书法诞生于文字,自仓颉造字以来,书法与文字便有了紧密的关系,多少年来一直是统治阶层特有的产物。它的地位从一开始就是被尊崇的。但书法一定是在写好字的前提下产生的。写字谓之于书,法则存乎于义理,得之于法度。古之书者志于义理而体势存焉,法度森严而富庙堂气象。
书与法相得益彰谓之书法。书法从商代就有记述,当时贵族所盛行的“六艺”中就有“书”,同时还有“识字”“学文”“书写”诸多含义。所以书只是一个表象,法才是书的灵魂,它是一种思想、人文、学识、德行等等的承载体。
书与法的辩证关系始终是相辅相成的,书是关键如果没有一个书的刻苦学习过程,字的架构、笔法、运笔,无法形成一个扎实的基础,是很难上升到法的。如同某太极掌门人之流,光流俗于一个花架子,在实战中便会破绽百出贻笑大方,最后只不过是哗众取宠罢了。
书法也亦然,虽然在清代不少书家的理论中,将书法归纳为心学范畴,心到即眼到,以至于这种思想对于现代书者毒害甚重,一味的追求内心的展示,而忽略了书法作为书的重要性,变成了一种抽象的艺术形态。
现在的射书、吼书、以及夹杂着淫秽表演的所谓书法……基本上源于此,将传统的书法文化变成了形而上学的艺术,远远的脱离了书法的本源,是书法文化的怪胎和毒瘤。
中国古代“艺术”一词,在南宋编撰的《后汉书》中就有了详尽的阐述。古人注解:“艺谓书、数、射、御,术谓医、方、卜、筮。”“书”“数”“射”“御”是古时候士子接受的最基础教育,其中还有礼乐教化,都属于艺的范畴,着眼于立身成人的“为己之学”。而“医”“方”“卜”“筮”则着眼于社会服务,是“为人之学”,说明“艺”和“术”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反映出的是“成人达已”的儒家思想。由于受外来文化的冲击,艺和术分别在后世被逐渐混淆起来,而统统被称为“杂艺术类”。
书画定性为艺术,曾在《颜氏家训》里面就有隐晦的提及,并将书画置诸为“艺术”之首。在古代书画艺术,一直都是上层阶级所拥有的产物,没有博大的学识和经济作为支撑,一般老百姓基本是上望而却步的。宋徽宗作为一个时代的领军人物,更是将这一文化淋漓的贯彻流行于贵族之间,由此而可见一斑。同时书法的阶级性与人文的情境博学相融合,故显出它高贵而不可攀的与众不同。
由于近代受西方文化的影响,艺术一词早已失去了原有的意义,它既用来泛指一切艺术门类,也用来专指所有艺术门类的一个部分:美术,其中包括绘画、雕刻、建筑、音乐、舞蹈等。已经丧失了我们传统艺术的纯粹性和绝对性。这种“以美为目的”的“艺术”观念传入中国后,又经晚清民国一些庸俗的文人在理论上的谬解,以及用现代“艺术”观念来审视古老的中国书法,便发现其扞格之处非止一端。
现在书法以美的观念来定义,主要表现为“线条”、然后以“造型”去解读,以“美术”来涵盖书法、以“美学”来研究书法。以无限的张扬个性来展现书法……书法作为中国传统文化,如果非要用现代“艺术”观念,去作为一种评判和检验的标准,无异于“阉割”了这一传统的国粹文化。这种思想一旦被接受被广泛应用,是非常可怕的,几千年来流传下来的文化就此彻底地被阉割,如同曾经影响并改变整个民族的朱程理学,如今已经是荡然无存,只留其表。
白焦先生在六十年代就发出了感慨,在“我道其东”指出中国的书法如果再不继承和发扬,将赶不上日本,将要去向日本学习。其实这并不是危言耸听,看看现在的书法界就知道白焦先生的担忧是正解的。
如不逆转这一现象,不久的将来或许书法艺术便会流俗成为街头酒席间的一种表演,混杂于脱衣舞之间。
倘若是卖弄取乐倒也无妨,终究还是可分拙劣,然则打着真理的旗帜以书法之名混淆视听,就如同一具骷髅披着华丽的外衣登堂入室,竟是人鬼难辨别。
现在的丑书、老干体、江湖体、无不是打着书法的幌子来宣扬自我个性,这种个性可以是任意的,夸张的、不受任何束缚,这种恣意甚至是妄为,会是书法传统意义的释读吗?会是继承和发扬吗?我们一切的文化艺术,如果脱离了释、道、儒传统文化的支撑,将会变得毫无意义。
像这样的书者,大都会找出一些理论来为自己正名,如清代书家傅山先生的理论,就常被人扯来作为遮羞布:“宁拙毋巧、宁丑毋媚,宁支离毋轻滑,宁真率毋安排。”这种无厘头捡来的碎片知识,在其泛泛美学的思想观念体系中,怎么会结出美丽的硕果。
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明亡之后,傅山一度陷入了极度的痛苦与彷徨之中,于是他将这一情绪带入了艺术之中。他非常强调“做字先做人”。当时社会上流行的书风是南董(董其昌)北米(米万钟),董则巧媚,米则肥糜,而董又极推赵孟頫为五百年来第一人。赵孟頫本是宋皇室子孙后却做了元人的高官。傅山痛切时弊针对当时社会上媚俗做作、柔弱无骨、贼态十足的恶俗风俗,不论从政治角度还是从艺术角度发出了时代的最强音:“宁拙毋巧、宁丑毋媚,宁支离毋轻滑,宁真率毋安排。”
傅山先生提出的书法理论,其实是被很多人误读的,东施效颦只能是一出闹剧。
过分注重个性的宣扬和形式美,而忽略了书法作为传统文化的一个支系的重要性。没有了传统文化的灵魂,书法也只是一门博取眼球的技巧。
这种现象我称之谓掉进脂粉堆里的艺术。古代的妇女以三从四德为美,而现代女子却以美而为美,一个注重内在的美,一个注重外在的美。两种美丽则是截然不同的,古代的女子因为有了内在的美而风情万种、端庄秀丽、知书达礼。现代女子的美大多只在其表,脂粉一涂全然一个样,内在涵养皆无,也只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物欲充斥浑浑噩噩。这一现象又何尝不是当今书画界的一种普遍现象,只注重其表而不充实其内。为了追求感观的刺激,过分的追求脂粉般的堆砌,从美术般的线条追求,到张扬个性的体现,到最后的装裱及所衬托的美感,无一不作繁冗的妆扮。
对于书法,古人就曾提出过先人后文再墨的观点,这一观点也应是今人学习书法必须要遵循的。所谓人可理解为人品,文可指学识及人文的情感,墨才是最后书画者作品的体现。
朱长文在《续书断》列出的“神品”三人,分别是颜真卿、张旭、李阳冰,三人皆出自唐代。朱长文贯彻的乃是道德、字学、书艺三个标准。在朱长文看来,“德均则艺胜”,故颜真卿排第一。朱长文认为颜真卿的杰出特立表现为“其发于笔翰,则刚毅雄特,体严法备。如忠臣义士,正色立朝,临大节而不可夺也。杨子云以书为心画,于鲁公信矣”。正是立足于“德义”而言。
所以人的德行与人品是写好书法的必备条件之一。
唐代时期,穆宗皇帝问柳公权如何将书法写好,柳公权对曰:“用笔在心,心正则笔正。”如果人品不高,则落墨无法。盖因穆宗怠于朝政,柳公权以书喻政,一方面说明其面对书法创作的态度,一方面也巧妙地藉由书法艺术的精神进谏。从此“心正笔正”说一直流传至后世,成为书法伦理标准之一。
立足于本方有始末。高洁的品德,广博的学识,最后要达到诗赋文章的创作,将这些积攒的底蕴融入到书法的创作中去,这样的作品才是真正的上乘之作,才能真正的去继承和发扬。
今人学书者总是缺少这些素养,譬如德行的修为,有些书家也很博学也很用功,唯有德行修为不够,如恃才傲物者绝不在少数,这也是一种德行的缺失,也是其至败的一个原因。常见一书家书法功力很是深厚,却难以跳出巢窠的束缚。戏称之为笼子艺术,只局限于某一书体之中展转反恻流连于其中。每与人交流皆以老子天下第一而自傲,这如同关在一间没有灯光的屋子里,目之所及极其短视。当一个人的思想达到一种自满的境界时,便不能再吸收进有益于自己的东西,只能是固步自封停留在原来的地方,无法前进。
惰性也是今人许多学习书法所面临的一个问题,岂不知勤与俭一直以来也是道德要求的一个部分。古代书家无一不是经历了勤奋刻苦的学习才最终成为一代大家。王羲之洗笔砚处的墨池、王献之十八缸水的墨书风流、怀素弃笔堆积,埋于山下,号曰“笔冢”。这些无不佐证着古代书家勤奋的美德,如唐代裴说《题怀素台》诗:“杜甫李白与怀素,文星酒星草书星。永州东郭有奇怪,笔冢墨池遗迹在。笔冢低低高似山,墨池浅浅深如海。”古代先贤的成功无不是以勤自勉而名扬天下,真正的艺术之花也因此而灿烂美丽并弥久芳香。
其实今人学习书法的错误及书法艺术的怪象,我认为皆是文化缺失、精神萎靡、心理浮躁、表里不一,这不能不让我们警醒,从而思考书法的初衷。不知本岂知末,书法之本源与初衷是很大的一个命题,如果忽略了此命题,我们便难以求得满意的答案。没有根系的植物,花朵开的再美也是昙花一现。溯本追源,才能让书法艺术的道路走得更宽,走得更远。(作者:郝建军 作者系山西省农民书画艺术协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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