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对象
2019年度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主城区灵活就业人员和协缴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主,以下简称个体参保人员)。
体检时间
本次体检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各承检医院的体检时间由该院根据自身体检工作实际确定。
体检项目
健康体检项目为内科常规、外科常规、眼科常规、耳鼻喉科常规、胸片、心电图、B超(肝、胆、脾、胰、双肾)、血常规、尿常规、大便OB、乙肝表面抗原、生化八项[血糖、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高密度脂蛋白、肝功能(ALT)、尿酸、肌酐]、肿瘤标志物(AFP、CEA)。费用标准为200元/人,超过标准部分由个人自理。
适龄的妇女增加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涂片检查(限20—65岁已婚妇女)和乳腺彩色多普勒B超检查(限20岁以上妇女),费用标准再增加100元/人。
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
本次健康体检的承检医院为主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符合健康体检条件的个体参保人员应在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持本人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至主城区各街道、乡(镇)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各城区医保经办机构、杭州市医疗保障事务受理中心或钱江新城“市民之家”社保医保综合窗口办理体检承检医院及体检时间的选择手续。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选择体检医院及体检时间,或选择后未在约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个体参保人员应在约定的时间凭社保卡和健康体检通知单到选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健康体检。
其他事项
已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长住外地登记备案的个体参保人员,确实无法回杭参加健康体检的,可在居住地附近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凭体检原始发票、体检报告、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在2020年10月31日前至杭州市医疗保障事务受理中心按规定报销。
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的个体参保人员健康体检工作按照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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