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拾书青年


人生若只如初见久处相看两不厌(乍见之欢不如久处不厌)(1)

原创作品,抄袭必究。

都说生活不容易,可人和人的相处更不容易,不管是亲戚朋友,还是爱人同学,好起来时可以两人同穿一条裤子,闹翻后可以老死不相往来。

《菜根谭》中有这样一句话,“使人有乍交之欢,不若使其无久处之厌。”大概意思是说,乍见之欢,不如久处不厌。

人生若只如初见久处相看两不厌(乍见之欢不如久处不厌)(2)

那么,与人交往,你是选择能给你一时快乐的人还是选择久处不厌的人?如果是我,我会选——久处不厌。为什么?因为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所谓好的关系,好的感情,最直接、最关键的载体,就是相处。相处也往往最能体现出两个人的关系程度。

仔细想想,你是否遇到或者听到过这样的事?

很多时候,也许我们会因为别人的一点好,就掏心掏肺,把对方当作知己。可当某天突然发现自己被骗了,却又怪自己识人不清。俗话常说,“交友贵在质量,不在数量。”交到好的朋友,受益一生,交到不好的朋友,只会为自己带来各种麻烦。

人生若只如初见久处相看两不厌(乍见之欢不如久处不厌)(3)

记得以前有位同事和我分享过一个她的经历。她说,她这个人交友最大的缺点就是不太会识人。她刚工作的时候,租房的小区里有个和她年龄相仿的邻居,对她很是关照,经常帮她做一些生活上的琐事。

久而久之,她觉得这是个值得交好的朋友,于是,就“掏心掏肺”,把对方当做知己。可不久后,那个邻居不知道什么原因一声不响的就搬走了,她联系了许久也没联系上。

大概半年后,她突然接到一个网贷公司的催债电话,她感到奇怪,又想起那个邻居曾经问她要过一些敏感的资料,就连忙打电话前去询问,电话却显示空号,发微信也才发现自己被删除拉黑了。

无奈之下,她报了警!后来,在警察的告知下,她发现原来并不止她一个受害者,那个她曾经认为的"知己"利用同样的方法骗了很多人,有几个女生甚至被他骗了色!

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现在的社会复杂,人心也很难测,人和人相处,真诚更是难遇。两个人能否成为知己,不一定说要认识很久,但一定要足够了解。同事之所以被不法之人利用,也都是因为彼此的了解过于片面,就把心“交给人家”。

人生若只如初见久处相看两不厌(乍见之欢不如久处不厌)(4)

当我们选择和一个刚认识几天而且也经常帮助我们的人深交时,最好还是要足够了解,不要草草的决定,然后匆匆的收场,到最后,也许会两败俱伤,伤人伤己。

就如前不久张雨绮和袁巴元因离婚互撕闹得沸沸扬扬的事,两人当初相识70天就闪婚,结婚后没几年却又离了婚。娱乐圈分分合合的不少,但闹成如今这个场面,也是令人唏嘘。

人生若只如初见久处相看两不厌(乍见之欢不如久处不厌)(5)

其实,人与人交往,不管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最好的关系就是久处不厌。就像那句话说的,“经历了生活的起起伏伏,看过了身边的来来往往。 才明白,乍见之欢的激情缠绵,终究抵不过久处不厌的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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