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陶马家村村民马本荣向本报热线反映,该村有人在没有办理树木砍伐手续的情况下,滥砍村庄河滩旁的林地,致使81棵大树遭遇灭顶之灾,如果不加以制止,该片林地将被砍伐殆尽。

接到村民反映后,6月5日,记者赶往乐都区碾伯镇陶马家村查看情况。记者在马本荣的带领下来到了陶马家村被砍伐的林地现场,记者看到,村路东面河滩边的一片树林里,大部分大规格的树都被砍掉了,林子里只剩下树木被砍后的树根和一些零碎的树枝。

50亩天然林盗伐(陶马家村林木疑遭滥伐)(1)

据马本荣介绍,去年3月份,他与本村约50名村民签订了租赁和土地流转协议,将这片20亩左右的林地租了下来。过去的一年里,他在林子里重新种植了圆柏、杏树、玫瑰等约1000余株苗木,想在这片荒滩林地的环境彻底改善后,建一个供老年人休闲娱乐的活动中心。“4月份村里就开始砍树,当时我没在意,5月上旬,自己租的这片林子里也开始砍了,我第一时间问了砍树的工人,发现他们并没有砍伐林木的手续,当时我就上前制止了。”

马本荣告诉记者,第一次制止后,5月28日他再次来到村里,发现工人还在继续砍树,他就打电话给乐都区森林公安局报了警,想让森林公安来制止他们这种滥砍的行为,但直至6月1日,砍树的工人们还在继续砍树。马本荣说:“我听村民说,这片林地都被卖给收购树木的一位老板,如果不制止,这片林地就得被砍伐殆尽。”

50亩天然林盗伐(陶马家村林木疑遭滥伐)(2)

随后,记者在采访其他村民时了解到,村民卖掉这些树的原因大致有三种,有的是因为树将地里种的庄稼的太阳挡住了,收成不好想卖掉;有的是树生病了,再不砍掉过几年就得病死;更多的是因为想卖点钱。同时记者了解到,河滩旁的这片被砍伐最多的集体林,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时经村委会一片一片都划分给了本村的村民,村民都觉得这是自己家的树,砍掉还是卖掉都任由自己,所以这几个月家家户户都在卖树,收购的老板就一直忙着在村里砍伐树木。

50亩天然林盗伐(陶马家村林木疑遭滥伐)(3)

到底这些树木属于谁?村民又是否能随意砍伐树木?随后记者联系了海东市乐都区森林公安局副局长李春发,李春发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章第二十七条规定,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虽然归村民个人所有,但也不能随意砍伐。”李春发说,《森林法》第五章第三十二条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

李春发称,另根据《森林法》第六章第三十九条规定,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胡楠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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