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红网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家长与孩子约定积分扣分?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家长与孩子约定积分扣分(家长违章影响孩子评三好)

家长与孩子约定积分扣分

——本文系红网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近日,郑州市召开全市学生安全出行综合管理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表示为进一步保障学生安全出行,将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车辆接送学生,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优化学校周边信号灯等交通设施。值得注意的是,接送学生车辆、人员交通违规行为将纳入学校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班级、三好学生考核评价范围。(11月30日 观察者网)

虽说此举实施后会有加强综合治理,保障校园出行安全和周边交通秩序的效果。但接送学生的家长若出现交通违规行为,将影响学校、班级乃至学生本人考核评价的这一做法确实是过犹不及,不可取。值得一提的是,家长交通违规直接影响孩子评三好学生,这一点更是欠妥当。

根据《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在中学生中评选三好学生的试行办法》的规定,学生参评三好学生的标准有明确的三点:思想品德好、学习好、身体好,而不包含家长行为标准。《办法》中也指出,评选三好学生是学生自我教育、相互学习的过程。可见,家长违规与学生自身综合素质达标就有参评资格的评价机制是矛盾的。虽说家长交通违规造成学生乘坐违章车辆的客观事实,与三好学生评价标准里的德育有冲突,但因此就影响学生参评三好学生,确实是用力过度。

对于交通违规的家长,自有相应的处罚规定。2021年4月29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在第二章中对车辆和驾驶人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第七章更是明确了两者的法律责任,不管是罚款、扣分,还是给予警告都有详细规定,且明确了处罚实施主体是交警部门。若将规制不文明交通行为的责任归之负责教学管理的学校,对于交通管理者而言,确实有懒政怠政之嫌。

当然,对于无交通管理权的学校来说,受此牵连影响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班级更是不应该。对是否乘坐了违规车辆没有把握的学生来说,需要的更是学校和家长的交通法规主题教育。主题班会、案例宣讲会、实地调研等都是比之更为灵活、更为深刻的教育方式。

此外,如果学生因家长交通违规而在三好学生评选上受到影响,在价值观培养的年纪受到的教育又是怎样的呢?个人努力因父母原因得不到认可,社会治理与家庭血缘关系挂钩,未成年人不该受到这种“连带责任”的教育。交通部门、教育部门勿把交通法规的“认知示范”处理成“认知失范”。

保障学生出行安全,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需要的是交通部门的规划治理,需要的是学校的交通安全教育和上下学便利规定,如根据班级或年级等标准错峰上下学、划定家长等候区等,还需要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与配合学校相关规定。最需要的,还是各方主体责任明确的共治,而不是治理效果恰得其反、职责边界模糊的“泛治理”。

文/王晓庆 (青岛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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