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2020年3月23日起,我市非营运小型机动车(进口车除外)注册登记和辖区内转移登记业务由全市各县级车管所、机动车便民登记服务站及各机动车销售企业办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不再办理上述业务。群众可就近选择办理,各业务办理机构不得附加条件、拒绝群众业务办理申请。
自2020年3月23日(星期一)起,非营运小型汽车挂牌及过户业务全部下延至各县(区)车管所及市区5个机动车便民服务站:
1、陈仓大道副10号的华尔金港机动车服务站。18292068995
2、陈仓大道副10号的恒信通机动车服务站。18292736421
3、高新区马营镇西凉路的宝鸡通士达机动车服务站。13891726160
4、高新13路新汉飞汽车城内的瑞丰机动车登记服务站。15319175917
5、卧龙寺的金马机动车登记服务站。15309170919
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将不再办理上述业务。
(广播宝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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