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二往事书:文女儿变身男子
古代女子
据说在中国宋朝宋孝宗赵眘乾道三年四月,在永州有一户姓文的人家,文家有一个女儿到了及笄的年纪。
文女儿已经被家人定下了婚约,将要出嫁,在文女儿出嫁日的前两日的晚上,文女儿梦到有身穿黄色衣服的人领着自己来到一处官署,判官身穿绿色官服戴着头巾,迎上来说道:终于等到你来了,这里有公事弄错了,是要判处责任人在监狱中待十五六年的大案件。您先回去,明天再来。
文女儿接着就醒了过来,把事情告诉了父母,文父母完全不明白文女儿所说的事情。
在第二天晚上,文女儿又在梦中来到一座殿堂之内,殿中的王手扶桌案坐着,判官抱着文件呈递给王,王判道:改正。
立即就有人拿着一杯汤,让文女儿在厅堂内喝汤,汤水的味道极为腥臭,文女儿走出门就醒了,文女儿醒了后,就变成了男子。
文父母惊惶地派人向女婿报告,女婿家中的人认为文女儿本来并非是女子,文家故意用婚约进行欺诈,就向州官署递交了讼状。
经过州官对案情进行核验,文家所说的事情得到了证实,这件事情才得以完结。
文女儿变身后,语言、声音、姿态、动作等依然与女子没有差异,只是改穿男子的服装。
女婿家又想要把自家的女儿嫁与文女儿为妻。
有人说,故事中的永州大致是在今天中国湖南省永州市。
有人说,故事中的及笄大致是指女子到了十五岁的含义。
本故事出自《夷坚志》。
《夷坚志》,是一本志怪小说集,撰者为洪迈。
洪迈,字景卢,号容斋,中国宋朝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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