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年底,各行各业开始回笼资金,企业之间,企业与个人之间避免不了大额的资金转账。但根据相关规定,各个部门对于公转私行为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和控制,如日限额5万元、月限额20万元、大额公转私需要合同、证明等。
虽然对于打击偷税、逃税,电信诈骗,洗钱等行为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对于经常需要转账、正常业务来往的企业和个人来说,非常不方便。尤其是在年底,公司大额的公转私,即使没有实质的洗钱行为,但涉嫌违法的风险行为,会被相关部门高度关注,经常会被要求配合调查,不胜其烦。
公转私的这些动作,属于风险行为:
1、非法经营;转账数额较大,又没有合法依据。
2、偷税、漏税;虚列员工人数,分摊高薪员工薪水,或直接给股东打钱。
3、洗钱、金融诈骗;将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从一个帐户向另一个帐户作支付或转移,以掩盖款项的真实来源和收益所有权关系,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
4、职位侵占、挪用公款;公司高管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以上这些都属于风险行为,千万不要以身试法,触碰法律的红线;那么,哪些是公转私的合规途径,可以完全避免这些风险行为呢:
1、备用金的形式;注意实报实销、多退少补。
2、发工资;公司每月的正常工资发放日,通过银行代扣、代缴的方式给员工转账。
3、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公司给个人转账,业务真实、有发票、有完税证明(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税率是20%-40%)。
4、支付违约赔偿金。
5、偿还公司向个人进款。
6、股东分红;公司股东从公司对公账户上提现,必须缴纳20%的分红个税。
另外,还有两点特重要,不仅可以合理、合法“公转私”,而且还可以有效解决企业及个人的税负压力:
一是选择到税收优惠园区税局代开发票;公司与个人发生业务,支付款项,取得自然人在税务局代开发票。
正常情况下,自然人代开发票,是按照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税率是20%-40%;如100万的发票,税费是100*(1-20%)*40%-7000(速算扣除)=31.3万。如果在税收优惠园区税局,选择自然人代开,可以享受税率0.5%-0.8%的个税核定征收政策,综合税率1.6%左右;100万的发票,只需要交纳100*1.6%=1.6万的税费,合理、合法节税30万左右。(1-3个工作日左右出票,行业基本不限,税局出具完税证明)
二是在税收优惠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根据主体公司业务情况,合理分包或者转移部分业务给个人独资企业,享受税率仅0.6%的个税核定征收,综合税率1.65%左右。
如正常情况下,公司500万的利润,企业老板若想提现到私卡,需要缴纳25%企业所得税(500*25%=125万),20%分红个税(375*20%=75万);也就说,500万的利润,从公司账户到企业老板私卡上只有(500-125-75=300万)。
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没有企业所得税、分红个税,又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园区的政策,那么500万的利润只需要缴纳(500*1.65%=8.25万);也就是说,500万的利润,可以合理、合法节税190万左右,剩下的利润可以通过企业对公账户转给企业的负责人,完全由自由支配。(入驻税收优惠园区的个人独资企业,无需实体办公)
综上,还想了解关于税收优惠园区的政策详情,欢迎--与笔者交流;这就是笔者今天所介绍的这些“公转私”危险行为,以及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所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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