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原文]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①!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②,孰敢③!常有司杀者杀④,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⑤。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⑥。

[通释]

百姓不怕死,干吗要拿死吓唬他们!假使百姓一直怕死,如果有人偏离正道,我就抓来杀掉他,谁还敢偏离正道!本来有负责杀戮的执掌杀戮,那代替负责杀戮的去杀戮,这叫做代替大工匠砍削。那代替大工匠砍削的人,少有不伤到自己手的。

道德经60章深度解析 道德经七十四民不畏死(1)

[注释]

①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百姓不怕死,干什么要以死威胁他们。民,普通百姓。畏,怕。奈何,为什么,干吗。以,拿,用。惧,使……畏惧,吓唬。之,代指民。

②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假使百姓总是怕死,如果有偏离正道的,我就抓来杀掉他。若使,假使。常,一贯,一直。第一个“而”,如果。为奇,做偏离正道的事。为,做。奇,音jī,不正,邪恶。吾,道的化身。执,抓。第二个“而”,相当于“来”。之,代指“为奇者”。

③孰敢:谁还敢偏离正道。“敢”后省略了“为奇”。

④常有司杀者杀:本来有固定行刑的负责行刑,本来有负责杀戮的执掌杀戮。司杀者,执掌生杀大权的人,这里指的是“道”,是“自然”。司,主管。《广雅·释诂》:“司,主也。”

⑤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那代替负责杀戮的去杀戮,这叫做代替大工匠砍削。夫,那。代,代替。大匠,技艺高超的工匠。斫,音zhuó,砍,削。

⑥希有不伤其手矣:少有不伤到自己手的。希,同“稀”,少,罕。

[意义归纳]

本章告诫统治者,要顺应天道,使民保持畏死的常态,而且不要以替天行道的旗号滥杀人。

第一层:“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痛斥“民不畏死”现状,提出使民“畏死”的治策。

第二层:“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告诫统治者不要滥杀人。

[解读与点评]

“民不畏死”是说民不满统治者的统治而冒死反抗。民为什么会“不畏死”呢?统治者不道,“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第五十七章),“以其上食税之多”,“以其上之有为”,“以其上求生之厚”(第七十五章),民因暴政而不满。

畏死本为人之天性,不畏死必有成因。生不如死,生之艰辛,不如就死。“民不畏死”是一种十分可怕的社会状态,但凡走到这一步,一定是“大道废”“国家昏乱”(第十八章)到相当的程度了。

到了“民不畏死”的程度,干吗还要用死来吓唬他们呢?“奈何以死畏之”语气强烈,表达了对统治者的痛斥之情。统治者残暴无道,把人民推到死亡线上,从根本上悖逆了自然法则。官逼民反,“不畏死”就出现了。“奈何以死畏之”是老子对于当时严刑峻罚迫使人民走向死途罪恶行径的谴责。 只有百姓总是怕死,这才符合规律,事情才好办,这时再有“为奇者” “吾得执而杀之”。奇,音jī,单数,个别,与“正”相对,异于众人,“诡异乱群谓之奇也”(王弼语)。“为奇者”是与众不同者,是偏离正道者。“吾得执而杀之”是以“司杀者”口气说话。“吾”是“道”的“化身”。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实际是“道”在杀偏离正道的人。“为奇者”偏离正道,背道而行,“多行不义必自毙”,必然、自然遭天谴。

“假使老百姓一直都怕死,那些偏离正道的我就抓来杀掉。”“道”杀人是自然杀人,这种杀伐是按事物的运行轨迹出现的不刻意“组织”的行为。“孰敢”是“谁还敢不顺从”,“谁还敢偏离正道”,实质是“谁都不敢偏离正道了”,当然前提是“民畏死”。 “司杀者”乃天道,乃天地自然淘汰法则,由“道”来执掌生杀大权,有“道”负责行刑,不能以人为的方式取而代之。

“道”是大匠,它技艺高超,砍斫有时、有法、有物、有度,代大匠者不得其时,不得其法,不得其物,不得其度,故砍斫必伤己手。代替自然而行杀伐之事,是违背天道的滥杀,谁要取而代之谁就得付出代价——“代价”实在是由“代替”而“付出的资本”。换一个角度看,热衷于“代大匠斫者”就是“乐杀人者”,“夫乐杀人者则不可得志于天下矣”(第三十一章)。

本章先是谴责造成“民不畏死”现状的统治者,接下来又批评了“替天行道”的行为,替天行道会伤及自己。不要使百姓不畏死,也不要拿死吓唬百姓,不要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杀人,因为天道自然会有报应的。

文/陈广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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