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踪传书连载931(旷世奇书归烬记)(1)

原题:归烬记/原创作者:吴季玄

故事的主角是本书。

宋太宗淳化四年(993年),即天下大定的第三十四年。

大分裂时代的记忆,对宋帝国新生代的子民来说,只存在于父辈们遥远的讲述中,这很像一个盛世的开端——即使到了近古时代,稍稍远离死亡,也足以符合标准。

盛世藏书,而此时官府的藏书数目为:一万卷。

一万卷大概处于什么水平呢,唐代巅峰时期的官方藏书达七万九千卷,即使上溯到隋代末年,也有三万七千余卷。

这显然与一个盛世应有的体面不大相称。

于是太宗便命人搜亡求佚,校刻图籍,并建崇文院,“移三馆旧书实之”,名为秘阁。

其中史部首先刻的是前三史,即《史记》、前后《汉书》。

这批刻书,直到真宗咸平二年(999年)方才竣工,又命三馆抄写两份副本,置于龙图阁和太清楼,正本除少数特赐两府外,尽收秘阁。

仅仅十六年后(大中祥符八年),“王宫火,延及崇文、秘阁,书多煨烬”,只剩下龙图阁和太清楼所藏抄本。

直到仁宗朝重建崇文院,张观奉撰《崇文书目》,即依重写抄本。

然而秘府刻本却并未消失于世,少数御赐两府的本子被保存下来。

其后又经靖康之难,“宣和、馆阁之储,荡然靡存”,民间藏书亦不免罹兵燹。

北宋初年版本,到了南宋已非常罕见。

直至元初的某一天,一部孑遗的北宋版《汉书》碰到了它第一位留下姓名的主人,并且这个名字极其有重量——赵孟頫。

萍踪传书连载931(旷世奇书归烬记)(2)

赵孟頫,字子昂,号松雪道人,浙江吴兴(今浙江湖州)人。

赵宋宗室,降元后累官至翰林学士承旨、荣禄大夫,谥文敏。

赵孟頫博学多才,诗画名满天下,被称为“元人冠冕”。

但他作为元初的一大藏书家,却易为人所忽略。

就数量来说,赵氏藏书并不算多,但极为精到,清代学者叶德辉说:

“宋板书自来为人珍贵者,一两汉书、一文选、一杜诗,均为元赵文敏松雪斋故物”。

赵氏于何处得到这部《汉书》已不得而知,入手后珍贵无比,恭题跋文,其跋曰:

“聚书藏书,良非易事。善观书者,澄神端虑,净几焚香。勿卷脑,勿折角,勿以爪侵字,勿以唾揭幅,勿以作枕,勿以夹策,随开随掩,随损随修。后之得吾书者,并奉赠此法。”

赵孟頫是个聪明人,所以题作“后之得吾书者”:无论是传之子孙,还是易于他手,只要后世接触到这本书,都有异代之缘。

他把自己读书的虔诚归纳为数诫,愿保此书在百年之后,仍得善待。

当然,如此宝物,能世代传家自然是最好的,为防止子孙有不肖者变卖,他还在牒文前页自题画像一副,也是其仅有的传世肖像。

萍踪传书连载931(旷世奇书归烬记)(3)

结合赵孟頫之生平,他对《汉书》恐怕有更加深层的感情:

一则此为宋初刻本,身为宋朝宗室,忆昔扫清天下,文武承平,岂能无慨。

二则所谓崖山之亡中国也,夷狄代汉,汉岂非《汉书》之汉哉!

况赵孟頫身为元臣,此痛与耻,当更倍之。

其后一百多年间,赵府《汉书》并没有流通的记载,直到明代中期,为同郡陆完所藏。

陆完早年以平寇进兵部尚书,后改吏部尚书,遂在家乡造园藏书,有楼曰“五美堂”,以其所藏五卷珍本名之,《汉书》居五美第一。

但没过多久,陆完因宁王造反案,坐罪入狱,虽万幸保全,家产却被抄没,五美堂藏书也多流散民间。

到了成化年间,昆山有一个针线商人,叫顾恂,家有薄财,五十七岁上与店铺婢女私通,得了个小儿子,取名鼎臣。

这个孩子非常聪明,二十多岁便中了状元,并且善作青词,很受痴迷长生术的正德皇帝喜爱。

父以子贵,顾恂也被朝廷赠了个浮夸的虚衔:光禄大夫柱国少保兼太子太傅礼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

既然阔了起来,便要装点门面,第一法门就是藏书,这点连国家都不能免俗,洪武元年,朱元璋问解缙文渊阁藏书书目,解缙直接告诉他“缺的多”。

朱元璋就叹气道:“士庶家稍有余资,尚欲积书,况朝廷乎”就拨给解学士一大笔专项资金,让他看着买买买,别讲价(勿较值)。

于是阔起来的顾恂老爷子也学着先帝的气派收了许多书。

顾恂并不算一位藏书家,故而购书泥沙俱下,并不审慎。

但这次,瞎猫碰到死耗子,他确实赚到了,即使其余全烧了,就买一本也赚到了。

是的,陆完抄家后流传于世的宋板《汉书》即在此中。

王世贞,字元美,号凤洲,又号弇州山人,太仓州人,与陆完(吴兴)同属吴郡,也算是同乡。

在我的印象里,王世贞是特别漂亮的一种人,就是说如果在小说中,他的人设应该属于完美/早慧/贵公子类型。

十七岁中秀才,十八岁中举人,二十二岁中进士,这样的履历已爆常人数条街,但比之他的才艺,恐怕又不值一提了。

陈田在《明诗纪事》中说:

“弇州(王世贞)负博一世之才,下笔千言,波谲云诡,而又尚论古人,博综掌故,下逮书、画、词、曲、博、弈之属,无所不通。”

而现代提到王世贞,读过文学史的人第一反应是“后七子”,后七子嘛,大抵是“全真七子”“武当七侠”水平,一般这种以组合形式出场的都是二流以下角色。

但当我偶然读到这位曾经“操柄文坛二十年”的二流诗人某些非著名诗作的时候,知道真相的我眼泪掉下来,下面随便录两首吧:

《戚将军赠宝剑歌》二首:

毋嫌身价抵千斤,一寸纯钩一寸心。欲识命轻恩重处,霸陵风雨夜来深。曾向沧流剸怒鲸,酒阑分手赠书生。芙蓉涩尽鱼鳞老,总为人间事转平。

总之,诗都好到这种地步了,依旧是一个“酱油”角色。

那么上面没有提到他还是明末一大藏书家,也就不足为奇了。

王世贞藏书首先是数量多,“凡三万卷”,还记得宋初馆藏数量么?

一万卷呐。

其次是质量高,“尔雅楼庋宋刻书,皆精绝”。

这样一个阅书无数的大藏书家,历数自己收藏的时候,仍以宋版两《汉书》为第一,例如他在此书跋中写道:

“余平生所购《周易》、《礼记》、《毛诗》、《左传》、《史记》、《三国志》、《唐书》之类,过三千馀卷,皆宋本精绝。最后班范二书,尤为诸本之冠。”

而此书流传到王世贞手中,还有一段很特别的故事。

前面说到,王世贞和陆完同为吴郡人,王世贞的生年,正好是陆完的殁年。

陆完抄家,五美堂藏书流出之时,王尚未出世。

后来王世贞藏书日富,自然会留意这卷珍宝的去向,明面的流向表明已为昆山顾恂所得,但顾恂是个小商人出身,于藏书也不甚了解,很快又易手了。

说来也算天命有归,才过几年,在一个书商处,王世贞便撞见到了这部搜寻已久的《汉书》。

但书商也是个识货的行家,心知这本书的价值,几番议价皆未言合,最后王世贞的富/官二代光环双爆发,直接跟书商说:

“我看咱们也不要按金论价了,这又不能刷卡,你开的那价格,换成金子你也带不回去。我有一处庄园,给你,书给我。”

就这样,《汉书》纳入了王富帅的收藏。

据其跋文描述《汉书》入手之时:

“桑皮紙,白洁如玉,四旁宽广。字大者如钱,绝有欧、柳笔法,细书丝发肤致,墨色精純,溪潘流瀋。盖自真宗朝刻之秘阁,特赐两府,而其人亦自宝惜,四百年而手若未触者。”

须知字画图籍非同金石,四百年间刀兵水火,而能保全如新,必需每一位经手者都恪尽赵孟頫的读书箴言,所以我们感谢赵孟頫、王世贞这样有才学的藏书家,同样要感谢陆完、顾恂、乃至无名书商。

王家有“弇山园”(不是换书的那座),时号东南第一名园,王在园中凉风堂后建藏书楼“小酉馆”,另建“藏经阁”藏经学之书,建“尔雅楼”藏宋椠元刻,而于“九友斋”专藏宋本精善,《汉书》即藏于此。

张应文是王世贞的好友,也是一位收藏家,著有《清秘藏》,书中记叙说他曾见过许多宋版书,“一一皆精好”,但比着王世贞所藏《汉书》,却“不及多矣。”

萍踪传书连载931(旷世奇书归烬记)(4)

出于喜爱,王还邀请文徵明的弟子陆师道,依照赵孟頫的先例,为自己绘一副小像于次页,标签以文徵明八分书题写。

若移到现代,即便把书、画撕下来单卖,也是价值连城,何况对于这部书来说,仅仅是锦上添花。

既然说到王世贞藏书,就不得不提同时代的另一位大藏书家:范钦。

“天一阁”的故事,许多人都有了解。史载王范二人交情甚笃,“相互抄读所藏”,但二人往来尺牍,似不甚提及这部宋板《汉书》。

更可惜的是,王世贞藏书,也没有像范家那样通过宗族约束,传之后世。

嘉靖三十八年,王世贞的父亲王抒因误失军机被斩,自此,王世贞家境由盛而衰,中年后王世贞对宦途完全失望,转心学术,而《汉书》也早早传与儿子王士骐,似作身后之计。

但在他去世不久,王士骐便出售了这本书,在卖书的前夕,他于书末亦作一跋:“此先尚书九友斋中第一宝也。近为国税新旧併急,不免归之质库中,书此志愧。”

先尚书即是故去的王世贞。

我们不知道王士骐遭遇了怎样的经济困境,肯把这本书抵税,但也不能过分苛责于他——“先尚书九友斋中第一宝也”,分量和意义他都是清楚的。

史传他坐狱削籍,屡荐不起,以刚直终,恐怕境遇不会太妙。

只是这一切距离王世贞以庄换书的日子,都太过遥远了。

萍踪传书连载931(旷世奇书归烬记)(5)

钱谦益,字受之,号牧斋,常熟人,官礼部侍郎。

降清,官礼部右侍郎。他早岁即登科第,交游天下,曾兼购刘风、钱允治、杨仪、赵琦美四家藏书,更不惜重金购置古本,几乎每日都有书商载着成捆的古籍登门来售。

关于钱谦益与宋板《汉书》的故事,甚至比王世贞“鬻庄买书”还要传奇。

据《牧斋遗事》所载:

当初,钱谦益购得这本书,出价仅为三百余金。因为两《汉书》中的《后汉书》缺两册,卖家才愿意减价。

钱谦益入手后视若连城之璧,遍寻书商,想补全缺本。

某天,一个书商在乌镇停船,上岸买面作晚餐,见面铺主人从破筐中拿出两本书来包裹吃食,商人认真看了看,竟然是宋板的《后汉书》。

书商心中大惊,暗自窃喜,却面不露色,拿几文钱买了下来,但前几页已经没了。

书商问主人前页哪去了,店主回答说:刚才对门拿去裹面,你去跟他要罢。

全书得手之后,书商连夜奔赴常州,谒见钱谦益。

钱大喜过望,盛筵款待,付给他二十金。

于是这卷珍宝,才得以完整收藏。

《牧斋遗事》对钱谦益的记叙并不友好,故事明显富有戏说色彩,购书过程在钱的《有学集》中也有记录,但简略很多,止说从黄尚宝购于新安富人,并未有补全一事,而且出价金额也非“三百余金”,而是“千二百金”。

收得两《汉书》书时,钱谦益即抄录一部供阅读、校勘之用,原书则置于特制的木橱存放在拂水山房。

京山有个人叫李维柱,是本宁先生李维祯的弟弟,书法学颜真卿,当时在钱府上看到了宋板《汉书》。

他沉默良久,继而转身对钱谦益说:“如果能拥有这本赵孟頫家的《汉书》,一定要每天焚香祭拜,奉若神明,死了也要带着它到九泉之下。”

钱闻之得意,微微颔首。

但实际上,在大明朝最后的岁月,钱谦益的仕途、经济都很蹇促。

特别是崇祯元年,被温体仁、周延儒排挤革职,一闲置就是十余年。

萍踪传书连载931(旷世奇书归烬记)(6)

崇祯十四年(公元1641年)钱谦益五十九岁时,迎娶二十三岁的柳如是,舆论哗然,但钱毫不在意,新婚之后便开始在虞山选址,建筑“绛云楼”和“红豆山庄”,按钱的意思,到了这个年纪,仕途已经不作他想,有名园(绛云楼)、美姬(柳如是),和毕生藏书,便“有终焉之志”。

但是在绛云楼建成前后,他遇到了一个困难。

这个困难不知道有没有日后的“投水”和“剃发”艰难,反正是挺难的。

什么事呢:他没钱了。钱谦益姓钱,早年也确实有钱,少年还未入仕的时候,就能“重金购置古籍”,买别人家藏书都论单目批发,看来很有家底。但他也是一位手大的主,当年冒辟疆和董小宛的佳缘,全赖钱谦益赠予巨资襄助。而且钱谦益还挺爱送别人书,当然前提是自己已经有了,无论宋板还是珍本,随手送人,不较其值。

所以到盖楼这个节骨眼上,没钱了。

没钱了怎么办呢,还有柳如是和书。

媳妇自然是不能卖的,只好卖书。

藏书难,卖书更难,对于藏书家来说,卖一本书就是割一块肉,而绛云楼的工钱换算下来,如果避重就轻地卖书,那就不是割肉了,那是凌迟。钱谦益觉得这样太痛苦了,还是一刀给个痛快比较好,方法只有一个,把宋板《汉书》卖了。

一部就够了。陈寅恪先生在《柳如是别传》中说“牧斋售书之日,与绛云楼上梁之时,相距甚近。两事必有相互关系无疑。”

陈寅恪还说:“牧斋平生有二尤物。一为宋椠两汉书,一为河东君(柳如是)。”

那么,卖给谁呢,对古籍有点了解的同学应该脱口而出一个名字:毛晋。

明末清初,在江苏常熟有一句民谚:“三百六十行生意,不如鬻书于毛氏”,谚语中的毛氏就是明末的大藏书家兼出版家毛晋。

毛晋之所以在藏书上有那么大的影响,主要因为他买书肯出高价,特别是宋元版本,按页论价似乎也从毛晋开始,他还在门口贴了一则广告:“有以宋版椠本至者,门内主人计页酬钱,每页出二百;

有以旧抄本至者,每页出四十,有以时下善本至者,别家出一千,主人出一千二百。”

所以钱谦益如果想卖宋板《汉书》第一人选应该是同乡毛晋,然而在钱毛二人的书信中,却并没有提到此事的只言片语。

不过钱和友人李孟芳的书信中却有详细的记叙:“空囊岁莫,百费蝟集。欲将弇州家《汉书》,绝卖与子晋,以应不时之需。乞兄早为评断。此书亦有人欲之,竟不欲落他人之手。且在子晋,找足亦易办事也。幸即留神。”

但最终的结果,是这本书没有卖给毛晋,而是卖给了一个特别奇怪的人。

买家叫做:谢三宾。

谢三宾是一个特别难看的人。这个难看不是说长得难看,而是人设难看。

钱谦益降清,历来为人所讥讽,还有诸如“水冷”的段子,我却不觉得他难看。

我就觉得谢三宾难看。

谢三宾,明末清初藏书家,字象三,四明人,天启元年参加浙江乡试时,钱谦益为主考官,按惯例钱是谢的座师,谢三宾后来藏书也是受钱的影响,还颇有争胜之意。

早年追求柳如是的贵公子很多,谢三宾也在其中,柳如是离开陈子龙后,为避免谢三宾的纠缠,要求“避迹”,后经汪然明的介绍,才投奔钱谦益。

钱谦益娶柳如是后,一直很穷,经常鬻书贴补,谢打了不少秋风。

所以我很怀疑,在钱谦益和李孟芳的书信中,“此书亦有人欲之,竟不欲落他人之手”,就是说的谢三宾。

个中委曲,我们已不得而知,最终《汉书》还是归了谢氏。

卖书前夕,钱谦益老泪纵横,这让人想起当年王士骐卖书的景况,但钱谦益对《汉书》的感情绝对超过王士骐。

钱最后的跋文如下:

“赵文敏家藏前后汉书,为宋椠本之冠,前有文敏公小像。太仓王司寇得之吴中陆太宰家,余以千金从徽人赎出,藏弆二十余年,今年鬻之于四明谢象三。床头黃金尽,生平第一杀风景事也。此书去我之日,殊难为怀,李后主去国,听教坊杂曲,挥泪对宫娥一段,淒涼景色,约略相似。癸未中秋日书於半野堂。”

钱谦益以李后主自况,离开了这部书,就像一个帝王离开了他的国。

然而他不知道的是,这才是痛苦的头角乍露。

此时的历史坐标,是崇祯十六年,最后一个汉族王朝覆灭的前一年,而他,把天下最珍贵的一部《汉书》,卖了。

他的生命还有二十一年,在历史中二十一年不过刹那而已,但对于个人来说,二十一年很长,长到足够想明白一件事,想明白一个人。

而他一定会想起这部《汉书》的第一个主人——赵孟頫。

1644年,有两种叫法,可以说明崇祯十七年,也可以说清顺治元年,李自成攻破北京,崇祯帝自缢身亡。

次年,清兵攻至南京,钱谦益迎降。

而怀有《汉书》的谢三宾,已早一年归顺了,足以证明“弟子不必不如师”。

入清以后,钱谦益和柳如是居于绛云楼,虽然《汉书》已经失去,但好在其余藏书大致无缺,他把这些书重新修缮,分区置放,另设七十多个大书柜,珍藏宋刻孤本。

有一次曹溶去拜访,晚年的钱谦益看着这些藏书对他说:“我老来很穷,但就藏书来说,我可很富呢。”

然而十几天后,传来消息,绛云楼失火,毁于一旦。

钱谦益,这个自称富得只剩下书的人,连书都没有了。

但值得庆幸的是:

一、他还有柳如是。

二、两《汉书》早先卖与谢三宾。

这是两件事,也是一件事。

谢三宾没有得到柳如是,但得到了钱谦益的两《汉书》;

钱谦益失去两《汉书》,但也保全它未焚于大火,并以鬻书之资供养了和柳如是在绛云楼的神仙岁月。

佛家是讲果报的,所以晚年的钱谦益深研释典,恐怕于此应有感悟。

在谢三宾的篇章里,讲了太多的钱谦益,那么谢呢?

他就没那么有趣了,清兵入关后,谢三宾把藏书迁于密林山寨,将大册图书蘸上油,短小图书用棉花包上,一把火烧了。

如果一个人有殉国的勇气,他不仅焚书亦当自焚;

退而取其次,如果有偷生的勇气,就应当好好保存记录;

像谢三宾这样,是真正的懦夫,他不仅不敢面对死亡,还不敢面对历史和内心。

但谢三宾也做了一件好事——他的焚烧书目里并没有钱谦益的宋板两《汉书》。

我更倾向于,他不敢烧,或者说没有权利烧。

藏书流传至此,每个得到它的人都应明白,自己不过是经手者,而非拥有者,就像曲水流觞一样,酒杯从上流传来,在你面前稍作饮酌,终须撒手任它向下流驶去,而那是无关乎你的岁月。

人要认命,这不是俯首,而是抬头,不是迷信,而是天理昭昭。

顺治十五年,七十六岁的钱谦益游历杭州,浙江左布政使张缙彦为东道,席上张缙彦恭敬地说:“我有一部书,请您鉴定一下真伪。”

钱谦益是藏书大家,为人鉴伪也属常事,并未在意,便请张缙彦取书来观。

但当他看到缓缓取出两《汉书》的时候,还是愣住了——整整十六年,上一次见他还是明臣,现在已是清臣,而张缙彦的经历和他几乎一样(张缙彦还为自己取了个别号:贰臣),只有《汉书》依然是《汉书》。

张问:“听说这以前是先生的藏品?”

钱谦益说:“是的”两个字出口的时候,他的脑海中掠过许多人事,年轻时的柳如是,刚建成的绛云楼,初到手的两《汉书》、以及南京城大雨中的出降,还有那场毁灭一切的熊熊大火。

最后竟然定格在一个他几乎都已忘却的瞬间:李维柱转身对他说,如果能拥有这本赵孟頫家的《汉书》,一定要每天焚香祭拜,奉若神明,死了也要带着它到九泉之下。

不知怀着怎样的心情,钱谦益与张缙彦一一对证了这部书的细节,从赵孟頫的箴诫,陆师道的小像,文徵明的标签,王世贞的题跋……钱谦益回去以后把这件事写成《书旧藏宋雕两汉书》一则,其中用“楚弓楚得”的典故,希求内心释怀。

两年后,张缙彦在浙江任上,因文字狱获罪,流徙宁古塔。

次年携图书歌伎出关,与吴兆骞等诗酒唱和,老死不还。

在他出关前,钱谦益曾为其写过一篇序文,其间提到了自己和宋板《汉书》的过往,似乎有所恳求。

但最终不了了之。

这部奇书也就忽然沉寂在世间。

自张缙彦获罪到乾隆朝的一百年中,还有一个小插曲。

康熙年间,有人把这部《汉书》带到了京师,并开出天价。

兵部尚书梁清标出价五百金,那人却又不愿出售,从此再无音讯。

值得一提的是,梁清标和钱谦益、张缙彦一样,都是贰臣。

乾隆九年(1744),乾隆帝命内臣检阅宫廷秘藏,选择善本进呈御览,列于昭仁殿,赐名“天禄琳琅”,为清廷收藏善本珍籍的专门书库。

此后的三十一年间,由民间征收的珍籍孤本尽收内府,馆藏大为扩充,大臣于敏中、王际华等十人受命整理入藏昭仁殿的善本书籍,“详其年代、刊印、流传、藏弃、鉴赏家采择之由”,编成《天禄琳琅书目》:计有宋版7l部、金版1部、影宋抄本20部、元板85部,明版252部,总共著录善本书429部。

在历朝版中,以宋板最为珍贵,而在宋板中,“前后《汉书》雕镌纸墨并极精妙,实为宋本之冠”。

两《汉书》如何流入内府,已不得而知。

总之,在乾隆帝1744年发现它之前,就已然收入官藏。

当乾隆帝得到它的时候,欣喜欲狂,兴奋之下,连题两跋。

不能尽兴,又钤御玺近十方。

仍觉意不能尽,于是仿效赵孟頫、王世贞旧例,绘御容其上,更题诗一首,虽然诗很糟,但大体说明了流传:

其诗曰:

冠冕琳琅天禄收,因刊书目阅从头。吴藏本自赵魏国,楚得重归王弇州。久入上方不知故,兹编四库识其由。旧杯新斝多佳玉,却笑无能大白浮。

不管乾隆如何笔墨糟蹋,这部流传八百年的瑰宝,终于有了一个稳定的归宿。

在此之前,它是由无数爱书之人,凭个体之力,接力一般保存了下来,他们有的家道中落,有的获罪抄家,有的经历改朝换代,有的甚至没留下任何痕迹。

但一经国家收藏,这些都不再是问题。

此时,离我们现在的时间坐标,只剩二百多年,对于两《汉书》八百年的寿命来说,不算很久,也只是之前的一个经手而已。

清嘉庆二年(1797)十月二十一日晚,乾清宫发生大火,乾清宫与弘德殿、昭仁殿两配殿皆成废墟,天禄琳琅所藏429部善本,全部化为灰烬。

按照故事的套路,这一段开头,应该有“然而”两个字,就像宋真宗秘阁大火,然而有御赐两府的遗存;

就像绛云楼大火,然而钱谦益早已将它割爱于谢三宾。

然而,这里并没有“然而”。

993到1797,共计804年。

所以前面的两幅肖像只能是仿的。

存在,以自身为起点,向过往延伸的一条射线。

除了起点,我们把这条线叫做历史,历史可以是记忆,也可以是记录。人们渴望融入历史,通过记忆,通过记录。

于是,刻之甲骨,书之竹木,凿于金石,刊于纸张,但除了载体保存的时间长度之外,记录与记忆并没有什么两样,同样会忘却,会消散。

但人类的可贵就在于,在不断忘却中记录,在不断消散中传承。

一部书的故事,就到此为止。

忽然想起有关它曾经的主人王世贞的一些琐事,姑且作为结尾。

第一件事:王世贞22岁中进士,同榜有位朱同学,后来官做到了太史。

当初王世贞在朱同学家,看到了一本《六臣注文选》,同样是宋初的刻本,稍逊于《汉书》而已。

王世贞“几欲夺之”,但考虑到是他人心爱之物,“义不可而止”。

等他人过中年,有人拿着这本《文选》来出售,此时朱太史已经过世,睹物思人,前缘旧憾,王世贞非常想买下来。

但当时“束身团焦”(团焦,即是圆形小草房,盖王家经济已大不如前,且王世贞晚年修道,屏去玩好,非常简朴。),连拿庄园换来的汉书,也都传给了儿子,便惘然作罢。

第二件事:王世贞书房里有一位老仆人,很解王世贞的心意。比如王世贞想检索某部书某页某字,才张口,老仆就闻声找出,像提前准备好一样。

第三件事:王世贞曾著有《读书后》四本,当年抵国税捐给朝廷,等王世贞下世,王士骐才发觉连一本底稿都没有保存。

多年后,有一个货郎担子经过王家,王士骐竟在货担上发现了父亲的旧稿,遂得以刊印行世。

清人叶昌炽读到这几个故事,非常感慨,于是在《藏书纪事诗》中题了一首诗:

得一奇书失一庄,团焦犹恋旧青箱。眼前束笥呼奴子,身后骈枝向货郎。

首句云“得一奇书失一庄”,这是说王世贞少年意气,以庄换书的往事;

“团焦犹恋旧青箱”,团焦就是茅草屋,青箱是古代盛书的箱子,代指书籍,意思是说,当少年清贵老来落魄之时,还想念着那部曾经的旧书。

“眼前束笥呼奴子”,笥就是竹子,引申为竹简、书籍,大意为:生前与藏书耳鬓厮磨,连家中老仆都对它们了如指掌;

“身后骈枝问货郎”,骈枝,就是六指,比喻无用之物,但还有一个词叫“骈枝俪叶”,是钱谦益首创的,代指文藻文章,这句是说:死后这些带不走的无用之物,只有向货郎担上去寻了。

另:

文中提到的天一阁被誉为亚洲第一私人藏书阁

它的镇馆之宝故事又是另一个画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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