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
把它交给警察叔叔......
搞错了,重来!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子弹
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
这可不是恶搞哦
这是近日真实发生在小学生和
警察之间的事情......
5月10日中午,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在二连浩特市逸夫小学执行护学岗勤务时,一名小女孩主动找到正在疏导交通的交警,将1发子弹上交给民警。
经了解,该名小女孩系逸夫小学学生。据小女孩介绍,当天中午放学时,在校园门口玩耍时,捡拾到这枚子弹,经路过群众提醒后,主动找到正在校门前执勤的护学岗交警将子弹上缴。随后交警对小女孩的安全意识表示赞扬,并将子弹移交给辖区锡林派出所。
随后,锡林派出所将子弹移交给上级公安机关处置。该子弹的来源正在进一步核查。
公安机关提示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不仅会给社会及家庭带来危害,而且也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第128条第一款,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对情节严重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于历史原因,在社会上存在一些遗留、散落的弹药,群众如捡到或发现这些散落在社会上的弹药应立即报警或上缴警方集中销毁,以避免其带来的潜在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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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公安局交管大队
▎通 讯 员 :那音泰
▎投稿邮箱:1909781284@qq.com
▎素材整理:刘珈彤
▎审 核:张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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