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经常在微信朋友圈和抖音炫耀潜水捕鱼“绝技”的蒋大海,如今要“停更”自己的战果视频了。
10月29日,蒋大海等6人因非法潜水电捕捞“长江鱼”,经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以下简称“一分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分别判处蒋大海等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3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并适用缓刑不等,连带承担赔偿生态修复金,并在市级媒体上公开进行赔礼道歉。
这也重庆全面铺开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之后,办理的首起非法潜水电捕鱼案件。
“水鬼”夜潜嘉陵江电鱼
去年12月1日, 傍晚,重庆北碚。
一辆越野车,一辆顶载着皮划艇的面包车,一前一后来到嘉陵江黄桷码头。
抵达之后,车上共下来6个人。周车从面包车后备箱抬出一台发动机,娴熟地安装到已经放在水里的皮划艇上。蒋大海和陈兴穿上黑色潜水服,戴好潜水镜,双脚套入脚蹼,左手拿着防水手电筒、鱼网兜,右手拿着捕鱼“电击棍”……
十分钟后,皮划艇达到指定河域,“扑通”“扑通”两声过后,江面上泛起层层涟漪。
江面之下,水深12米。靠着手电筒发射出来的光亮,蒋大海一眼就锁定了目标,这是一小群在石隙间休憩的黄辣丁和鲤鱼。“电击棍”靠近,摁下开关键,电流哗——哗——释放着,之后,蒋大海和陈兴用网兜一一抄获。
一个小时后,他们浮出江面,把鱼递给快艇上的周车。到了岸边,早已等候着的李森和李林,麻利地将一袋袋鱼装进面包车后备箱,一行人带着百公斤“长江鱼”消失在夜幕中。
第二天,第三天,他们如法炮制。
第四天,凌晨4点,当他们“收获满满”并准备离开时,等待多时的民警突然围了上来。
斩断“长江生态鱼”捕储销黑链条
蒋大海是广西桂林人,他的微信朋友圈和抖音视频,无时无刻不在炫耀潜水捕鱼的“绝技”。经常到广西收购“生态鱼”的张田,与生意合伙人李林两兄弟一商量,索性邀约蒋大海来重庆“大搞一把”,赚的钱按比例分账。蒋大海从广西带来了帮手陈兴,张田又找来了有橡皮艇、会驾驶的周车。他们组成了一个分工明确,捕、储、销一条龙的犯罪团伙。
2020年12月1日至3日,该团伙采取潜水电捕鱼的方式,先后3次到重庆市北碚区嘉陵江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被警方当场抓获。现场查获渔获物共计129.3公斤,在仓库内查获非法渔获物14.91公斤。
“长江生态检察官”办理非法潜水电捕鱼首案
今年7月8日,商请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一中法院”)提审改变管辖后,一分院正式受理此案。8月20日,一分院向市一中法院提起公诉并附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这是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全面推行以来,重庆检察机关办理的非法潜水电捕鱼首案。
今年8月,全市检察机关44个检察院全面推行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全覆盖设立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配备长江生态检察官,实行“刑事 公益诉讼 民事 行政”四大检察一体化集中办案模式,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协同、联动履职的生态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
为办出“首案效应”,该院还与法院协同探索,创新了刑事起诉书与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二合一、庭审机制二合一等融合办案模式。
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对该团伙6名成员均适用认罪认罚且均为确定刑量刑建议,以引导、督促其采用增殖放流、承担生态修复费用、赔偿损失等方式修复被犯罪破坏的生态环境。其中,周车等3人各预交了1万元生态修复金。
(文中涉案人物皆为化名)
上游新闻记者 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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