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蝈蝈
近日,话题#朋友圈要帮公司做宣传吗#登上了热搜。
郑州超继运动100经三路店部分员工反映,商场强迫他们朋友圈发广告、换头像,不照做就会被罚款。员工纷纷表示这种做法侵犯了个人隐私,而商场方面则认为员工有责任和义务把信息发布出去。
无独有偶,前不久就有位女网友爆料说,自己入职一家传媒公司,因为从未发过与公司有关的朋友圈,被公司以“对公司没有认同归属感,未通过转正考核”的奇葩理由辞退。
一时间,网友纷纷发博晒出自家公司的“骚操作”,表达对公司强制要求发朋友圈的强烈不满。
从网民的吐槽可以看出,社畜苦“朋友圈绑架”久矣。
我们为什么不喜欢发工作朋友圈?前不久,我发现已经大半年没发过朋友圈的小煦突然活跃了起来,只不过内容都是工作相关,极少提到生活。
后来见面聊起这个话题,小煦立马打开了话匣子:“哎,还不都是公司要求的,公司的广告,公众号推文必须按照统一文案分享到朋友圈,虽然倒也不像网上说的那么变态,不发就扣工资通报批评啥的,但自己毕竟还在试用期,如果一次不发,给领导的印象总归是不好的。
我现在就是后悔当初怎么没注册个小号,这下连唯一的私人空间都被工作侵蚀了。看到朋友圈同事清一水地刷屏,就感觉自己还没下班。”
曾经看到有位博主说:“早期的微博还是大家畅所欲言的自由阵地,但随着流量时代来临,粉丝经济和网络营销的迅速崛起,微博早就变了。”
相比环境开放的微博,朋友圈是更为封闭的私域空间,我们可以呆在这片自留地里,与朋友分享生活的点点滴滴。
这本身是件充满情趣和温度的事情,但无聊的工作动态和铺天盖地的广告,就像一盆盆冷水,瞬间浇灭了社畜好不容易在朋友圈燃起的生活热情,也击破了个人对朋友圈这个精神角落的拼死捍卫。
当朋友圈变成商业的推广渠道,刷动态就像逛淘宝,人与人的关系也随之变得愈加疏远,所谓“朋友”,终究沦为商业行为的小小一环,成为获取利益的一串字符。
不发广告,就是这些朋友圈洁癖患者,最后的倔强。
痛斥“私域充公”的我们究竟在反抗什么?公司强制员工发朋友圈为公司宣传,还有不少公司要求员工下班后发朋友圈给公司当水军的行为,让生活和工作的边界变得更加模糊,朋友圈不再是我们抒发情绪、表达观点的树洞,而是完成工作的工具。
甚至还有公司把这作为KPI和辞退员工的把柄,从某种程度看,这何尝不是一种“职场霸凌”?叫人如何接受?
那么从法律角度,公司到底有没有权利强制要求员工发朋友圈打广告呢?
答案是:没有!
《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也就是说,如果事先没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好,公司强制要求员工发朋友圈的行为就属于变更工作内容,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并且以书面约定才具备法律效力,如果事先没有约定,劳动者是有权拒绝的!
另外,朋友圈属于员工的私人空间,员工对此享受支配权。
《宪法》第40条早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法律已经十分明确,员工有权利选择发不发朋友圈,也有权选择发什么内容,公司强制员工发朋友圈,属于侵犯隐私,干扰私人空间的表现哦!
被强制发朋友圈到底该怎么办?有朋友可能会说了,道理我都懂,可人在职场身不由己,领导的要求,你敢说个“不”吗?毕竟要恰饭的嘛。
虽然法律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强迫员工发朋友圈是违法的,然而现实中,利用朋友圈为公司做宣传已经成了许多公司的潜规则。尽管员工怨声载道,却也不得不乖乖就范。
被公司强制发朋友圈该怎么办?给大家支3招,各位自行选择食用。
1.敢死先锋法
把这篇文章甩到老板面前,据理力争,勇敢说不!实在不行还可申请劳动仲裁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这么做你将从此在公司名留青史,流芳百世,成为后辈津津乐道的江湖传说,但同时你也可能收获一张辞退通知书。
很酷,不推荐。
2.定向发射法
这是只有一个号的朋友圈难民最常用的方法:好友分组。客户,同事,朋友各拉进不同分组,发朋友圈时设置分组可见,定向发射,领导满意乐开怀,朋友也不会嫌你烦,一举两得。
温馨提示:分组请务必仔细,谨防手滑误伤!
3.马甲护身法
注册个小号,大号用来工作,小号留给自己,这是最安全的摆脱“朋友圈绑架”的方法,只需简单几步操作,就能拥有纯净朋友圈,你可以尽情放飞自我,唯一的副作用也就是朋友圈点赞量会大幅缩水。
职场不易,社畜很难,祝你我早日实现朋友圈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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