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尝听过这么一句话,当时还不以为意,只道是个例,不值得去关注,“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谁曾想这么一句话却越来越多地在社会上演绎,好似是对这句“真理”的验证。

自从“扶人被讹”事件后,已经有这么一种趋势,遇到需要帮助的人,很多人都已经不太敢于做出见义勇为的行为了,不是好人没了,而是承担不起帮助别人所带来的“恶果”,从小接受的教育“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竟然得不到实施的机会了,不禁想让人发出一句怒吼:“社会要冷漠到什么时候,这人要冷漠到什么程度”!?

所幸,中华文明五千年,礼仪之邦的传统,还是敢让好心人践行何谓“泱泱文明”,何为“礼仪之邦”,雷锋精神不是单一的名称,也不是雷锋一个人的专利,而是一个文明古国的传统观念,幸甚!

为人处世勾心斗角(好人好事竟与沽名钓誉挂勾)(1)

可愈来愈多的冷漠良心的事件接连不断的发生,焉知不会因此而逐渐消亡呢?

农民工跳水救人致手机损坏,希望补偿换手机的钱,竟然得到谁让他自愿救人了?

从某音看到这样一条视频,一女子不幸落水,被农民工所救。事后,农民工谢绝报酬便默默离开了。不料回去后,发现手机已报废,因囊中羞涩,哪怕感到不好意思,也不得不向当事人开口,希望得到赔偿,谁料却得到这种回复。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全然成了一句戏言,还因此被人诋毁沽名钓誉,这可真是人心不古,凉人心肺。

为人处世勾心斗角(好人好事竟与沽名钓誉挂勾)(2)

不是事件原图

各种回复皆有,有认为应当赔偿的,有认为应当第三方补偿的,更有人认为不赔是理所应当的,他做好人好事是自愿的,为什么要报酬呢?

认为要补偿的,不敢理直气壮地仗义执言;认为第三方补偿的,不过是另一种妥协;而认为不赔的,反而是理所应当的,有理有据,睥睨众人。

如果可以,在此希望用一句话来形容这些人:“去他妈的”!

子路救人子贡赎人

曾经有 这么一个故事,当然有可以分解为二个,那就是“子路救人”“子贡赎人”。

子路救人,说的是子路救了一个溺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孔子听到后,高兴地说道:“鲁国人从此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

子贡赎人,说的是鲁国有这么一条法律,如果在外遇到陷入困境的同胞,救人回来后可以获得国家的补偿和奖励。然而,子贡在他国救了一个人回来,却拒绝了国家的补偿。

孔子听到这件事情后,对子贡说:“你错了!向国家领取补偿金不会影响你的品行;但你不领取补偿金,从此鲁国再没有人 去赎回自己的同胞了”。

为人处世勾心斗角(好人好事竟与沽名钓誉挂勾)(3)

为何万世师表的孔子尚且要让弟子做此等俗事呢?

难道我们都要比孔子还要圣明?

竟然我们都比不上孔子,为什么还要做得比他还要圣洁呢?人都是有私心的,做雷锋的人虽然没有期盼从中获得什么,难道他们就不应该获得什么吗?他们也是一个普通人,也是需要柴米油盐酱醋茶,吃饭别人也是要收钱的。

西汉有这么一个人因为一个成语而出名了,那就是曹参。想必‘萧规曹随’这个成语很多人都听说过并且懂得其中的含义,为防止有人忘了,也在这边略作赘述:那就是西汉名相萧何制定了一套规章制度,他死后,曹参继任,自以为不能比萧何制定的更好,所以就完全照搬行事。

由上述可知,榜样的力量是无穷大的。

论迹不论心,论心世上无完人;论迹世上何处无光明!

在这不敢妄议说要制定一套这样的法律,以此来鼓励和保障受害者与好人好事者的利益,起到树立榜样和宣传的效果;但是起码应该有这么一种保障,那就是欲行好事者,自身不会受到侵害,这不仅是为了雷锋精神的传承与发展,更是为了让受害者能够得到及时的帮助,可以说更多的是为了我包括所有未来可能会遇到困难的人,救人者必被人救,救人者必先无后顾之忧,这才是最好的宣传。

五千年的文明古国,必然有源源不断的君子,古道心肠的人 ,他们的心还未冷,他们的血还热,不要再去伤害他们了。

可怜可怜他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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