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的法律定义及其理解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重点条文解读(一)


法律中对农民工的定义(法律对农民工的含义是怎样规定的)(1)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9年12月4日经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已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现就该条例若干重点条文作以简单解读,希望能对广大读者尤其是农民工朋友有所帮助。

1.《条例》的适用范围

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适用本条例。”本款规定了条例的适用范围,即解决有关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问题适用本条例,依据本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案件。

法律中对农民工的定义(法律对农民工的含义是怎样规定的)(2)

2. “农民工”的法律定义及其理解

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条例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本款对“农民工”这一概念从法律上予以界定,即“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 这里的“农村居民”一般理解为户籍为农业来城镇务工的居民。随着户籍制度改革,城镇和农业户口人员都称居民,因此对“农村居民”不能仅仅理解为“从农村来的农民”。实践中,也有很多居住在城镇的居民外出务工,从事与居住在农村的居民所从事的工作相同的工作,此时二者均应视为本条例所称的“农民工”。

法律中对农民工的定义(法律对农民工的含义是怎样规定的)(3)

3.“工资”的含义

条例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本款主要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是工资是农民工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农民工提供劳动后,依法有权获得劳动报酬,任何单位不得拒绝支付;二是农民工获得劳动报酬的前提是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只有在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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