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简单来说就是,浙江生一孩共可休158天,二孩、三孩各188天。
具体细则如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一孩延长产假60天,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给予其他优惠待遇。男方享受15天护理假的规定不变。
附全国多地的产假政策
这条规定一出,再次引起热议。
有人说浙江政府给力,给女性创造福利!值得点赞!
但也有人说,这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压力,导致部分公司更加不敢招女性了。
还有人说,给时间不如给钱来得最实在。
当然也有人说,压力太大,给啥都不生。
最搞笑的是有人说不如先把3天婚假延延长,太短了。
对此,你怎么看?
附杨澜对产假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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