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董元奔(江苏宿迁)
钱大昕(1728-1804)是清代中叶最著名的史学家,是风行至今的考据派史学的主要奠基人,他的一百卷本的《廿二史考异》是考据派史学的基石之作。尽管钱大昕的史学修养非常之高,但是在书籍资料远不如今天丰富的清代,其史学考据有时候也难免出现令人怀疑的地方。近日我开始系统研读《廿二史考异》,在正文第二页就发现了值得商榷的问题,那就是钱大昕对先秦时期“亲戚”一词词义的界定。
《廿二史考异·卷一》:“尧二女不敢以贵骄事舜亲戚。”这句话出自《史记·五帝本纪》,描述的是尧把两个女儿娥皇、女英嫁给舜之后二女的德行,即娥皇、女英不以自己天子之女的身份凌驾于舜的家庭,而是谦卑的对待舜的“亲戚”。
那么,舜的“亲戚”指的是谁呢?钱大昕首先直截了当的说:“古人称父母为亲戚。”为了佐证自己的观点,钱大昕举了几个例子。
第一个例子是《大戴记》中的“亲戚既没,虽欲孝,谁为孝。”我认为这个例子并不能说明“亲戚”就是指父母。钱氏可能是从“孝”字出发才认定“亲戚”指的是父母的,其实古人行孝的对象可以包括所有的直系长辈,不然怎么会有孝子孝孙之说呢?古人甚至对老嫂子、年龄过大的兄长也需要以“孝”待之,所谓老嫂如母,长兄如父。
第二个例子是《孟子》中的“人莫大于亡亲戚、君臣、上下。”作为“先秦亲戚即父母”的论据,这个例子的正当性还不如第一个例子呢。“亲戚、君臣、上下”是三个并列的成分,从后二者可以看出“亲戚”包含了不同等级,自然就是泛指直系亲属了,应该包括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等,不应该特指父母。
第三个例子也是出自《史记》,例句为“楚人皆怜之,如悲亲戚”。钱大昕对前两个例子没有展开阐述,仅仅是举例,但是他对第三个例子阐述了,也就是一句话:“犹言如丧考妣。”谁能证明“如悲亲戚”意思就是“如丧考妣”?父母死了,当然悲伤,兄弟姐妹死了,难道又不悲伤吗?
可见,钱大昕的三个例子并不能支撑他的关于先秦时期的“亲戚”意思是父母的说法。其实,我们回到文本,能进一步推翻“先秦亲戚即父母”论。
(图片:钱大昕书法作品)
尧把女儿娥皇、女英嫁给舜,当时舜的家庭成员有瞎了眼睛的老父、后母、弟弟象、妹妹颗首等。在钱大昕所谈的“尧二女不敢以贵骄事舜亲戚”这句话之后,其实紧挨着还有几个字即“甚有妇道”。妇道并不只是指儿媳妇对公婆孝顺,而是指做媳妇的所要遵守的一整套规矩,其主要条款也就是西汉时期的《礼记》所总结出来的先秦中就已经开始有了的“三从四德”,妇道的施加对象当然是全部直系亲属。钱大昕以“尧二女不敢以贵骄事舜亲戚”这句话为由头谈先秦时期“亲戚”的含义,却不把句子看完,其判断自然就有偏了。
“尧二女不敢以贵骄事舜亲戚,甚有妇道”这句话之后还有百余字一大段的话呢,司马迁具体描写了舜的父亲、后母、弟弟是怎样迫害舜的,而娥皇、女英与舜一样,是怎样不以德报怨的。这段话进一步明确了“尧二女不敢以贵骄事舜亲戚”中的“亲戚”泛指直系亲属,而不是特指父母。
当然,钱大昕在界定“亲戚”即父母时说“古人称父母为亲戚”,他有意不用“先秦”二字,而用“古人”二字,似乎他本来也怀疑“先秦亲戚即父母”,而有自我淡化论点的意味。但是,他所举例子的出处却不支持他对自己论点的“淡化”。《大戴记》一直被认为是战国时期的作品,近代以来才怀疑其是西汉时期的作品;《孟子》是孟轲、孟轲弟子及再传弟子所作,无论怎样它也是先秦时期的作品;《史记》固然是汉代司马迁所作,但是司马迁的中年时代距离先秦也就刚过一百年,语言的含义不会发生很明显的变化;更何况三个例子所涉及的内容都是先秦时期的。
(图片:钱大昕著作《廿二史考异》)
(编辑:董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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