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的性质(夫妻一方婚前购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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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京法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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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支付全部房款购买的房屋,为一方的婚前财产。变更房屋登记,在房产证上加署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如果双方未对房屋份额作出特别约定,则一般认定房产为共同共有,双方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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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孟雪

审核: 商安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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