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履行“三级”检查制
工程开工前,应依次进行施工项目部自查、监理项目部核查、业主项目部审查“三级检查”。施工项目部主要对人员资质、施工机具、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教育等进行自查,并完成单项工程“三措一案”的编制审批;监理项目部主要对自查报告、“三措一案”、施工队伍和人员资质、安全培训等进行核查;业主项目部主要对监理项目部人员配置和资质、自查报告核查结果、“三措一案”和安全培训等进行审查备案。“三级”检查并整改结束后,业主项目部下发施工人员“入场证”。
2. 必须履行工作计划制
施工项目部应编制周、日施工计划并提前报送业主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由业主项目部将计划录入“现场作业安全管控系统”并发布。监理项目部根据施工周计划,编制监理周计划,并每日派发监理任务单。施工计划发生变更必须重新报送,并说明原因。
3. 必须履行工作票制
坑开挖、立杆放线等施工必须持票工作。配电生产区域内(与运行线路的水平垂直距离小于杆塔高度的区域)的立杆、放线等工作,应使用配电第一种、第二种或低压工作票。其他工作使用安全施工作业票。
4、必须履行站班会制
日施工前,现场工作票负责人应召集所有施工人员开站班会,核对人员信息,观察人员精神状态,交代任务分工、安全措施和危险点,作业人员分别在工作票(作业票)和《现场管控记录本》上签字确认(待《现场管控记录本》下发后执行)。
5、必须履行监理许可制
班会结束后,现场工作票负责人应当面或电话向监理人员汇报施工单位、施工人员、施工内容、施工时间等信息,待监理人员核对施工计划无误后,许可现场工作票负责人开始工作。未按计划开工时间汇报的施工,监理人员应主动联系现场工作票负责人询问原因。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时,现场工作票负责人均应当面或电话向监理人员报告。
6、必须履行监理旁站制
放杆、放线、配变台架组立等关键施工节点应进行旁站监理,施工、监理项目部应对每基杆塔的隐蔽工程施工过程拍照留存、并验收。
7、必须履行隐蔽工程验收制
施工、监理项目部完成隐蔽工程自验收后,业主项目部应组织运维部门人员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核查杆塔的隐蔽工程施工过程资料,抽查底盘、卡盘安装情况。隐蔽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不得进行登杆作业。
8、必须履行登杆许可制
登杆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按照“三措一案”和工作票(作业票)布置安全措施;现场工作票负责人或工作监护人应带领登杆人员检查杆根、杆身、基础加固措施和现场安全措施等,确认所有安全措施齐备后,许可作业人员登杆。
9、必须履行工作监护制
立杆、登杆作业时,施工项目部应在每基施工电杆安排专人监护。施工过程中监护人不得擅自离开监护岗位,必须全过程、全时段在现场监督检查。
10、必须履行问题闭环整改制
施工项目部根据业主、监理项目部及上级单位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三定”(定人、定期、定措施)原则组织整改,整改完毕后书面反馈监理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应及时进行现场验证并闭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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