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审判决书表明,曾引发广泛关注的陕西省渭南市一名21岁女孩“两次网购银环蛇被咬伤不幸离世”事件发生后,死者月月(化名)的家属将网购平台、卖蛇人、快递公司等6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71万余元,一审法院判决6被告赔偿总计33万余元。(据9月21日大风新闻)
银环蛇在我国属于“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来源:大风新闻)
判决结果引来网友关注。有网友认为,女孩两次网购银环蛇被咬伤不幸离世,应该由自己承担后果,因为她作为成年人,应该懂得购买银环蛇的风险,并对此行为负责。一审法院以“如无则不”原则得出,“如果银环蛇未交付给月月,则其不会遭受银环蛇咬伤的损害结果”来判定责任,让人难以理解,因为依此类推,卖菜刀的、卖农药的,岂不是都要对与此相关的人身伤害事件负责?
有网友对此反驳道,网购银环蛇的女孩,已经承担了严重后果,付出了一条生命的代价,这就是不可承受的后果,既令人痛心,又足以令人警醒。
实际上,相关类比也是两码事,因为网上卖毒蛇与卖菜刀,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买卖。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为出售、购买野生动物发布广告,禁止网络平台为违法出售购买野生动物提供交易服务;《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禁止寄递或者在邮件内夹带各种活的动物;《快递暂行条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发现寄件人交寄禁止寄递物品的,应当拒绝收寄。
相关判决文书 (来源:大风新闻)
本案中,银环蛇为陆地第四大毒蛇,毒性很强,被列入“三有”陆地野生动物名录,出售的商家与网络平台,以及承揽业务的快递公司,显然都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被判承担相应责任一点也不冤。
据法律人士介绍,如损害后果与六被告均存在民法上的因果关系,本案责任划分并无明显不当。本案中,受害者作为成年人,对购买毒性高的银环蛇的风险是应知的,自身存在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银环蛇卖家在网上售卖违禁且有剧毒的野生动物,销售平台和快递公司在日常监管和服务中,没有发现售卖和邮寄的是禁止销售和邮寄的银环蛇,均应承担次要责任。
更要看到的是,由于网购活物而导致的事故屡见不鲜。据报道,2016年1月,武汉一名大学生在网上买了只小蝎子在寝室里养,被咬伤后手肿得厉害,被送往医院就诊;2019年5月,黑龙江哈尔滨一名16岁的男孩网购5条竹叶青蛇当宠物,由于没有拔去毒牙被咬中毒;2020年,吉林省长春市的一名13岁少年,因网购竹叶青蛇,被咬伤后住进了ICU,差点失去了左臂甚至是生命;
网络平台上,叫卖活体蝎子、蜘蛛之类的,并不罕见,还有小仓鼠、小兔子……店家声称开箱包活、死了包赔,有的还称,如果被咬到了,“疼一会就好了。”有快递点则称可以把小动物打包起来,混在其他包裹中邮寄出去。这都是无知者无畏,对法律无知,也缺乏对生命的敬畏。
因此,“女孩网购银环蛇被咬伤不幸离世”的一审判决,对网购乱象当是警醒,如果卖了不该卖的,寄了不该寄的,都是要承担责任的,岂是儿戏。
也诚如法律人士所言,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本案再次警示网络购物参与者,无论采购还是出售、运输货物,一定要依法依规,不可为追求刺激或追求利益而忽视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如果无视法律,最终必自食恶果。”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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