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上午,人人聚财对外公布良性清退兑付方案。根据兑付方案内容显示,本金兑付预计两年半完成,剩余收益将于第三年下半年开始兑付。与此同时,相关兑付方案的投票工作也已启动。

人人聚财方面表示,兑付方案根据“先本金后收益”的原则,即先兑付出借人本金,本金兑付完毕后再兑付收益。剩余本金自开始兑付后两年半内完成,剩余收益于第三年下半年开始兑付。其中,第一年兑付30%的本金,第二年兑付40%的本金,第三年前6个月兑付30%本金,第三年后6个月兑付剩余收益部分。

在现金兑付方面,人人聚财承诺,每月兑付不少于一次,第一期兑付金额为6000万元,之后每次兑付不低于2000万元,每人每次兑付不低于300元,若出借人剩余待偿余额低于300元,则以剩余待偿余额作为实际兑付金额。第一期于本兑付方案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兑付,以后每期应于每月15日进行兑付,遇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顺延至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

此外,人人聚财字在兑付方案中还表示,在保障现金兑付基础上,也将在兑付期间推出其他包括债权转让、商城、回收车辆置换债权等在内的其他兑付方式。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人人聚财兑付方案的公布,兑付方案的投票工作也已启动。

根据人人聚财发布的“启动兑付方案投票表决工作的公告”内容显示,投票时间从今日起将在5月21日10:00结束,每位出借人有一次投票机会,有“同意”、“不同意”、“弃权”3个选项。

以下为人人聚财发布的兑付方案全文内容:

深圳市人人聚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兑付方案

一、兑付原则

坚持合法、合规、公平、公正,最大程度保障全体出借人利益原则。

二、兑付计划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借鉴已公告清退平台的实践经验,并结合自身平台实际情况和资产处置进度,采取“先本金后收益”的原则,即先兑付出借人本金,本金兑付完毕后再兑付收益。剩余本金自开始兑付后两年半内完成,剩余收益于第三年下半年开始兑付,具体安排如下:

人人聚财兑付方案(人人聚财公布兑付方案)(1)

备注:剩余本金=累计充值金额-累计提现金额-可用余额

剩余收益=在投金额-剩余本金

在投金额:指出借人未退出的产品项目的出借金额之和

(一)现金兑付

1、每月兑付不少于一次,第一期兑付金额为6000万元,之后每次兑付不低于2000万元,每人每次兑付不低于300元,若出借人剩余待偿余额低于300元,则以剩余待偿余额作为实际兑付金额。

2、第一期于本兑付方案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兑付,以后每期应于每月15日进行兑付,遇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顺延至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

(二)其他方式

平台在保障(一)现金兑付的基础上,将在兑付期间推出多元化兑付方式供出借人自主选择,如债权转让、商城、回收车辆置换债权等其他兑付方式。

(三)特殊困难群体绿色通道

保留特殊困难人群的绿色通道,特困群体的定义及保障方案待出借人监督委员会成立后讨论确定,将严格控制特困群体的总量,该保障方案将另行发起投票表决。

三、兑付流程

1、 所有借款项目回款由借款人、担保人等统一还款至平台指定的专用账户,再按照兑付方案划转至出借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2、该专用账户只能用于接受项目回款、向出借人兑付,多方共同监管、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四、监督机制

1、本兑付方案经出借人表决通过后,将及时报送相关金融工作部门备案。

2、出借人监督委员会有权监督回款、债权清收及处置过程,以及回款资金的兑付和使用等,并提出建议。

3、出借人若发现平台未严格执行本兑付方案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均有权向相关工作金融部门、司法监管和有关单位反映事实、投诉举报。

深圳市人人聚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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