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作者:庭立方·四川卓安刑事律师事务所 李思雨

“微信拉手”,通俗来讲就是“加好友,拉进群聊,获得报酬”。

实际上,就“拉手”行为本身来讲,并不会涉嫌刑事犯罪。但是拉入用户的“特定群聊”若以实施犯罪行为为目的,或者拉手获得的手机号、微信号名单系非法获取,那么拉手们正在干的这个兼职就可能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那么,你知道在“拉手”兼职的背后,可能会涉嫌哪些犯罪吗?

六种兼职不能做的(别再做微信拉手兼职了)(1)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由于拉手兼职每拉一单带来的报酬相当可观,那么为获取丰厚的报酬,部分拉手便可能会通过违法购买公民的个人号码实施拉手行为。而非法购买公民电话号码的行为,就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最高会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六种兼职不能做的(别再做微信拉手兼职了)(2)

(二)帮助网络信息罪

若明知拉人进的群聊是犯罪分子提前准备好的,并且下一步就是在群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行为,还依然帮助诈骗的行为人实施拉手行为,那么即便拉手人不参与具体的犯罪行为,也可能被认定为帮助网络信息犯罪。

帮助程度更高的拉手,甚至会被认为是诈骗罪的共犯。

六种兼职不能做的(别再做微信拉手兼职了)(3)

(三)开设赌场罪

部分兼职拉手的工作,可能还会涉及到将可能参与网络赌博的人拉入赌博群中,这种情况下,拉手可能会涉嫌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

六种兼职不能做的(别再做微信拉手兼职了)(4)

正如标题所述,微信拉手兼职不仅风险大,并且极有可能一不小心就会被卷入刑事犯罪。

如果您或家人现在正涉及该方面的风险,那么建议尽早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

希望本期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了刑事难题,欢迎留言或私信咨询,有问必答。

六种兼职不能做的(别再做微信拉手兼职了)(5)

庭立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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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立方·四川卓安刑事律师事务所,四川首家也是唯一一家只做刑事案件的专业律所,由全国知名刑事律师成安博士担任首席律师,北京大学、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各大知名高校毕业的博士、硕士共同组建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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