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晚,我国现存最长木拱式廊桥,位于福建屏南的万安桥突发大火。据目击者称,桥几近“完全烧毁”。

​今天早上,一位历史学家,出于对这位友人的保护,容我不披露他的名字,他感慨道:万安桥以“河上架桥,桥上建廊,以廊护桥,桥廊一体”古老独特样式,被誉为世界桥梁史上的“活化石”。炎炎夏日,毁于一旦,天灾还是人祸?真是心痛啊!

​由永安桥的被焚,我想到,历史上的“焚书坑儒”、“破四旧”……恕我不能一一列出我们历史上的“焚”。

​焚,火攻也,即烧的意思。初文见于商代甲骨文。焚的古字形像树林燃起大火,本义是用火烧林木或草,上古焚烧林木是为了田猎。

​焚,若要引申,就不只是火烧林木。这世上的东西,似乎除了水,火都是可以烧的。书由纸造,而纸又源于木草。所以,相对其它的物质,焚书是不费什么力气的。书,一点即着。

​但是,你想过没有,焚书终归还是要焚,既然要焚,总归要费点力气。况且,焚书,终归会被后人诟病。有没有一种更好的办法,既不用大费周章地焚书,又能达到焚书的效果呢?这个问题,留待大家思考。

​关于焚书,德国抒情诗人、散文家海因里希·海涅曾经说过这样的一句话:“Dort, wo man Bücher verbrennt, verbrennt man auch am Ende Menschen.”幸好,读研期间,二外我学的是德语,翻阅词典,我还能翻译出来。诗人海涅说:“哪里有人在烧书,哪里最后就烧人。 ”还可以用警句的形式精辟表达,即:“焚书伊始,焚人以终。”什么意思呢?意思是对文化的打击不是最终的目的,最终的目的还是要人命。也就是说,焚书的目的是要命。要命也不是要所有人的命,具体要谁的命,人人都应该懂得,你若不懂,你的命可能危矣。当然,也可以选择装懂,或者装不懂,唯命是从或可保全你的性命。

​如果我们考察一下历史,古今中外,因为焚书,要人命的,多为读书人或者说知识分子的命。看来读书人的命还是值得几个铜板的。可是,古往今来的读书人又是最不惜命的,他们最不屑于唯命是从。这就是典型的关于命的悖论。当然啦,读书人中,也不乏视气节如粪土的败类。所幸的是,败类只是少数。否则,也就不存在焚书。因为,败类都追名逐利去了,哪还有什么心思写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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