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上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校园欺凌案进行宣判,五名犯罪时未满十八岁的被告人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校园欺凌需要严惩吗(校园欺凌发人深省)(1)

校园欺凌专指发生在校园内暴力事件。包括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暴力行为,通常表现为语言侮辱、打骂、孤立、排斥、被强迫做自己不喜欢的事、被故意陷害致造成生理、心理的伤害等 。随着社会变迁,校园已不再单纯,校园暴力问题也已不是一个新鲜话题,成为近年来比较突出的青少年社会问题之一,北京的这一判决表明,未成年人实施暴力伤害,同样不能逃避法律的制裁。那么对寻衅滋事罪,你又了解多少呢?

校园欺凌需要严惩吗(校园欺凌发人深省)(2)

一、寻衅滋事罪的概念

寻衅滋事罪是从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的流氓罪中分解出来的一种罪,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对寻衅滋事罪进行了修改。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最后提醒家长们,当发现孩子不幸受到伤害的时候,一定要要冷静处理,一切以恢复孩子身心健康和学习状况为出发点,多和学校、孩子进行理性沟通,必要用法律武器维护好孩子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