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的定义

五险一金就是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而工伤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个人不需缴纳。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

养老保险

1.参保范围和缴费

(1)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养老保险需要缴纳多少年?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什么是五险一金(什么是五险一金)(1)


3.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怎样确定?

核定缴费基数以职工所在省份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简称省社平工资)为基准:

(一)企业职工凡工资收入低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高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但是最高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资的300%。

(二)个体劳动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资以上至300%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费基数。

4.养老保险缴费数额怎样计算?

(一)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7%(当前为8%);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

5.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什么确定在省社平工资60%—300%之间?

主要是为了保证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不过分悬殊。实行个人账户后,个人账户养老金是退休待遇的主要部分,它是以个人账户储存额为计算依据。如果职工缴费基数过低,储存额就过于少,待遇太低,就会影响退休后的基本生活。规定职工缴费基数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资的300%,目的是控制高收入职工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以减轻财政负担。高收入职工(及其所在企业)可以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参加商业保险等办法,提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

6.“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就不用再缴费”这种观点正确吗?

不正确。“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这是办理退休并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必要条件之一(缴费不满15年的将一次性结算)。退休金水平的高低与缴费年限和缴费数额直接挂钩,即缴费时间越长、缴费金额越多,养老金水平也越高,差别主要在于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中断缴费的时间不计作缴费年限。试举例做比较:假设缴费基数每月为1000元(不考虑缴费基数调整和利息等因素),缴费年限30年计算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每月为:[1000元×11%×12(月)×30(年)]÷120=330元。如果缴费年限为15年,则计算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每月为165元。两者相差一半,如果考虑利息等因素,则差额更大。

医疗保险

1.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标准是多少?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按保险缴费基数进行缴纳。如北京的缴费比例是单位10%,个人2%。职工自批准法定退休的次月起,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请以当地政策规定为准。)

2.单位和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后,怎样建立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

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拿出其中的一部分按职工不同年龄段分别划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作为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个人账户的资金由三部分组成:一是职工本人缴纳的部分;二是单位缴费中划入的部分,45周岁以下的(含45周岁)从单位缴费中按本人工资额1%划入,45周岁以上的按1.5%划入,退休人员按养老金的4.2%划入。

3.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的范围是如何划分的?

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和按规定由个人负担的其他医疗费。个人账户不足时,职工个人用现金支付。个人账户为职工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相当于在银行的存款,但不得提取现金,不得透支或挪作他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和指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的补助。

失业保险

1.单位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标准是多少?

失业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按照缴费基数进行缴纳。以北京为例,缴费比例1%,单位缴费比例0.8%,个人缴费比例0.2%。

2.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其中包括被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以上条件同时具备的,方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3.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一寸证件照2张);

(2)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工伤保险

1.工伤保险费征缴标准是多少?

工伤保险费按照保险基数进行缴纳,由公司全额缴纳,如北京的缴纳比例为0.5%。

2.哪些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3.哪些情况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4.哪些情况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不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5.工伤医疗具体内容是什么?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哪些情况停止享受工伤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生育保险

1.生育保险费征缴标准是多少?

生育保险费按照保险基数进行缴纳,由公司全额缴纳,如北京的缴纳比例为0.8%。

2.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的职工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呢?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

3.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几项?具体规定包括哪些?

生育保险具体待遇包括:

(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

(2)女职工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治疗费。

(3)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

(4)国家规定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住房公积金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如何理解住房公积金定义的内涵?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

(1)在职职工由单位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自由职业者(即没有与任何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个体劳动者),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开设手续,按《住房公积金明细开设、变更、注销和年度调整手续须知》申报。

(2)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3)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职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4)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



什么是五险一金(什么是五险一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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