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南宁公积金中心区直分中心首次走进地铁站,向广大市民宣传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我原来在单位上班,现在退休了,可以参照什么标准来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每个月最低需要缴存多少钱”……16日上午10时许,在南宁地铁万象城站C出口,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直中心)宣传咨询台前,不少路过的市民纷纷上前咨询。
市民在向工作人员咨询个人缴存公积金的相关政策。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介绍,去年9月下旬开始,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四类人员可以自行缴存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1年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据悉,从12月16日起办理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时提供身份证即可。这意味着自由职业者也能像单位职工一样申请公积金贷款,并且享受公积金贷款利率。
截至今年11月底,在南宁市居住和就业的,一共有842人人办理了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开户业务。按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额度是60万元。
宣传活动现场,工作人员提醒,需要注意的是,若自愿缴存人员连续欠缴、停缴住房公积金超过3个月(含)的,账户自动封存。自愿缴存人员缴存满2年以上的,且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可给予利息额10%利息补贴,利息补贴列入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在非销户的情况下,自愿缴存人员发生住房消费等也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编辑丨褚瑞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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