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第一章的第一节起文就讲到:法,从广义上讲,指的是事物的必然规律。那么自然法就是普遍存在于自然界中的规律,中孟德斯鸠认为自然界有四大大规律——和平,生存,交配和群居。
孟德斯鸠把和平作为自然法的第一条,可以看得出和平是一切生物能够繁衍下去的首要条件。读书要会思考,那么为什么孟德斯鸠认为和平如此重要呢?这里我们便一起思考讨论一下,假如小编思考的不对望各位易友多多指教留言。
自然法是一切事物的规律,和平为第一规律。自然中除了少数的植物有攻击性其他绝大部份都没有伤害性,所以说和平对于植物来说是其天性如此。然而在动物界即使在弱小的动物都有可能伤害其他物种,比如老虎要吃牛羊,牛羊吃草等等。所以可以得出结论:孟德斯鸠所说的和平自然规律只是某一族群内的和平。
所有生物基本上都是群居生活,比如草原树林,羊群牛群鱼群,狮群狼群再比如人群等等。这就是说:个体之间必须是和平的才可能产生群居社会,你在融入群体的时候必须是要和平没有攻击性的。比如:牛群里不可能每个牛都要斗个你死我活,平时牛群是不是大家相安无事,只有在竞争头领和交配对象的时候才会有所争斗。大家想一想是不是这个道理?
孟德斯鸠所论的法不是论给其他动物看的,动物也看不懂,他主要讲述的对象是人,那么从人的角度看第一法是不是人和动物一样呢?必须是一样的,自然法必然适合于整个自然。人们建立族群,再建立氏族部落到一个国家的建立都离不开这个规律,人想要相互照顾生存才会组建一个群体,而和平是一个群体的首要条件。比如一个人看见谁都不顺眼都要干架打人,这样的人会有群体愿意他加入吗?我看这样的人只有牢房的小单间最适合他。
那么我们通过思考得出和平才是一个社会存在的基础,这个大家基本上都是认同的吧。我们思考到这里的时候是不是跟我们环境中的价值观不一样?我们当今社会中大肆流行——丛林法则,什么狼文化什么落后就要挨打等价值观,是不是大相径庭?那么我们的这种价值观为什么和自然法则对立呢?我们再来仔细思考其中的道理,丛林法则狼文化落后就挨打的价值观就是弱肉强食,强大的压迫弱小的,这种价值观不只是对其他物种族群实行这样的价值观对内族群也是一样,所以在这样的族群里人人都成为了强者的牺牲品,当人人都遵从这种价值观那么就是罪恶的开始,你为了不被强者吃你就要变强变大,你就要吃更多的弱者,所以说鲁迅为什么说我们的历史书上只有两个字:吃人。那么这样价值观的群体你想加入吗?
那么我们的这种价值观是怎么形成的呢?这里面很值得大家去思考了,在这里我就不多说就简单的说下,这种扭曲的社会价值观不是个人或短时间所能形成的,而是一群别有用心的人长期用蒙蔽洗脑的手段将这错误的价值观灌输给整个群体。
世界上有很多国家,当今世界经济科技都是国际化的,每个族群国家都不可能关起门独干,那么当你想要融入整个世界的是不是也要遵守这条和平法则?有的朋友会问:族群之间国家之间不是经常发生战争吗,那么是不是和平法则就不准了呢?我想提这样问题的人就是思考上不完全,族群国家之间的战争不是因为不喜欢和平而是对和平法则理解认识上的冲突,都认为别的国家危害了我们的和平才会发动战争去维护我们的和平,大家想想是不是这个道理?当然有的疯子例外,但举证不能举孤证。
也 就是说我们在融入世界社会大家庭的时候,不要老是抱着别人忘我之心不死的心态,不要一边天天咒骂别人又要和别人做生意赚别人的钱,你在世界上去鼓吹丛林法则别人只会把你当成低等动物看待,要抱着一个和平心态去走向世界而不是去走一条与主流价值相反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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