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深圳一则占车位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很多人将目光投在那位自爆家产的女士身上,那女士确实有点嚣张跋扈,即使有一千个亿资产,也不该那样说,但是,细想这自家花那么多钱买来的车位被别人占了,自己长期无法使用,谁不生气啊!

再细想自己生活中是不是也遇到过这样的人,明明是占用别人的车位,还不讲理,让挪车还不来,这样的情况下好比别人把狗养到你家院子一样,你说给谁谁能不生气,而就是这样一些我们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事情,还有公共通道被有些人恶意占用,消防通道被占用等等,我们的法律里却没有处置依据,都是一些规章制度,制约不了当事人,当我们遇到这样那样生活很大概率事件时,没有法律保护,这是问题所在。

而这样的问题,我建议全国立法,非法占用他人车位、消防通道、公共通道等又无法联系的或拒不挪车的,交警部门可以直接依法拖车至交警大队,并处以罚款,而且拖车费用自理。大家觉得这样的立法怎么样?欢迎下边咱们一起讨论。

私占公共车位何时才能解决(占车位和公共通道究竟该谁来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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