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葛为国 虞 俊3月17日,溧阳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一审宣判了天目湖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被告钱某因在天目湖禁渔期非法捕捞35斤鱼被判处拘役一个月,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沙沟镇派出所查获野生动物?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沙沟镇派出所查获野生动物(天目湖馋虫扛条轮胎去捕鱼)

沙沟镇派出所查获野生动物

通讯员 葛为国 虞 俊

3月17日,溧阳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一审宣判了天目湖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被告钱某因在天目湖禁渔期非法捕捞35斤鱼被判处拘役一个月。

为切实保护天目湖渔业资源,维护湖区生态平衡,改善湖区水质,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天目湖自2015年起实行全年封湖禁渔。2016年12月12日凌晨3时,家住天目湖水域附近的村民钱某在明知禁渔公告和行为违法的情况下,仍以充气汽车轮胎作船,将3条丝网放入沙河水库,准备捕鱼吃。两个小时后,钱某再次下湖收取渔获物时被天目湖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查获,渔获物称重合计35斤,天目湖派出所随即介入此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钱某违反保护水资源法规,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钱某曾因非法捕捞水产品受到行政处罚,现又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予以酌情从重处罚。钱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法院作此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