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1891年-1962年),徽州绩溪人,近代中国思想家、文学家、哲学家。以倡导“白话文”、领导新文化运动闻名于世。
胡适一生不仅致力于提倡文学革命,还提倡自由主义,主张婚姻自由,批判旧式婚姻。当然,这一切也与他的留学经历密切相关。
1900年,为了镇压反侵略的义和团运动,英、法、俄、美等八国联军在六月发动了一场空前绝后的侵华战争。战后,清政府被迫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
1907年,因为美国在《辛丑条约》中索取的赔偿款高于其军事损失,所以决定将额外的钱以多种方式退还给中国。其中,一部分用来选拔优秀的中国学生赴美留学,而胡适就是其中之一。
胡适
在思想开放的美国,胡适的思想随之发生变化。他不仅开始着迷于西方女郎,深深地被她们身上的朝气与热情奔放所吸引,更是欣赏那里的自由恋爱。
在那个时期,人们对女性的要求以及婚姻观方面,中西方不同的观念形成如此鲜明的对比,这让他更加厌恶旧中国的包办婚姻和裹脚文化,还有“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古训。
其实,胡适去美国留学之前,在他十四岁那年,母亲就已经给他定了一桩婚事,女方叫江冬秀,是邻县的一家名门望族的千金,但胡适却对没见过面的江冬秀不感兴趣。
在美国留学期间,母亲多次劝说胡适回国结婚,但胡适总是以“儿决不以儿女婚姻之私,而误我学问之大”为由拖延不归。
胡适与江冬秀
后来,母亲听说胡适大做文章批判旧式婚姻,甚至爱上了一名美国女郎,心里很是着急,并写信说:“外间屡有人传尔另婚不归云云,虽此等无稽之谈予皆当作过耳风,但尔屡稽归期之故实令予无从捉摸。”
为了宽慰母亲,胡适不再大谈婚姻自由,思想似乎也发生了巨大的转变,认为结婚自由和包办婚姻像一把双刃剑,都有好有坏。
最终,胡适抵不过母亲的劝说,答应母亲回国与江冬秀完婚。1917年寒假,已经27岁的胡适与江冬秀在老家成婚,此时距离两人订婚时间已经过去了13年。
一个是留过洋的西装先生,一个是旧社会里的裹脚小太太,这样的婚姻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绝对是毫无感情可言的,两人之所以走到一起完全是奉父母之命。
“胡适的小脚夫人”,竟然还成了民国史上的“七大奇事之一”。尽管胡适对这场婚姻有诸多不满,但是,他表示愿意先结婚后恋爱。
胡适全家福,后排左起长子胡祖望,次子胡思杜
胡适曾说:“我认为爱情是流动的液体,有充分的可塑性,要看有没有人建造和建设的才能。人家是把恋爱谈到非常彻底而后结婚,但过于彻底,就一览无余,没有文章可做了……”
胡适认为,他和太太时时刻刻都在爱的尝试里,所以能保持家庭的和乐。的确,两人婚后相处的十分融洽,胡适对江冬秀可谓是百依百顺,是出了名怕老婆的男人。
与旧社会不同的是,胡适与太太的家庭地位发生了互换,不是太太对他言听计从,而是他对太太尽到了“三从四德”之责。
古语中所谓的“三从四德”是封建社会中专门用于约束妇女行为的准则和规范,“三从”指的是:妇女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指的是: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妇女的品德、辞令、仪态、女红)。
而在胡适这里,“三从”变成了:太太出门要跟从,太太命令要服从,太太说错了要盲从;“四德”也跟着变成了:太太化妆要等得,太太生日要记得,太太打骂要忍得,太太花钱要舍得。
胡适与江冬秀
胡适对太太的百依百顺,造成了外界以为他怕老婆而嘲笑他,而胡适不管别人怎样笑话他,他也不反驳,只是笑着说:“太太年轻时是活菩萨,怎好不怕?中年时是九子魔母,怎能不怕?老了是母夜叉,怎敢不怕?”
有人故意调侃胡适说:“留着冬秀做女皇,这是虚君,实权自在首相手中。”
胡适听后也是捧腹大笑,连连回应道:“哈哈哈,这也太‘胡闹’了吧!”
对于他怕老婆这个话题,胡适从不避讳,反而将之上升到了民主层次。胡适说:“一个国家,怕老婆的故事多,则容易民主;反之则否。德国文学极少怕老婆的故事,故不易民主;中国怕老婆的故事特多,故将来必能民主。”
胡适与江冬秀携手走过了一生,1962年2月24日,胡适因心脏病病逝于台北,江冬秀痛不欲生,数度昏厥。胡适死后,江冬秀又独自生活了13年,直到1975年去世,享年八十五岁。
本文参考自:《民国风流——大人物的情与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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