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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网讯 全媒体记者沈泓琳报道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市政府决定,自2月3日起至2月29日,暂时解除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3月1日起恢复实施。

开封市汽车尾号限行(开封暂时解除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1)

开封市人民政府1月31日发布的关于暂时解除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通告说,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3日0时起至2020年2月29日24时,暂时解除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2020年3月1日0时起按照《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恢复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记者提醒: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规定,限行区域为东京大道(含)以南、一大街(含)以东、陇海铁路以北、劳动路(含)——重工路(含)向南延长线以西的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限行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7时至20时,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具体限行办法是,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数为字母的,以末位数字为准),周一至周五每天限行两个号。即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和6的机动车周一限行、2和7的周二限行、3和8的周三限行、4和9的周四限行、5和0的周五限行。

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公交车、校车、出租汽车、持有双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合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残疾人专用车;

3.车身外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含污泥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等专用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各类货车除了遵守以上规定外,还应遵守开封市对货车的其他限行、禁行规定。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通告规定。

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通告规定,提前选择交通方式,合理规划出行路线。用于婚丧嫁娶、乘坐危急病人的车辆违反限行规定被查处的,可向交警部门说明情况,经查证属实的,不予处罚。

违反通告规定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视频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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