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保险公司定损评估、没有现场清晰定损照片,原告认为事故责任明晰,要求被告承担车辆维修费用,被告却认为原告是肆意扩大这笔费用的数额,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车损定损的原则?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车损定损的原则
没有保险公司定损评估、没有现场清晰定损照片,原告认为事故责任明晰,要求被告承担车辆维修费用,被告却认为原告是肆意扩大这笔费用的数额。
4月10日,杭州滨江法院审理这样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首次邀请保险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出庭协助判断车损。
原告张先生今年33岁,爱车是一辆价值上百万元的奥迪A8。2016年11月12日早上7点多,张先生开着车子,沿江晖路由北向南行驶到江晖路与春波路交叉路口时,被由北向东左转进入路口的任师傅的电动车撞倒。由于任师傅闯了红灯,交警部门认定,任师傅对事故负主要责任,但同时,张先生也要负次要责任,因为交警认为张先生在起步时没有通过后视镜观察右边的交通状况。
张先生在诉状中称,车子在事故中右后侧车门受损,花去维修费用14150元,他认为这笔费用得由任师傅来承担。
这笔修理费用到底合不合理,成了法庭上最大的争议。因为事故发生后,张先生没有通知保险公司到现场来定损,而起诉又是在车辆维修结束后才提起的,如何认定车损?
任师傅这方认为,张先生前去的维修店根本没有资质,属于超范围经营,而且维修的票据也发生在事故后3天,因此,对这笔费用全部不认可。
为了查清事实,昨天法院在开庭时,邀请杭州市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罗一出庭作证。罗一是资深保险理赔专员,有30多年的车辆事故定损处理经验。他根据事故现场的照片判断,车损在3000元左右。他表示,张先生的车子涉及2个油漆面和2个版漆面的修理,如果去4S店,2个油漆面的修理每个要1000多元,2个版漆面每个要400元至500元之间,所以判断在3000元左右。罗一还与杭州最大的奥迪汽车4S店的服务总监进行了沟通,对方表示,如果放在他们的4S店修理,费用在3600元左右。
法官说法:
法院审理后认为,鉴于交警已对事故作出认定,且原告已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确认,因此,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的主次责任,损失确定为原告承担四成、被告承担六成。
对于本案的关键,事故车损如何认定的问题,庭审中,原告虽然提供了14000余元的车辆维修发票,但开具该发票的车行并不具有车辆维修资质,且发票内涉及车辆右后门整体更换,原告也无法证明该维修与此次事故的关联性和必要性。
综合考虑专家证言和原告车辆受损情况,法院酌情确定原告车辆在此次事故中的受损金额为3600元。根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比例,法院判决,被告应赔偿原告车辆损失2160元。
来源:浙江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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