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规范交易行为,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市将加强对房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严禁串通捂盘、炒卖房号和发布虚假广告等行为。

房产中介迎监管(房产中介注意了)(1)

据了解,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该条规定明确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从业人员串通实施捂盘炒房等分销行为。如发现以上违法行为,将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欢迎有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违法行为证据的当事人,持材料向市住建局房监科和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举报。举报电话: 5905516 (市住建局房监科) 3837092 (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

全媒体记者 苏望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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