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案例——整个过程双方都认为是在进行冰毒交易,最后经检测,粉状物品中却没有一点甲基苯丙胺成分、氯胺酮和海洛因成分,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自己买了毒品犯了什么罪?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自己买了毒品犯了什么罪(卖的毒品里没有毒品成分)

自己买了毒品犯了什么罪

真实案例——整个过程双方都认为是在进行冰毒交易,最后经检测,粉状物品中却没有一点甲基苯丙胺成分、氯胺酮和海洛因成分。

信息来源:(2020)湘0922刑初354号判决书

2018年,张三的丈夫李四因贩卖毒品被判刑,李四在服刑之前藏了一包“冰毒”在家中,张三发现之后将“冰毒”藏在衣柜里。

李四在服刑期间依然不忘发展业务,告诉刑期即将届满的王五,出去之后可以找自己的妻子张三买毒品。

2020年1月至4月,王五出狱之后果然找到张三,花费1520元分6次购买“毒品”。(具体克数不详,但考虑到涉案金额,应该不多。)

后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具体如何发破案,属于机密没有公开。)于2020年5月25日在一出租屋内将张三抓获。

并在现场发现“冰毒”149.82克。

这里插一段,不了解毒品犯罪的小伙伴可能意识不到149.82克是什么概念,如果是面粉,大概可以蒸三个馒头,但是毒品就可能构成死刑了。

根据刑法347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冰毒)50克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退一步讲,即便不是为了贩卖,根据刑法348条,仅持有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这个克数算相当严重了。

张三到案后,也非常老实,坦白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对于自己“贩毒”的事供认不讳。但随着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报告的出具,尴尬的事发生了,在张三家中搜出的“冰毒”里边没有任何甲基苯丙胺成分、氯胺酮和海洛因成分。

整了半天,原来压根就没有毒品,但是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

经审理,法院认为张三多次贩卖毒品的行为还是构成了贩卖毒品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于未遂。张三坦白、认罪认罚可从轻、从宽处理,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及悔罪表现,对张三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违法所得152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实务中不乏刻意用面粉、冰糖冒充毒品进行贩卖的,这种情况贩卖人因为主客观都是在骗,犯得是诈骗罪。 以为自己在贩毒,实际没有贩的事还是比较少见的,由于贩卖人具有主观的犯罪恶意,需要以贩卖毒品罪定罪,但客观上没有贩毒事实,在量刑上,按照未遂犯进行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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