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妃”文绣是中国第一个和皇帝正式离婚的女性,她一经提出,不但对溥仪,在遗老圈也引发了轩然大波。

之后的两个月,文绣不顾家族反对(当时只有妹妹文珊支持她),也不理睬溥仪律师提出的和解方案,坚决要求离开溥仪。文绣二叔的儿子文绮登报指责她:

蕙心二妹鉴: 此等事件,岂我守旧人家所可行者?我祖我宗四代官至一品…即果然虐待,在汝亦应忍受,以报清室之恩。今竟出此,吾妹吾妹,汝实糊涂万分,荒谬万分矣!

—就算皇帝对你不好你也要受着,你怎么这么辱没家声呢?

文绣离婚后娘家不接纳(亲戚爱管你闲事)(1)

文绣也不甘示弱的回了一封信给文绮:

文绮族兄大鉴: 妹与兄不同父,不同祖,素无来往,妹入宫九载未曾与兄相见一次,今我兄竟肯以族兄关系,不顾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及三百二十五条之规定,而在各报纸上公然教妹忍受。又公然诽谤三妹,如此忠勇殊堪钦佩。

惟妹所受祖宗遗训,以守法为立身之本:如为清朝民,即守清朝法;如为民国民,即守民国法。逊帝前被逐出宫,曾声明不愿为民国民,故妹袖藏利剪,预备随逊帝殉清。嗣因逊帝来津,做国民一分子,妹又岂敢不随?

文绣离婚后娘家不接纳(亲戚爱管你闲事)(2)

既为民国民,自应遵守法律。国民无男女…阶级之区别,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妹因九年独居,未受过平等待遇,故委托律师商榷别居办法。

不料我族兄竟一再诬妹逃亡也、违背祖宗遗训也... ...岂知妹不堪在和解未破裂以前不能说出之苦。

若吾兄教人忍受,系犯公罪,理合函请我兄嗣后多向谨言慎行上作工夫,以免触犯,是为至盼。

大意是:你虽然是我亲戚,但我们不熟,你之前也没关心过我,现在倒是来多管我的闲事,你没有发言权。大清已经亡了,我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再老封建说我闲话,小心自己遭殃

这个怼法,被爱管闲事的亲戚烦的宝子们可以直接抄作业。

文绣离婚后娘家不接纳(亲戚爱管你闲事)(3)

这封信可以看出,文绣尽管身为末代皇妃,但是她的思想却是独立和进步的

溥仪被迫答应后,为挽回体面于报纸刊登上谕:淑妃擅离行辕,显违祖制,撤去原封位号,废为庶人,钦此。

文绣后来做了小学教师,并履行协议约定——独身不嫁。溥仪入狱后协议失去了约束力,文绣与一名普通人结婚,并于1953年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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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绣离婚后娘家不接纳(亲戚爱管你闲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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