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 本 约 谈 笔 录,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关于最新协助执行通知书?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参考一二希望能帮到您!

最新协助执行通知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约谈笔录)

最新协助执行通知书

终 本 约 谈 笔 录

谈话时间:

谈话地点:

约谈方式: □面谈 □电话约谈 □短信约谈 □其他

谈 话 人:

记录人:

被谈话人: (联系方式: )

谈话内容:

今日约谈目的为,就( )京XXXX执 号执行案件的执行情况向被谈话人进行说明,征求被谈话人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意见,并告知被谈话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法律依据及法律后果。

本案自 年 月 日立案以来,我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了以下财产查控措施,并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了司法处置:

1. 年 月 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

2. 年 月 日,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

3. 年 月 日,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年 月 日,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为:

5. 年 月 日,到 地现场调查被执行人财产,调查结果为:

6. 年 月 日,依据民事执行裁定,□冻结□查封□扣划□划拨了被执行人财产 。

7. 年 月 日,因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已依法对其采取罚款、拘留强制措施。

8. 年 月 日,我院对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通过□司法拍卖□变卖□以物抵债方式处置,处置金额为 元。

9. 年 月 日,我院对被执行人采取了其他执行强制措施:

被约谈人还能否提供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线索:

□ 不能提供

□ 能提供:

截至目前,本案已执行到位金额为人民币 元,未执行到位金额为人民币 元。我院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向被约谈人告知如下事项: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及时告知我院。3.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我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4.本案若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条件,又符合移送破产审查相关规定的,我院在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的同时,将把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破产审查。5.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送达申请执行人以后,我院会将相关案件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信息库,并通过该信息库统一向社会公布。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公布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信息错误的,可以向我院申请更正。6.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符合法定情形并变更、追加被执行人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我院申请恢复执行。7.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我院对被执行人依法已采取的执行措施和强制措施继续有效。

综上,被约谈人是否同意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同意

□ 不同意,理由:

被约谈人对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有无其他意见?

被约谈人签字: 日期:

约谈人签字: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