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养犬管理宣传(创城进行时如何拴紧养犬)(1)

创建文明城市养犬管理宣传(创城进行时如何拴紧养犬)(2)

近日,疑似因抗议小区内遛狗不拴绳的邻居,武汉一女子从小区32楼天台跳楼身亡。这则新闻也让 “遛狗不牵绳”这一话题再次引起公众热议。一直以来,不文明养犬是社会热点话题,早报也曾多次接到市民对于这一现象的投诉。近日,记者来到市北区宜昌馨园小区,在街道、社区、物业三方共同督查督导下,小区不文明养犬行为得到了良好规范。

小区里频现遛狗人

11月26日下午两点,记者来到市北区宜昌馨园小区,小区的小广场上有不少居民正在遛弯散步,其中遛狗的不在少数。记者粗略统计了一下,半小时内,小广场上出现了十几只宠物狗,基本上都拴了牵引绳。 “我们小区遛狗的人特别多。小区本身是开放式的,住在这里的老年人比较多,再加上小区里小广场的面积比较大,旁边还有老年活动室,所以每到下午都会有很多中老年人来活动,很多周边小区的居民也会来,其中不少人都带着狗。 ”小区居民王殿锁说。

“我每天下午都在小区里遛狗,拴着绳子,纸巾、垃圾袋也都随身带着。虽然我家的狗很温顺,但是我知道很多人怕狗,也担心发生狗突然咬人的情况,拴上绳子后不给别人添麻烦,自己也省心。 ”正在小区遛狗的居民赵女士说,“养狗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狗主人的素质。 ”当得知遛狗不拴绳已经成为违法行为时,赵女士表示很赞成。

物业加大宣传力度

记者在小区里看到,由物业公司制作的文明养犬宣传牌以及宣传海报随处可见。 “我们制作了20多个指示牌,还会不定时在小区里发放文明养犬的宣传材料。自从街道开始督查遛狗不牵绳的情况后,我们每天都会定时在小区内进行巡查,看到有遛狗不牵绳的居民就上前制止、劝导,大多数居民还是挺配合的,但是也有个别人不当回事。我们小区老年人多,很多人家里都养狗,有些业主还养了两三只,管理起来确实存在一定难度。 ”小区所属世达物业工作人员说。

“我在这个小区住了10年了,以前遛狗不拴绳的人特别多,后来物业、社区做了很多工作,尤其是今年以来,这些工作应该说起到了很大成效,管理效果挺明显的。 ”采访中,王殿锁告诉记者,几年前自己曾在小区中被狗抓过,幸好只是被抓到裤脚,并没有受伤,但是这次经历也让他提高了警惕。 “作为楼组长,我现在也是小区文明养犬的宣传志愿者,我认为这是我作为小区居民的责任和义务,希望大家都能从自身做起,约束不文明行为,共同营造安全舒服的生活环境。 ”

“街道、社区给我们提出了工作要求,我们也加大了工作力度。小区里有1900多户居民,我们的管理只是起到一个引导性的作用,现在物业和社区每天都会组织人员定时巡逻,工作人员下班后在小区里看到有遛狗不牵绳的,也会上前劝说,已经形成了常态化的管理模式。 ”世达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街道展开专项督查

“街道每周会不定时到各个社区、小区进行督查,平时主要由社区安排志愿者、网格员进行现场巡查,物业也会每天持续进行劝导。目前来看,在街道、社区和物业的努力下,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规范,相较之前取得了一定效果。 ”湖岛街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全市创建文明典范城市工作展开以来,街道一直将不文明养犬当做创城工作中的重点,下半年还展开了专项督查,加大了文明养犬宣传力度,通过制作宣传牌、张贴宣传品、发放宣传单页等形式倡导养犬居民从自身做起,自觉履行文明养犬行为;另一方面,加强街道网格员、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巡查力度,告知居民在遛狗时必须使用牵引绳,并随时清理宠物粪便,保护环境卫生。

“这项工作确实存在一定难度,我们目前只能做到呼吁、监督、劝导,下一步将加大文明养犬宣传力度,广泛发动居民群众参与,不断丰富管理手段,引导和推动居民群众树立文明观念,共同推进文明养犬工作取得实效。 ”工作人员说。

“遛狗拴绳”有法可依

在采访过程中,很多市民都表达了这样的疑问:“遛狗不拴绳的人哪儿都有,谁来管,怎么管?处罚太轻起不到警示作用。 ”

今年5月1日起,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正式施行,“遛狗拴绳”被正式写入法律。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这也意味着,遛狗不牵狗绳已经成为一种违法行为。

目前来看,相关处罚并不算轻,难点还在于如何落实。 “我们街道和社区没有执法权,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并不能立即处罚。如果我们在巡查时看到这种现象立即报警,再控制现场等警察前来处理,说实话是有一定难度的。”湖岛街道工作人员说。

/记者手记/别让文明被“遛”走

“没想到看似如此小的一件事,解决起来却并不轻松。”在记者采访过程中,湖岛街道的工作人员说了这样一句话。在很多人看来,遛狗拴绳、清理粪便,应该是作为一名养狗人最基本的素质与行为,但是不拴绳的狗依旧随处可见。

我们常说狗是人类的朋友,但不容否认的是,无论犬只大小,它都有一定的攻击性,如不加以约束,很可能会误伤他人,一旦伤人,既伤害了别人,也会给自己带来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烦。任何时候,文明养犬都应当是市民基本的文明素养。

当下,青岛正在开展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就更需要在“文明养犬”这件事上,垂全国之范。希望每一位养狗的市民在遛狗时都能带好 “文明袋”、牵好“文明绳”,不要让文明在遛狗时被“遛”走。

/延伸/不文明养犬最高可罚1000元

记者了解到,根据《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公安机关负责依法开展养犬管理登记,负责查处居民饲养烈性犬、居民养犬超过每户限养数量或者单位违反规定饲养护卫犬,查处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或者驱使犬只伤害他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等养犬管理执法工作。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携犬未佩戴犬牌、未为犬只束牵引带或者未即时清除犬粪等行为。

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容环卫执法大队大队长张耀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日常执法巡查和热线反馈中,常常会收到市民投诉反映遛狗不拴绳、不清理粪便的现象,遇到这类不文明养犬行为,执法人员首先会先进行警告,劝阻教育养犬人文明养犬,遇到多次不听劝阻教育的,则会根据行为严重程度处以200-1000元不等处罚。 “但是在落实过程中的确会遇到一定困难,目前主要是以引导、规劝为主,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保障市容秩序安全有序,努力营造卫生、文明、安全的居住环境。 ”张耀军说。

/说法/遇狗伤人及时取证索赔

对于遛狗不拴绳将被视为违法行为,记者联系采访到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牛红岩律师,他表示针对在日常生活中,一般常见的不文明养犬行为易造成咬伤、碰伤、吓坏他人等侵权法律纠纷。 “在法律上,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和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减轻责任。 ”牛红岩表示,若是第三方主动逗狗造成他人伤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方请求赔偿,此时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确定责任比例。

牛红岩提醒市民,如果遭遇法律纠纷,受害人应及时调取现场录像、请现场证人出具目击证人的证言、留好治疗的病历费用单据等证据,证明事实的来龙去脉、因果关系以及受到的损害,便于向责任人索赔。

来源: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刘文超 通讯员 刘巍王雪涵 摄影报道

编辑: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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