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整治高台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市场乱象,进一步规范报废机动车市场经营秩序,切实加强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促进高台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健康安全发展,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从2022年5月中旬开始,由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高台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7个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报废机动车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方案?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报废机动车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方案
为全面整治高台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市场乱象,进一步规范报废机动车市场经营秩序,切实加强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促进高台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健康安全发展,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从2022年5月中旬开始,由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高台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7个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厉打击以下行为:
1.未经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的“黑作坊”“黑窝点”。
2.非法违规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导致形成环境污染隐患或造成环境污染问题的单位和个人。
3.未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为规范操作,导致形成环境污染隐患或造成环境污染问题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4.买卖或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的单位和个人。
5.出租、出借《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的单位和个人。
6.违规出售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及其以外零部件的单位和个人。
7.出售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部件未标明“报废机动车回用件”的单位和个人。
8.未如实记录回收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等主要部件的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的单位和个人。
9.依法打击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等违法经营行为。
二、有以上违法行为的企业或个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彻底拆除清理相关经营设施。对不停止经营及未彻底拆除清理相关设施的,一经发现,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和《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没收非法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没收违法所得,并做相应处罚,对涉及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线索,将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为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为,希望相关经营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予以监督、配合和支持,积极举报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违法行为。
高台县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举报电话:
高台县商务局 0936-6621012
高台县公安局 110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
0936-6626089
高台县交通运输局
0936-6621158
高台县工信和信息化局
0936-6623177
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936-6621816
高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0936-6626861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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