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饮料四种口味骗人的(网红潮饮咔哇千万不能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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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在温水桶中的扎杯里看似普通的可乐,竟然加了违禁品“咔哇”。在酒吧里,年轻人为了追求兴奋,把它当“饮料”喝,味道甜甜的,殊不知这就是毒品!

6月26日国际禁毒日,丽水市莲都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件,5人因“咔哇”获刑。

可乐加“咔哇”让他们“嗨翻天”

把“咔哇”倒在扎杯里面,再倒入可乐调剂,最后把扎杯放到装有温水的桶里,这样“咔哇”就能和可乐更好地溶解在一起,“效果”会更好,喝了会更“嗨”。这种“潮饮”,成了不少年轻人聚会时的助兴物。

2019年1月29日晚,阿峰在朋友小迪定的包厢里玩,联系有“渠道”的小杰代买了3包“咔哇”。拿到手后,阿峰手法娴熟地调配起了“潮饮”,让包厢里男男女女十几人“开心”下,一起喝。

“当时包厢里的音乐很激烈,服务员和我说,他们又点可乐了。我就知道他们又要开始喝‘咔哇’这种东西了。”丽水市区某娱乐场所的领班小燕说。“咔哇”,是一种瓶装“饮料”,外包装有黄色、红色。小燕听说,喝了“咔哇”就像喝了酒一样令人兴奋,味道是甜的。

1月30日凌晨,小杰吃夜宵时突然看到许多警察从娱乐场所里带走一批人。第二天,他打听到被警察带走的,正是向自己买过“咔哇”的阿峰以及阿峰的那帮朋友,小杰知道,自己这次逃不了也躲不过了。

组局的小迪说:“一开始我是拒绝的,但是他们说这个东西喝进去验不出来的,我也就喝了。喝了后会有一点头晕,很亢奋,玩起来很开心。”小迪知道,这东西含毒品成分,属于违禁品,但看到大家都玩得那么开心,他不好意思“扫兴”。

卖家保证,“公安绝对验不出”

“放心!这个和冰毒、K粉不一样,公安检测不出的。”广西卖家再三保证,信誓旦旦地对买家小杰说。去年12月,小杰和朋友听说广西有人卖“咔哇”,为了方便自己吸食同时贩卖赚点钱,一行三人专程前往广西,合伙买了“咔哇”带回丽水。

虽然没有把“毒品”两个字说出口,也不清楚“咔哇”的具体成分,但小杰和朋友都知道,这个东西既不能光明正大在市面上出售,又是在“场所”里玩的,所以肯定属于违禁品。

至到被公安机关抓获,这群年轻人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悔不当初。

经审理,莲都区法院对该案一审公开宣判,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8个月至1年6个月,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分别判处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咔哇”检出尼美西泮成分,就是毒品

如今,合成毒品变异加快,新类型毒品层出不穷。一些不法分子通过改变包装形态,生产销售新类型毒品,翻新花样,具有极强的伪装性、迷惑性。本案中,被告人吸食的“咔哇”就是一款新型毒品饮料,将“咔哇”混入可乐、红牛等饮料调制出来,再进行服用,其效果堪比K粉。

我国刑法第347条至第357条规定了涉毒品犯罪的法条。其中,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毒品类型为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第354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其他毒品”进行了详细列明。本案中涉及的“咔哇”,经鉴定其成份为尼美西泮,属于其他毒品的范围。故本案被告人均涉毒,均构成相应的毒品犯罪,均应受到刑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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