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美,每个民族,甚至每个人的感受都是不一样的。比如最近流传的清华美院学生的眯眯眼毕业设计,这在大部分人看来,这也太丑了,简直不忍直视,但是在设计作品的学生看来,也许他觉得很美。

小白·印象美学(小明美学笔记2大众审美)(1)

清华美院学生的毕业设计

作为对比,很多人晒出了“椰树四美”的视频,说这样的符合大众审美,虽然我也认为椰树四美很好看,清华美院的作品很丑,但是我不认为丑就有错,当然我们可以批评,但如果上升到要封杀,那就过分了。

人的审美本身就是多元的,大部分人认为美就叫符合大众审美,但大众审美终究不能覆盖所有人群,所以就存在小众审美,青菜萝卜各有所爱,就有各种各样大部分人看来奇葩的审美。

小白·印象美学(小明美学笔记2大众审美)(2)

椰树四美

全世界各地各民族的审美都是不尽相同的,同一民族在不同时期的审美也是不同的。上一代人总是看不惯下一代人的审美,而下一代人也觉得上一代人太土。

小白·印象美学(小明美学笔记2大众审美)(3)

杀马特

什么是美的?这是很难定义的,所以本文也不讨论这个,本文主要讨论是谁决定了大众审美?

小白·印象美学(小明美学笔记2大众审美)(4)

大众审美难道不是大众决定的吗?肯定不是。

比如说以胖为美还是以瘦为美,各个时代都是不一样,在物资匮乏的年代,几乎都以胖为美,因为能长胖的人一定是富人,能吃饱吃好的人才可能发胖,当然所谓的胖更准确的应该是丰满,瘦指的是苗条,任何时代都不会认为两百斤的胖子和骨瘦如柴会好看,而在任何时代丰满和苗条都是受到欢迎的,只要偏爱程度不一样罢了。

在现代社会,物资充足,不再存在吃不饱的问题了,但是富人吃得精细,吃得健康,更懂健康管理了和身材管理,而普通人的饮食结构不合理,越吃越胖,审美就反过来了,以瘦为美了。

古希腊人不喜欢穿衣服,以肌肉为美,而中国以大肚子为美,秦始皇兵马俑,个个啤酒肚,关公像也都挺着大肚子。

小白·印象美学(小明美学笔记2大众审美)(5)

秦始皇兵马俑

小白·印象美学(小明美学笔记2大众审美)(6)

关公像,关公都是挺着大肚子的

大部分文明都以女性脸小为美,穷人吃的食物硬,要使劲的咀嚼,会导致下巴肌肉过于发达引起的下颌角肌肉肥大,从而造成脸大,而富人的食物松软,所以富人家的女子脸小,所以就以脸小为美。

小白·印象美学(小明美学笔记2大众审美)(7)

掷铁饼者

无论以胖或瘦为美,还是以脸小为美,总结起来都是以富为美,以富人的审美作为判断标准,说得更准确一些就是强者影响大众审美,强者给审美设定了标准,所以有“楚王爱细腰,宫中多饿死”的说法。

人是群居动物,人要想变得合群,就要和大家保持一致。而审美就变成了一个群体接受标准的问题,强者的审美就变成了大众的审美,强者制定了大众审美的标准。

一个“杀马特”造型的青年,除了进理发店工作外,可能找不到其他任何工作了。在明清,一个不裹小脚的大家闺秀是很难嫁出去的。

强者制定的审美标准还会形成审美习惯,甚至跨越时间,成为千百年的审美标准。

这也解释了很多艺术作品看起来不过如此,有的还很丑,却很值钱,因为艺术原本就是上层阶级专享的,文艺复兴那些艺术家都是被国王、领主们包养的,比如达芬奇长期受到佛罗伦萨美第奇家族的资助,米开朗基罗和拉斐尔受到教皇的资助,艺术家就需要取悦恩主,让自己的作品符合恩主的审美。

对艺术品的欣赏其实也属于小众审美,艺术品都价值不菲,甚至动不动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这是普通人根本玩不起的。对于普通人来说,这些画看起来也没那么好,甚至有点丑,比如这副成交价高达5亿美元的《交换》,还不如我儿子画得好,5毛钱我都不想要。

小白·印象美学(小明美学笔记2大众审美)(8)

价值5亿美元的绘画作品《交换》

但是很少有人会当众说这些作品丑,因为害怕被人说是土鳖。如果搞一个实名的问卷调查,问四大名著哪部写得最好?我相信回答《红楼梦》的一定最多,但事实上大部分人连《红楼梦》第一章就看不下去,但是回答《红楼梦》会显得最有B格,毕竟专家都说《红楼梦》最好。

强者的审美也是有变态的,再比如女性裹小脚,这就是从少数变态的强者那里发展起来的,给众多女性带来了巨大的痛苦,虽然说审美应当多元化,但这种对他人造成痛苦的审美观,是应该被唾弃的。

小众审美有一部分是为了让自己显得更有个性,说白了就是装叉,为了将自己与普通人区分开来,一副绘画,动辄上千万,在大部分普通人看来,买这种画的人就是傻叉,但在购买者看来就是,我有的是钱,我花钱就把阶级层次一下就拉开了,而且穷人根本就模仿不来。

有句话叫“穷玩车,富玩表,傻叉玩相机”,对越没用的东西花费的金钱和精力越多,就会显得档次越高。车、表和相机,毫无疑问,表是最没用的,一千万一块的名贵机械手表,时间一定没有一块15块钱的石英表准,更不如手机,但就是因为没用,所以更能装。

那审美有正确和错误之分吗?

我认为,正常情况下没有正常错误之分,审美不能适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只要这个审美观不伤害他人,不排他,就不算是错误的审美。

如果一个审美会伤害人,还具有排他性,那一定就是错误的审美,比如让人裹小脚,还排挤不裹脚的人,这就是极端错误的审美观。

那污染人的眼睛算不算伤害呢?比如你在看见大街上杀马特造型的青年,觉得恶心,但你不能认为对你构成了伤害,因为你可以选择不看。如果一群杀马特少年把你绑架了,关了起来,天天故意在你面前晃,那就另当别论了。

小白·印象美学(小明美学笔记2大众审美)(9)

恶搞短片《鸟笼山剿匪记》将人绑起来看烂片进行惩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