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的案例有哪些(回顾史上禁毒案例)(1)

中国历史上深受鸦片烟毒之害。清雍正五年(1727),英印殖民政府、东印度公司和鸦片走私商陆续向中国倾销鸦片。道光十九年(1839),输入中国的鸦片达 4万箱。

中国每年因吸毒耗费的白银外流约 500万两。鸦片烟毒使中国的社会经济、政治、国防、人民健康和家庭生活深受破坏和摧残。

道光十八年,清政府再次下令禁烟,并派湖广总督林则徐到广东查办。次年 3月到达广州的林则徐严厉禁烟,掀起了著名的收缴缴鸦片、虎门销烟的禁烟行动。

林则徐成为钦差大臣之后,引起弛烟派和满州贵族不满,但碍于道光帝的皇威,不敢公开反对,只得暗中阻挠。弛烟派首领琦善向林则徐威迫利诱,后人记述当时的情况:

“道出直隶,遇直隶琦善,嘱文忠无启边衅。盖文忠任江臬时,琦为总督,曾荐文忠,今忌文忠故言此,论似公而意则私也。文忠漫应之。”

龚自珍亦对林则徐的安危担忧,他提议林则徐带同重兵巧匠,一旦发生战争,便可即时还击,更愿随林则徐一同南下,但林则徐不愿他卷入政治旋涡,婉拒了龚自珍的好意。

两广总督邓廷桢,广东巡抚怡良通力合作,发布道光帝圣旨,查封烟馆,逮捕烟贩,下令处死了中国烟贩冯安刚。林则徐最大的阻力是怡和洋行的威廉·渣甸及宝顺洋行的兰士禄·颠地。威廉·渣甸为阻止林则徐,返回英国,游说政府对清廷采取强硬行动。林则徐一知道人称“铁头老鼠”的威廉·渣甸离去便高兴表示:“铁头老鼠,狡猾的鸦片走私头目,畏惧天朝的愤怒,已经回到烟雾之地。”

鸦片战争以后禁令从未实施。中华民国时期,国民政府曾经宣布禁烟禁毒,也没有禁绝。一些官吏保护贩毒活动,供给飞机、轮船和武装,为贩毒犯走私运毒提供方便,以致烟毒泛滥成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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