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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监理概论教程(建设工程监理概论)

工程建设监理概论教程

概论

第一章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1. 建设工程监理实施依据

①法律法规②工程建设标准③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

  1. 建设工程监理性质

①服务性②科学性③独立性④公平性

  1. 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

①明确了强制实施监理的工程范围②明确了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单位的职责③明确了工程监理人员的职责

  1. 五类工程必须实行监理①国家重点建设工程②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③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④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2. 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①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②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

  1. 工程监理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
  2. 工程监理单位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①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②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1. 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等有隶书关系,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2. 监理单位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①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③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④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1. 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核心内容是明确由项目法人承担投资风险,项目法人要对工程项目的建设及建成后的生产经营实行一条龙管理和前面负责。
  2. 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被批准后,应正式成立项目法人。
  3. 需新设立子公司的,要重新设立项目法人;只设分公司或分厂的,原企业法人应向分公司或分厂派遣专职管理人员,并实行专项考核。
  4. 项目董事会的职权:⑴负责筹措建设资金⑵审核,上报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文件⑶审核,上报年度投资计划并落实年度资金⑷提出项目开工报告⑸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⑹负责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⑺审定偿还债务计划和生产经营方针⑻聘任或解聘项目总经理,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5. 项目法人责任制是实行工程监理制的必要条件,工程监理制是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基本保障。
  6.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⑴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以上,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预算资金包括①一般公共预算资金②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④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⑵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第二章工程建设程序及组织实施模式

  1. 建设工程投资决策阶段工作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批。
  2. 项目建议书的内容:⑴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⑵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⑶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和设备技术引进国别,厂商的初步分析⑷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及还贷方案设想⑸项目进度安排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⑺环境影响的初步评价。
  3. 可行性研究应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⑴进行市场研究⑵进行工艺技术方案研究⑶进行财务和经济分析.

  1. ⑴政府投资工程实行审批制;⑵非政府投资工程实行核准制或登记备案制。

⑴政府投资工程

对于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政府投资工程,政府需要从投资决策的角度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还要严格审批其初步设计和申请报告;对于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政府投资工程,则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特别重大的工程还应实行专家评议制度。

⑵非政府投资工程

①核准制: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

②备案制: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1. 施工图审查的内容包括:⑴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⑶消防安全性⑷人防工程防护安全性⑸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还应当审查是不符合绿色建筑标准⑹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2. 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提供下列资料:⑴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书⑵中标通知书和施工,监理合同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结构组成⑷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
  3.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包括: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4. 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特点:⑴咨询服务范围广⑵强调智力性策划⑶实施多阶段集成。
  5. 全过程工程咨询实施策略:⑴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⑵优化调整企业组织结构⑶创新工程咨询服务模式⑷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应用⑸重视知识管理平台建设。
  6. 工程总承包模式特点:⑴有利于缩短建设工期⑵便于较早确定工程造价⑶有利于控制工程质量⑷工程项目责任主体单一⑸可减轻建设单位合同管理负担。
  7. 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宜采用“矩阵式管理”
  8. 项目部的基本职能:⑴项目部应具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组织实施和控制职能⑵项目部应对项目质量,安全,费用,进度,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目标负责⑶项目部具有内外部协调管理职能。

第三章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1. 建筑法主要包括:建筑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等。
  2.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⑴已经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⑵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⑷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⑸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⑹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3. 招标公告或特别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4. 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5. 评标委员会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6.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
  8. 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项目管理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其他形式包括:默示形式和推定形式。

  1. 合同内容:①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②标的③数量④质量⑤价格或者报酬⑥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⑦违约责任⑧解决争议的方法。
  2.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要符合下列条件:⑴内容具体确定⑵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缔结合同为目的,必须具备合同主要条款。
  3. 要约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受要约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受要约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
  4. 要约撤回和撤销: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可以撤销,但下列情况除外:⑴要约人已确定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⑵受邀人有理由认可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1. 要约失效:⑴要约被拒绝⑵要约被依法撤销⑶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⑷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2. 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3.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依照下列规定到达:⑴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⑵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为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信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1. 承诺撤回,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2. 要约内容变更。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等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3. 合同成立。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当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的地点: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他住所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1. 格式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大对方责任,限制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格式条款争议解决: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1. 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⑴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⑵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⑶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2. 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情形:①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3. 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则: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协议补充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依照上述规定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①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标准,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②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③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④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⑤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⑥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合同履行的特殊规则:①电子合同履行: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以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为准。②价格调整③债务履行④抗辩权⑤代为履行⑥提前履行⑦部分履行⑧相关事项变更后的处置。

  1.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该撤销权消灭。
  2. 合同转让是合同变更的一种特殊形式
  3. 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②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③依照法律法规不得转让。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1. 合同终止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①债务已经履行②债务相互抵消③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④债权人免除债务⑤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2.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3. 标的物提存的情况:①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②债权人下落不明③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 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部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后归国家所有)。
  5. 质量保修书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①保修范围②保修期限③保修责任
  6. 建设工程最低保修期限:①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②电气管道,给水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7.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8. 并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备案的有关材料:⑴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⑵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⑶拆除施工组织方案⑷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9. 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
  10. 意外伤害保险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11. 事故报告内容:⑴事故发生单位概况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⑶事故的简要经过⑷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死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⑸已经采取措施。
  12. 事故调查组应履行下列职责:⑴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⑵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⑷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⑸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60日)
  13. 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⑴事故发生单位概况⑵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⑶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⑷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⑸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4.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①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②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③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或者中标④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⑤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15.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6. 属于招标人和投标人串通投标:①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②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③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④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⑤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⑥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17. 投标的否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①投标文件为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②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③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④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⑤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⑥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⑦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第四章工程监理企业与监理工程师

  1. 有限责任公司:

⑴公司设立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①股东符合法定人数②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③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④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⑤有公司住所。

⑵公司组织机构:①股东会:权利机构②董事会:3~13人③经理④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1.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

⑴公司设立条件: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①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②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③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④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⑤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⑥有公司住所

⑵公司组织机构:①股东大会:权利机构②董事会:5~19人③经理④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1. 工程监理企业从事工程监理活动,应当遵循⑴“守法”⑵“诚信”⑶“公平”⑷“科学”的准则。

⑴“守法”①在核定的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内从事监理活动,不得超越资质或挂靠承揽业务②不伪造,涂改,出租,转让,出卖资质等级证书及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不出租,出借企业相关资信证明,不转让监理业务③在监理投标活动中,坚持诚实信用原则,不弄虚作假,不串标,不围标,不低于成本价参与竞争④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违背自己承诺⑤没有相关厉害关系⑥在异地承接监理业务的,自觉遵守工程所在地有关规定,主动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⑵“诚信”原则的主要作用在于指导当事人以善意的心态。“诚信”是企业经营理念,经营责任和经营文化的集中体现。

⑷“科学”①科学的方案②科学的手段③科学的方法

4,。监理工程师遵守如下职业道德守则:⑴遵法守规,诚实守信⑵严格监理,优质服务⑶恪尽职守,爱岗敬业⑷团结协作,尊重他人⑸加强学习,提升能力⑹维护形象,保守秘密。

5.建设单位应根据①法律法规②工程项目特点③监理单位选择空间④工程实施的紧迫程度等因素选择招标方式。

6.建设工程监理招标一般包括:⑴招标准备⑵发出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⑶组织资格审查⑷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⑸组织现场踏勘⑹召开投标预备会⑺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⑻开标,评价和定标⑼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⑴招标准备①确定招标组织②明确招标范围和内容③编制招标方案:⒈划分监理标段⒉选择招标方式⒊选定合同类型及计价方式⒋确定投标人资格条件⒌安排招标工作进度。⑻开标,评价和定标:评价委员会应当:①熟悉,掌握招标项目的主要特点和需求②认真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及其评价办法③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价办法进行评标④编写评标报告⑤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经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招标人。

7.建设单位在选择工程监理单位最重要的原则:“基于能力的选择”

8.建设工程评标内容:⑴工程监理单位的基本素质⑵工程监理人员配备⑶建设工程监理大纲:评标时重点评审建设工程监理大纲的全面性,针对性和科学性。⑷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及其应用能力⑸建设工程监理费用报价。

9.建设工程监理评标通常采用:“综合评估法”又称为打分法,百分制计分评价法。其特点:量化所有评标指标,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分别打分,减少了评标过程中的相互干扰,增强了评标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10.工程监理单位的投标工作内容包括:①投标决策②投标策划③投标文件编制④参加开标及答辩⑤投标后评估。

11.投标决策:⑴决定是否参与竞标⑵如果参加投标,应采取什么样的投标策略。

12.常用的投标决策定量分析方法:①综合评价法②决策树法

②决策树法适用于:风险型决策分析,通过事件出现的概率和期望值的计算比较。

决策过程:①先根据已知情况绘出决策树②计算期望值。

13.投标策划:①明确投标目标,决定资源投入②成立投标小组并确定任务分工。

14.投标文件编制原则:①响应招标文件,保证不被废标②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深入领会招标文件意图③投标文件要内容详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

15.投标文件编制依据:⑴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监理投标的法律法规及政策⑵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⑶企业现有的设备资源⑷企业现有的人力及技术资源⑸企业现有的管理资源。

16.建设工程监理投标文件的核心:反映监理服务水平高低的监理大纲。

17.监理大纲包括以下内容:⑴工程概述⑵监理依据和监理工作内容⑶建设工程监理实施方案⑷建设工程监理难点,重点及合理化建议。

⑵监理依据:①法律法规及政策②工程建设标准③工程勘察设计文件④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相关建设工程合同等。

监理工作内容:①质量控制②造价控制③进度控制④合同管理⑤信息管理⑥组织协调⑦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等。

18.非正常因素:“假招标”“权力标”“陪标”“低价抢标”“保护性招标”

19.选择有针对性的监理投标策略:⑴以信誉和口碑取胜⑵以缩短工期等承诺取胜⑶以附加服务取胜⑷适应长远发展的策略。

20.建设工程监理费用计取方法:⑴按费率计费⑵按人工时计费⑶按服务内容计费。

⑴按费率计费:以建设投资的一定百分比来计算,一般情况下,工程规模越大,建设投资越多,计算咨询费的百分比越少。

⑵按人工时计费:根据合同项目执行时间,以补偿费加一定数额的补贴来计算咨询费总额。

咨询人员的差旅费,工作函电费,资料费,以及试验和检验费,交通和住宿费等均由业主另行支付。

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临时性,短期咨询业务活动,或者不宜按建设投资百分比等方法计算咨询费。

⑶按服务内容计费:在明确咨询工作内容的基础上,业主与工程咨询公司协商一致确定的固定咨询费,或工程咨询公司在投标时以固定价形式进行报价而形成的咨询合同价格。当实际咨询工作量有所增加时,一般也不调整咨询费。

21.国内工程监理费用一般参考国家以往收费标准或以人工成本加酬金等方式计取。

2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是一种委托合同,还具有以下特点:

⑴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当事人双方应是具有民事权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也可以成为合同当事人。

⑵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委托的工作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

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

23.合同协议书是合同组成文件中唯一需要委托人和监理人签字盖章的法律文书。

合同协议书填写的内容包括:①委托人和监理人名称②实施监理的项目名称③签约合同价④总监理工程师⑤监理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⑥监理人计划开始监理的日期和监理服务期限。

24.履约保证金格式。履约担保采用保函形式,履约保函标准格式主要由以下特点:

⑴担保期限:自委托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委托人签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之日起28天后失效。⑵担保方式:采用无条件担保。

第六章建设工程监理组织

1.建设工程实施组织模式:⑴平行承包⑵施工总承包⑶工程总承包

平行承包模式

优点:有利于缩短工期,控制质量,有利于建设单位在更广范围内选择施工单位

缺点:①工程总价不易确定,影响工程造价控制的实施②工程招标任务量大,需控制多项合同价格,增加了工程造价控制难度③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和修改较多,导致工程造价增加。

施工总承包模式

优点:①有利于建设工程的组织管理②有利于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减少协调工作量,可发挥工程监理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多层次协调的积极性③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④有利于工程质量控制⑤有利于总体进度的协调控制

缺点;①建设周期较长②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报价可能偏高

工程总承包模式

优点:①建设单位的合同关系简单组织协调工作量小②有利于控制工程进度,可缩短建设周期③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

缺点:①合同条款不易准确确定,容易造成合同争议②合同管理难度较大,造成招标发包工作难度大③总承包单位要承担较大风险④由于工程总承包能力的单位数量较少,建设单位选择余地业相应减少⑤工程质量标准和功能要求不易做到全面,具体,准确,他人控制机制薄弱,使工程质量控制难度加大。

2.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程序⑴组建项目监理机构⑵收集工程监理有关资料⑶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⑷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⑸参与工程竣工验收⑹向建设单位提交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⑺进行监理工作总结

⑷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①工作的时序性②职责分工的严密性③工作目标的确定性

3.向建设单位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的主要内容:①工程概况②项目监理机构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履行情况④监理工作成效⑤监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⑥监理任务或监理目标完成情况评价⑦由建设单位提供的供项目监理机构使用的办公用房,车辆,试验设施等的清单⑧表明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总结的说明。

4.工程监理受建设单位委托实施建设工程监理时,遵循的基本原则:

⑴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原则⑵权责一致原则⑶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原则⑷严格监理,热情服务原则⑸综合效益原则⑹预防为主原则⑺实事求是原则。

5.项目监理机构设立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情形:⑴工程规模较大,专业复杂性,总监理工程师难于处理多个专业工程时,可按专业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⑵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包含多个相对独立的施工合同,可按施工合同段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⑶工程规模较大,地域比较分散,可按工程地域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6.项目监理机构设立步骤:⑴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目标⑵确定监理工作内容⑶设计项目监理机构组织结构⑷制定工程流程和信息流程

⑶设计项目监理机构组织结构①选择组织机构形式。组织机构形式选择的基本原则:⒈有利于工程合同管理⒉有利于监理目标控制⒊有利于决策指挥⒋有利于信息沟通②确定管理层次与管理跨度。管理层次分⒈决策层: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⒉中间控制层:专业监理工程师⒊操作层:监理员③设置项目监理机构部门④制定岗位职责及考核标准⑤选派监理人员

7.局部的钢结构,网架,球罐体等质量监控采用:无损探伤,X光及超声探测;水下及地下混凝土桩需要采用遥侧仪器探测。

8.影响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量的主要因素:①工程建设强度②建设工程复杂程度③工程监理单位的业务水平④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机构和任务职能分工

9.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量的确定方法:①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需要量定额②确定工程建设强度③确定工程复杂程度④根据工程复杂程度和工程建设强度套用监理人员需要定额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监理人员数量。

10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

直线制组织形式

优点:组织机构简单,权利集中,命令统一,职责分明,决策迅速,隶属关系明确

缺点:实行没有职能部门的“个人管理”,这就是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通晓各种业务和多种专业技能,成为“全能”式人物

职能制组织形式

优点:加强了项目监理目标控制的职能化分工,可以发挥职能机构的专业管理作用,提高管理效率,减轻总监理工程师负担。

缺点:由于下级人员受多头指挥,如果这些指令相互矛盾,会使下级在监理工作中无所适从

直线职能制组织形式

优点:既保持了直线制组织实行直线领导,同一指挥,职责分明,又保持了职能制组织目标管理专业化

缺点:职能部门与指挥部门不易产生矛盾,信息传递路线长

矩阵制组织形式

优点:加强了各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具有较大的机动性和适用性,将上下左右集权与分权实行最优结合,有利于解决复杂问题,有利于监理人员业务能力的培养

缺点:纵横向协调工作量大,处理不当会造成扯皮现象,产生矛盾。

11.⑴直线制组织形式:①是项目监理机构中任何一个下级只接受唯一上级的命令②适用于划分为若干个相对独立的子项目的大,中型建设工程

⑵职能制组织形式:①各职能部门在其职能范围内有权直接发布指令指挥下级②职能制组织形式适用于大中型建设工程

⑶直线职能制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将管理部门和人员分两类:①直线指挥部门的人员,他们拥有对下级实行指挥和发布命令的权力,并对该部门的工作全面负责②

12.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⑴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⑵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⑶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⑷组织召开监理例会⑸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⑹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⑺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⑻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⑼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⑽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⑾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⑿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⒀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⒁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⒂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是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⑴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⑵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

⑶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⑷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⑸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⑹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⑺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⑻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4.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专业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岗位的监理工作。

⑴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⑵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⑶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⑷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⑸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

⑹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

⑺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⑻进行工程计量。

⑼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⑽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月报。

⑾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⑿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15.监理员组织

监理员是在专业监理工程师领导下从事工程检查,材料的见证取样,有关数据的复核等具体监理工作的人员。

⑴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

⑵进行见证取样⑶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⑷检查工序施工结果。

⑸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向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1. 监理规划是指导性文件,监理实施细则是操作性文件。
  2. 监理规划编写依据:⑴工程建设法律法规⑵建设工程外部环境调查研究资料⑶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文件⑸建设工程合同⑹建设单位要求⑺工程实施中输出的有关工程信息
  3. 监理规划编写要求:⑴监理规划的基本构成内容应当力求统一⑵监理规划的内容应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⑶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⑷监理规划应把握工程项目运行脉搏⑸监理规划应有利于工程监理合同的履行⑹监理规划的表达方式应当标准化,格式化⑺监理规划的编制应充分考虑时效性⑻监理规划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4. 监理规划的内容包括:⑴工程概况⑵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⑶监理工作依据⑷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⑸监理工作制度⑹工程质量控制⑺工程造价控制⑻工程进度控制⑼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⑽合同与信息管理⑾组织协调⑿监理工作设施。
  5. 监理工作制度⑴项目监理机构现场监理工作制度⑵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工作制度⑶相关服务工作制度

⑴项目监理机构现场监理工作制度:①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②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③工程开工,复工审批制度④整改制度,包括签发监理通知单和工程暂停令等⑤平行检验,见证取样,巡视检查和旁站制度⑥工程材料,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⑦隐蔽工程验收,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⑧单位工程验收,单项工程验收制度⑨监理工作报告制度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⑪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⑫技术经济签证制度⑬工程变更处理制度⑭现场协调会及会议纪要签发制度⑮施工备忘录签发制度⑯工程款支付审核,签认制度⑰工程索赔审核,签认制度等。

⑵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工作制度:①项目监理机构工作会议制度:⒈监理交底会议⒉监理例会⒊监理专题会⒋监理工作会议②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岗位职责制度③对外行文审批制度④监理工作日志制度⑤监理周报,月报制度⑥技术,经济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⑦监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⑧监理人员考勤,业绩考核及奖惩制度

⑶相关服务工作制度①项目立项阶段②设计阶段③施工招标阶段

21工程造价动态比较内容包括⑴工程造价目标分解值与造价实际值的比较⑵工程造价目标实现的风险分析

22.技术措施:对材料,设备采购,通过质量价格比选,合理确定生产供应单位;通过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使施工组织合理化。建立多级网咯计划体系,监控施工单位的实施作业计划。

23.工程动态比较的内容包括:⑴工程进度目标分解值与进度实际值的比较⑵工程进度控制工作流程与措施

24.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25.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审查要求:⑴对编审程序进行符合性审查⑵对实质性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

26.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监理规划报审程序:

序号

时间节点安排

工作内容

负责人

1

签订监理合同及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

编制监理规划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

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

2

编制完成,总监签字后

监理规划审批

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3

第一次工地会议前

报送建设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报送

4

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计划和施工方案等发生重大变化时

调整监理规划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

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

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重新审批监理规划

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重新审批

27.对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工作内容的审核:①审核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是否明确②是否制定了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③是否建立了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制度④是否建立了对现场安全隐患的巡视检查制度⑤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的监理报告制度⑥是否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预案等。

28.监理实施细则编写依据:⑴已批准的建设工程监理规划⑵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29.监理实施细则应满足的要求:①内容全面②针对性强③可操作性

30.监理实施细则主要内容:⑴专业工程特点⑵监理工作流程⑶监理工作要点⑷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31.监理实施细则报审程序:

序号

节点

工作内容

负责人

1

相应工程施工前

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2

相应工程施工前

监理实施细则审批,批准

专业监理工程师送审,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3

工程施工过程中

若发生变化,监理实施细则中工作流程与方法措施调整

专业监理工程师调整,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32.监理实施细则的审核内容:⑴编制依据,内容的审核⑵项目监理人员的审核⑶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要点的审核⑷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的审核⑸监理工作制度的审核。

第八章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和主要方式

1.建设工程三大目标之间的关系:⑴三大目标之间的对立关系⑵三大目标之间的统一关系

2.确定建设工程总目标,需根据建设工程:①投资方及利益相关者需求②结合建设工程本身③所处环境特点进行综合论证。

3.分析论证建设工程总目标,应遵循下列原则:⑴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目标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⑵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⑶不同建设工程三大目标可具有不同的优先等级

4.项目监理机构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主要任务的通过:①工程计量②工程付款控制③工程变更费用控制④预防并处理好费用索赔⑤挖掘降低工程造价潜力。

5.为了完成施工阶段进度控制任务,项目监理机构需要做好以下工作:⑴完善建设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⑵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⑶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和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供应计划⑷组织进度协调会议,协调有关各方关系⑸跟踪检查实际施工进度⑹研究制定预防工期索赔的措施,做好工程延期审批工程等。

6.技术措施:①建设方案,施工方案等进行技术可行性分析②需要对各种技术数据进行审核,比较③需要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论证④需要采用工程网络计划技术,信息化技术等

7.签发工程暂停令的情形:①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②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管理的③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④施工单位违法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⑤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8.建设工程信息管理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其基本环节包括:信息的收集,传递,加工,整理,分发,检索和存储。

9.贯穿监理人员对于数据和信息的加工要从鉴别开始。

10.科学的信息加工和整理,需要基于业务流程图和数据流程图;信息的检索需要建立在一定的分级管理制度上;信息分发和检索的基本原则是:需要信息的部门和人员,有权在需要第一时间,方便地得到所需要的信息。

11.信息分发。设计信息分发制度时需要考虑:⑴了解信息使用部门和人员的使用目的,使用周期,使用频率,获得时间及信息的安全要求⑵决定信息分发的内容,数量,范围,数据来源⑶决定分发信息的数据结构,类型,精度和格式⑷决定提供信息的介质

12.项目监理机构协调内容分:⑴系统内部协调⑵系统外部协调

⑵系统外部协调分:①系统近外层协调②系统远外层协调(区别:建设单位与近外层关联单位之间有合同关系,与远外层关联单位没有合同关系)

13.项目监理机构内部人际关系的协调:⑴在人员安排上量才录用⑵在工作分配上要职责分明⑶在绩效评价上实事求是⑷在矛盾调解上要恰到好处

14.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组织关系的协调:⑴在目标分解的基础上设置组织机构⑵明确规定每个部门的目标,职责和权限,最好以规章制度形式作出明确规定⑶事先约定各个部门在工作中相互关系⑷建立信息沟通制度⑸及时消除工作中的矛盾或冲突

15.项目监理机构内部需求关系的协调⑴对建设工程监理检测试验设备的平衡⑵对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的平衡

16.项目监理机构与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内容主要有:⑴与施工项目监理关系的协调⑵施工进度和质量问题的协调⑶对施工单位违约行为的处理⑷施工合同争议的协调⑸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17.项目监理机构采用以下方法进行组织协调:⑴会议协调法(最常用)⑵交谈协调法⑶书面协调法

⑴会议协调法包括:①第一次工地会议②监理例会(每周一次)③专题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上,总监理工程师应介绍:⒈监理工作目标,范围和内容⒉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职责分工⒊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措施等

②监理例会主要内容包括:⒈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⒉检查分析工程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步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⒊检查分析过程质量,施工安全管理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⒋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18.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时,由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

19.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的基本内容包括:⑴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项目监理组织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才能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⑵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0.项目监理机构应在监理规划的相关章节中编制体现巡视工作的①方案②计划③制度等相关内容,以及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①巡视要点②迅视频率③迅视措施,并明确迅视检查记录表。

21.巡视检查内容以现场施工质量,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为主,且不限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

22.巡视监理人员人为发现的问题自己无法解决或无法判断是否能够解决时,应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23.平行检验的内容包括工程实体量测(检查,试验,检测)和材料检验等内容。

平行检验的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填写,验收结论由监理或建设单位填写

24.项目监理机构首先应依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编制符合工程特点的平行检验方案,明确平行检验的方法,范围,内容,频率等

25.项目监理机构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制定旁站方案,明确旁站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人员职责等。

26.旁站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在旁站实施前,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旁站方案和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对旁站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将旁站记录存档备查。

27.旁站工作职责:⑴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管理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⑵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⑶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⑷做好旁站记录和监理日志,保存旁站原始资料。

28.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将材料进场报验,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工作程序,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的职责,取样方法等纳入监理实施细则。

29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既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实验室进行试验。

30.见证取样的通常要求和程序如下:1.一般规定⑴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①施工方②见证方③试验方⑵实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①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有CNA章,即计量认证,1年审查一次)②建筑企业实验室应逐步转为企业内控机构,4年审查一次。

第三方实验室检查:①计量认证书,CMA章②查附件,备案证书

计量认证分:①国际级②省级

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员证书”,且通过建设单位授权,并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工作。

2.授权: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应向施工单位,工程受监的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见证人单位及见证人姓名,证号,见证人不得少于2人。

3.送检: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有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出示“见证员证书”,并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检测单位均须实施密码管理制度。

4.试验报告: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上加盖有“见证取样送检”印章。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应在24h内报送收监质监站,并建立不合格项目台账。

对检验报告有5点要求:①试验报告报告应电脑打印②试验报告采用统一用表③试验报告签名一定要手签④试验报告应有“见证检验专用章”统一格式⑤注明见证人姓名。

31.见证监理人员工作内容和职责:1.总监理工程师应督促专业监理工程师制定见证取样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包括:①材料进场报验②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③工作程序④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的职责⑤取样方法2.见证取样监理人员应根据见证取样实施细则要求,按程序实施见证取样工作包括:在现场进行见证,监督施工单位取样人员按随机取样方法和试件制作方法进行取样。

32.工程监理信息系统的目标:①实现工程监理信息的系统管理②提供必要的计量决策支持

工程监理信息系统可为工程监理单位及项目监理机构①提供标准化,结构化数据②提供预测,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及分析模型③提供建设工程目标动态控制的分析报告④提供解决建设工程监理问题的多个备选方案。

33.工程监理信息系统具有的基本功能:①信息管理②动态控制③决策支持④协同工作

34.BIN技术特点:①可视化②协调性③模拟性④优化性⑤可出图性

③模拟性:3D模型加施工进度,4D模拟实际施工,5D实现造价控制

④优化性:⒈设计方案优化⒉特殊项目的设计优化

35.工程监理过程中应用BIM技术期望实现如下目标:①可视化展示②提高工程设计和项目管理质量③控制工程造价④缩短工程施工周期

36.BIN技术应用范围:⑴可视化模型建立⑵管线综合⑶4D虚拟施工⑷成本核算

第九章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

  1. 工程监理基本表式分三类:⑴A类表——工程监理单位用表,⑵B类表——施工单位报审,报验表;⑶C类表——通用表

A类表——工程监理单位用表

B类表——施工单位报审,报验表

C类表——通用表

①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A.0.1

①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B.0.1

①工作联系单

②工程开工令A.0.2

②工程开工报审表

⑧分部工程报验表

②工程变更单

③监理通知单A.0.3

③工程复工报审表

⑨监理通知回复单

③索赔意向通知书

④监理报告A.0.4

④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⑩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⑤工程暂停令A.0.5

⑤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

⑪工程临时或最终延期报审表

⑥旁站记录A.0.6

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⑫费用索赔报审表

⑦工程复工令A.0.7

⑬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⑧工程款支付证书A.0.8

⑦报验,报审表

⑭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⑴A类表——工程监理单位用表

①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工程开工令: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③监理通知单: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对于一般问题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对于重大问题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经其同意后签发

④监理报告:紧急情况下,项目监理机构通过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事后应形成监理报告

⑤工程暂停令: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⑥旁站记录

⑦工程复工令: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⑧工程款支付证书: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⑵B类表——施工单位报审,报验表

①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还需要报送建设单位审批。

②工程开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并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方可签发工程开工报审表

③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并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

④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提出审核意见后,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

⑤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给予签认

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给予签认

⑦报验,报审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给予签认

⑧分部工程报验表: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的基础上,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验收意见

⑨监理通知回复单:由原发出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核查,认可整改结构给予签认。重大问题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核查签认

⑩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进行与验收,合格后签署预验收意见,加盖执业印章。

⑪工程临时或最终延期报审表: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的申请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经建设单位批准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⑫费用索赔报审表: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的申请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经建设单位批准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⑬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的基础上,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

⑭工程款支付报审表: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的申请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经建设单位批准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⑶C类表——通用表

①工作联系单:有权签认的负责人有: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施工单位项目监理,工程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本工程设计负责人及工程项目其他参建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等

②工程变更单: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共同签认

③索赔意向通知书:

2.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时,项目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

①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工程建设标准,合同约定②使用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③施工存在质量问题或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④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且影响合同工期⑤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⑥存在安全事故隐患⑦工程质量,造价,进度等方面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3.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①工程开工令②工程暂停令③工程复工令④工程款支付证书⑤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⑥工程开工报审表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⑧工程款支付报审表⑨费用索赔报审表⑩工程临时或最终延期报审表

4.建设单位审批同意:①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仅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②工程开工报审表③工程复工报审表④工程款支付报审表⑤费用索赔报审表⑥工程临时或最终延期报审表

5.需要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工程监理单位公章:①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6.由施工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①工程开工报审表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7.监理例会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根据会议记录整理

监理例会会议纪要的主要内容包括:⑴会议地点及时间⑵会议主持人⑶与会人员姓名,单位,职务⑷会议主要内容,决议事项及其负责落实单位,负责人和时限要求⑸其他事项

对于监理例会上意见不一致的重大问题,应将各方的主要观点,特别是相互对立的意见记入“其他事项”中;经总监理工程师审阅,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发至有关各方并应有签收手续

8.监理日志: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记录。

监理日志的主要内容包括:⑴天气和施工环境情况⑵当日施工进展情况⑶当日监理工作情况⑷当日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⑶当日监理工作情况:①旁站②巡视③见证取样④平行检验

9.监理月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签认后报送建设单位和本监理单位

监理月报的主要内容:⑴本月工程实施情况⑵本月监理工作情况⑶本月工程实施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处理情况⑷下月监理工作重点

10.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编制完成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后报建设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在正式竣工验收前提交给建设单位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①工程概况②工程参建单位③工程质量验收情况④工程质量事故及其处理情况⑤竣工资料审查情况⑥工程质量评估结论

11.监理工作总结:监理工作总结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编写完成后的监理工作总结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项目监理机构印章后报送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

监理工作总结的内容:①工程概况②项目监理机构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履行情况④监理工作成效⑤监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⑥说明与建议

12.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的管理要求体现在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全过程,包括:监理文件资料收发文与登记,传阅,分类存放,组卷归档,验收与移交等

对于工程照片及声像资料等,应注明拍摄日期及所反映的工程部位等摘要信息。收文登记后应交给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由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进行处理,重要文件内容应记录在监理日志中

13.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传阅与登记

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需要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确定是否需要传阅

每一位传阅人员阅后应在文件传阅纸上签名,并注明日期,传阅完毕后,文件资料原件应交还信息管理人员存档

14.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发文与登记

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需要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签名,并加盖项目监理机构图章。若为紧急处理的文件,应在文件资料首页标注“急件”字样

所有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应要求进行分类编码,并在发文登记上进行登记。

15.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分类存放

原则上可按①施工单位②专业施工部分③单位工程等进行分类。

16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编制要求:

①归档的文件资料一般应为原件②文件资料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③文件资料应采用打印形式并使用档案规定用笔,手工签字,在不能使用原件时,应在复印件或抄件上加盖公章并注明原件保存处

17.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组卷方法及要求:⑴组卷原则及方法⑵组卷要求⑶卷内文件排列

⑴组卷原则及方法:①组卷应遵循监理文件资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②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应按单位工程组卷③监理文件资料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

⑵组卷要求①案卷不宜过厚,文字材料卷厚不宜超过20mm,图纸卷厚度不宜超过50mm②案卷内不应有重份文件,印刷成册的工程文件应保持原状

⑶卷内文件排列①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主件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②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③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

18.监理文件资料规定范围分:⑴必须归档保存⑵选择性归档保存

19.移交⑴列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必须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⑵停建,缓建工程的监理文件资料暂由建设单位保管⑶对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监理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监理文件资料,对改变的部分,应当重新编写,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第十章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1.PMBOK将项目管理活动归结为五个基本过程组:⑴启动过程组⑵计划过程组⑶执行过程组⑷监控过程组⑸收尾过程组

2.PMBOK将项目管理知识领域包括:⑴项目集成管理⑵项目范围管理⑶项目进度管理⑷项目费用管理⑸项目质量管理⑹项目资源管理⑺项目沟通管理⑻项目风险管理⑼项目采购管理⑽项目利益相关者管理

3.多项目管理:⑴项目群管理⑵项目组合管理

4.项目风险的差异性包括:⑴损失的不确定性⑵收益的不确定

5.建设工程风险分类:

⑴按照风险来源进行划分,风险因素包括:①自然风险②社会风险③经济风险④法律风险⑤政治风险

⑵按照风险涉及的当事人划分,风险因素包括:①建设单位风险②设计单位风险③施工单位风险④工程监理单位风险

⑶按风险可否管理划分:①可管理风险②不可管理风险

⑷按风险影响范围划分:①局部风险②总体风险

6.风险管理包括:⑴风险识别⑵风险分析与评价⑶风险对策的决策⑷风险对策的实施⑸风险对策实施的监控

⑴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首要步骤,必要时,还需对风险事件的后果进行定性估计

⑵风险分析与评价:定量化的过程。风险分析与评价的结果主要在于确定各种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及其对建设工程目标影响的严重程度,如建设投资增加的数额,工期延误的天数等

⑶风险对策的决策:一般来说,风险应对策略有4种:①风险回避②损失控制③风险转移④风险自留

⑷风险对策的实施:如预防计划,灾难计划,应急计划,保险范围,免赔额,保险费等

7.风险识别的主要内容:识别引起风险的主要因素,识别风险的性质,识别风险可能引起的后果

8.风险识别的方法:⑴专家调查法⑵财务报表法⑶流程图法⑷初始清单法⑸经验数据法⑹风险调查法

⑴专家调查法主要包括:①头脑风暴法②德尔菲法③访谈法

⑶流程图法:针对流程图中的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进行调查和分析,但流程图分析仅着重流程本身,而无法显示发生问题的损失值或损失发生的概率

⑷初始清单法:如果对每一个建设工程风险识别都从头做起,至少有以下三方面缺陷:①耗费时间和精力多,风险识别工作的效率抵②风险识别的主观性,可能导致风险识别的随意性,其结果缺乏规范性③风险识别成果资料不便积累,对今后的风险识别工作缺乏指导作用。因此,为了避免以上的缺陷,有心要建立建设工程风险初始清单

建立初始清单有两种途径:①参照保险公司或风险管理机构公布的潜在损失一览表,再结合某建设工程所面临的潜在损失,对一揽子表中的损失予以具体化,从而建立特定工程的风险一览表②通过适当的风险分解方式来识别风险。

⑸经验数据法:即根据已建各类建设工程与风险有关的统计资料来识别拟建工程风险,已建各类建设工程与风险有关的数据是识别拟建工程风险的重要基础

⑹风险调查法:应当从分析具体工程特点入手,一方面对通过其他方法已识别出的风险进行鉴别和确认,另一方面,通过风险调查有可能发现此前尚未识别出的重要风险。通常,风险调查可以从组织,技术,自然及环境,经济,合同等方面分析拟建工程的特点以及相应的潜在风险。

9.风险识别的最主要成果是风险清单

10.风险分析与评价的任务包括:①确定单一风险因素发生的概率②分析单一风险因素的影响范围大小③分析各个风险因素的发生时间④分析各个风险因素的结果

11.风险度量:①均匀分布②三角分布③正态分布

P

M 中等

H 大

VH 很大

O

L 小

M 中等

H 大

VL 很小

L 小

M 中等

12.风险评定

①风险等级为大,很大的风险因素表示风险重要性较高,是不可接受的风险,需要给予重点关注

②风险等级为中等的风险因素是不希望有的风险

③风险等级为小的风险因素是可接受的风险

④风险等级为很小的风险因素是可忽略的风险

13.风险分析与评价方法有:①调查打分法②蒙特卡洛模拟法③计划评审技术法④敏感性分析性。①调查打分法又称综合评估法或主观评分法,是一种最常见,最简单且宜于应用的风险评价方法

14.建设工程风险对策及监控

建设工程风险对策包括:①风险回避②损失控制③风险转移④风险自留

①风险回避:指在完成建设工程风险分析与评价后,如果发现风险发生的概率很高,而且可能的损失也很大,又没有其他有效的对策来降低风险时,应采取放弃项目,放弃原有计划或改变目标等方法,使其不发生或不再发展,从而避免可能产生的潜在损失。通常,当遇到下列情形时,应考虑风险回避的策略:

1.风险事件发生概率很大且后果损失也很大的工程项目

2.发生损失的概率并不大,但当风险事件发生后产生的损失是灾难性,无法弥补的

②损失控制:是一种主动,积极的风险对策。损失控制分为预防损失和减少损失。

预防损失措施的主要作用:降低或消除损失发生的概率

减少损失措施的作用:降低损失的严重性或遏制损失的进一步发展,使损失最小化

制定损失控制措施必须考虑其付出的代价包括:费用和时间两方面的代价

在采用风险控制对策时,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应当形成一个周密的,完整的损失控制计划系统,该计划系统一般应由:①预防计划②灾难计划③应急计划三部分组成

①预防计划(事先编好)的内容最广泛,具体措施最多包括:1.组织措施2.经济措施3.合同措施4.技术措施

②灾难计划(事先准备好)的内容应满足以下要求:1.安全撤离现场人员2.援救及处理伤亡人员3.控制事故的进一步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资产和环境损害4.保证受影响区域的安全尽快恢复正常。

③应急计划包括:调整整个建设工程实施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的采购计划,供应计划;全面审查可使用的资金情况;准备保险索赔依据;确定保险索赔的额度;起草保险索赔报告;必要时需调整筹资计划等。

③风险转移分为1.非保险转移2.保险转移

1.非保险转移:一般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将建设工程风险转移给非保险人的对方当事人。

建设工程最常见的:建设单位将合同责任和风险转移给对方当事人;

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分包;第三方担保

第三方担保主要有:建设单位付款担保,施工单位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分包单位付款担保,工资支付担保

非保险转移的优点:一是可以转移某些不可保的潜在损失,如物价上涨,法规变化,设计变更等引起的投资增加;二是被转移者往往能较好地进行损失控制,如施工单位相当于建设单位能更好地把握施工技术风险,专业分包单位相当于总承包单位能更好地完成专业性强的工程内容

非保险转移的缺点:一是可能因为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发生分歧而导致转移失效;二是可能因被转移者无力承担实际发生的重大损失而导致仍然由转移者来承担损失;三是有时转移风险的代价可能超过实际发生的损失,从而对转移者不利。

2.保险转移:称为工程保险

在决定采用保险转移这一风险对策后,需要考虑与保险有关的几个具体问题:一是保险的安排发生;二是选择保险类别和保险人;三是可能要进行保险合同谈判

④风险自留:将建设工程风险保留在风险管理主体内部,通过采取内部控制措施等来化解风险。风险自留分为1.非计划性风险自留2.计划性风险自留

1.非计划性风险自留:非计划性的和被动的,导致非计划性风险自留的主要原因有:⑴缺乏风险意识,风险识别失误⑵风险分析与评价失误⑶风险决策延误⑷风险决策实施延误

2.计划性风险自留:主动的,有意识的,有计划的选择,是风险管理人在经过正确的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价后制定的风险对策

在实行风险自留时,应保证重大和较大的建设工程风险已进行工程保险或实施了损失控制计划

15.风险监控主要目的:考察各种风险控制措施产生的实际效果,确定风险减少的程度,监视风险的变化情况,进而考虑是否调整风险管理计划以及是否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等。风险管理计划实施后,风险控制措施必然会对风险的发展产生相应的效果,监控风险管理计划实施过程的主要内容包括:⑴评估风险控制措施产生的效果⑵及时发现和度量新的风险因素⑶跟踪,评估风险的变化程度⑷监控潜在风险的发展,监测工程风险发生的征兆⑸提供启动风险应急计划的时机和依据

16.风险跟踪检查与报告:

⑴风险跟踪检查:跟踪风险控制措施的效果是风险监控的主要内容

⑵风险的重新估计

⑶风险跟踪报告:风险跟踪的结果需要及时地进行报告,报告通常供高层次的决策者使用

17.建设单位需要工程监理单位提供的相关服务(勘察阶段,设计阶段,保修阶服务及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的范围和内容应在工程监理合同中约定

18.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服务内容:⑴协助委托工程勘察设计任务⑵工程勘察过程中的服务⑶工程设计过程中的服务⑷工程勘察设计阶段其他相关服务 4个标题不要记

⑴协助委托工程勘察设计任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①编制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书②选择工程勘察设计单位③签订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⑵工程勘察过程中的服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审查工程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成果报告,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勘察成果评估报告,同时应参与工程勘察成果验收

工程勘察报告应有明确的针对性。详勘阶段报告应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

勘察报告应有完成单位的公章,应有法人代表和项目主要负责人签章

★★ 勘察评估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参加。工程勘察成果评估报告包括的内容:①勘察工作概况②勘察报告编制深度,与勘察标准的符合情况③勘察任务书的完成情况④存在问题与建议⑤评估结论

⑶工程设计过程中的服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审查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成果,并提出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包括:①设计工作概况②设计深度,与设计标准的符合情况③设计任务书的完成情况④有关部门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⑤存在问题与建议

工程监理单位应审查设计单位提出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在相关部门的备案情况,必要时应协助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评审。

19.建设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服务的区别:⑴服务性质不同⑵服务范围不同⑶服务侧重点不同

20.实施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一体化,具备以下条件:⑴建设单位的信任和支持是前提⑵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队伍素质是基础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标准是保证

21.组织机构设置:实施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一体化,仍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22.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集成化管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为其提供覆盖工程项目策划决策,建设实施阶段全过程的集成化管理。工程监理单位的服务内容包括:项目策划,设计管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施工过程管理等

23.全过程集成化管理服务可归纳为三种模式:⑴独立式⑵融合式⑶植入式

⑴独立式服务模式:在通常情况下,工程项目管理单位派出的项目管理团队置身于建设单位外部,为其提供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⑵融合式服务模式: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不设立专门的项目管理团队或设立的项目管理团队中留有少量管理人员,而将大部分项目管理人员分别派到建设单位各职能部门中,与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融合在一起

⑶植入式服务模式:在建设单位充分信任的前提下,工程项目管理单位设立的项目管理团队直接作为建设单位的职能部门。此时,项目管理团队具有项目管理和职能管理的双重功能

24.作为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单位,需要注意以下重点和难点:

⑴准确把握建设单位需求⑵不断加强项目团队建设⑶充分发挥沟通协调作用⑷高度重视技术支持

第十一章国际咨询与实施组织模式

1.国际工程咨询也在向全过程服务和全方位服务方向发展。

全过程服务分为: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服务和工程建设全过程服务

全方位服务是指除对建设工程三大目标实施控制外,还包括决策支持,项目策划,项目融资,项目规划和设计,重要工程设备和材料的国际采购等。

2.FIDIC对咨询工程师要求的精髓,主要内容如下:

⑴对社会和咨询业的责任:①承担咨询业对社会所负有的责任②寻求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的解决方案③在任何情况下,始终维护咨询业的尊严,地位和荣誉。

⑵能力:①保持其知识和技能水平与技术,法律和管理的发展一致的水平,在为客户提供服务时运用应有的技能,谨慎和勉励②只承担能够胜任的任务

⑶廉洁和正值

⑷公平:①在提供职业咨询,评审或决策时公平地提供专业建议,判断或决定②为客户服务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潜在的利益冲突,都应告知客户③不接受任何可能影响其独立判断的报酬

⑸对他人公正:①推动“基于质量选择咨询服务”的理念,即加强按照能力进行选择的观念②不得故意或无意地做出损害他人名誉或事务的事情③不得直接或间接取代某一特定工作中已经任命的其他咨询工程师的位置④在通知该咨询工程师之前,并在未接到客户终止其工作的书面指令之前,不得接管该咨询工程师的工作⑤如被邀请评审其他咨询工程师的工作,应以恰当的行为和善意的态度进行

⑹反腐败

3.工程咨询公司服务对象:可以是业主,承包商,国际金融机构和贷款银行,工程咨询公司也可以与承包商联合投标承包工程。工程咨询公司的服务对象不同,相应的服务内容也有所不同

⑴为业主服务

为业主服务是工程咨询公司最基本,最广泛的业务

工程咨询公司为业主服务既可以是全过程服务,也可以是阶段性服务

工程建设全过程服务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投资机会研究,初步可行性研究,详细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概念设计,基本设计,详细设计),工程招标(编制招标文件,评标,合同谈判),材料设备采购,施工管理,生产准备,调试验收,后评价等一系列工作

阶段性服务:一般来说,除了生产准备和调试验收之外,其余各阶段工作业主都可能单独委托工程咨询公司来完成

工程咨询公司为业主服务既可以是全方位服务,也可以是某一方面的范围

⑵为承包商服务

工程咨询公司为承包商服务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为承包商提供合同咨询和索赔服务;二是为承包商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三是为承包商提供工程设计服务①工程咨询公司仅承担详细设计工作②工程咨询公司承担全部或绝大部分设计工作

⑶为贷款方服务:一是对申请贷款的项目进行评估;二是对已接受贷款的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⑷联合承包工程

4.CM模式:将设计工作分为若干阶段(如基础工程,上部结构工程,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完成,就组织相应工程内容的施工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后即开始相应工程内容的施工。

所谓CM模式,就是采用快速路径法时,从建设工程开始阶段就雇佣具有施工经验的CM单位参与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以便为设计人员提供 施工方面的建议且随后负责管理施工过程。

5.CM模式分为:⑴代理型CM⑵非代理型CM

⑴代理型CM:采用代理型CM,CM单位是业主,咨询单位,业主与CM单位签订咨询服务合同,CM费用表现形式有:百分率或固定数额的费用

CM单位对设计单位没有指令权,只能向设计单位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

⑵非代理型CM:又称风险型CM模式,业主一般不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业主与CM单位所签订的合同既包括CM服务内容,也包括工程施工承包内容

6.CM单位与总分包模式的区别:一是虽然CM单位与各个分包商直接签订合同,但CM单位对各分包商的资格预审,招标,仪标和签约都对业主公开并必须经过业主的确认才有效;二是由于CM单位介入工程实际较早且不承担设计任务,因此,CM单位并不向业主直接报出具体数额的价格,而是报CM费。

7.非代理型CM模式中,CM单位通常是由过去的总承包商演化而来的专业CM单位或总承包商

8.CM模式适用情形:

⑴设计变更可能性较大的建设工程⑵时间因素最为重要的建设工程⑶因总的范围和规模不确定而无法准确确定造价的建设工程

无论哪一种情形,应用CM模式都需要有具备丰富施工经验的高水平CM单位,这是应用CM模式的关键和前提条件

9.partnering模式:业主与建设工程参与各方在相互信任,资源共享的基础上达成一种短缺或长期的协议。

10.partnering模式的主要特征:⑴出于自愿⑵高层管理者参与⑶partnering协议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合同⑷信息开放性

⑶partnering协议主要用来确定参建各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共同目标,任务分工和行为规范,是工作小组的纲领性文件。

11.partnering模式组成要素:①长期协议②共享③信任④共同目标⑤合作

12.partnering模式适用情况:⑴业主长期有投资活动的建设工程⑵不宜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⑶复杂的不确定因素较多的建设工程⑷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建设工程

13.project Controlling模式可理解为“项目总控”,适应大型建设工程业主高层管理人员决策需要而产生的。

project Controlling方实质上是建设工程业主的决策机构

project Controlling模式是专业分工的细化

14.project Controlling模式种类:⑴单平面project Controlling模式⑵多平面project Controlling模式

15.project Controlling与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具有的相同点:⑴工作属性相同,即都属于工程咨询服务⑵控制目标相同,即都是控制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三大目标⑶控制原理相同,即都是采用动态控制,主动控制与被动控制相结合并尽可能采用主动控制

project Controlling与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具有的不同点:⑴两者地位不同⑵两者服务时间不尽相同⑶两者工作内容不同⑷两者权力不同

16.应用project Controlling模式需注意的问题:⑴project Controlling模式一般适用于大型和特大型建设工程⑵project Controlling模式不能作为一种独立存在的模式⑶project Controlling模式不能取代工程项目管理服务⑷project Controlling咨询单位需要工程参建各方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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