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防疫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庆安县人民法院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多措并举,做到防疫审执两不误,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12368热线”等平台在线办理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调解等诉讼事项,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做到科学筹备、积极预防,确保全院审执工作平稳有序运行。
一、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关注与注册
第一步:打开微信——添加朋友搜索“黑龙江微法院”——进入小程序:
第二步:进入小程序,进行实名认证。点击“未认证”——勾选同意《黑龙江移动微法院诉讼程序(试行)》——按照提示步骤输入信息,进行实名认证。
*注:安卓手机与苹果手机实名认证步骤有部分不同,根据实际提示进行操作,本说明书为苹果手机实名认证步骤。
第三步:完成实名认证,返回首页后,在首页未认证图标变为已认证图标,即为认证成功。
二、当事人申请网上立案
第一步:进入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点击我的,选择“当事人”身份,返回首页——点击“我要立案”——选择想要立案的类型,点击确定。
第二步:同意跳转至黑龙江法院微诉讼小程序——点击申请立案。
第三步:选择法院——选择立案的案件类型与申请类别——勾选同意《立案须知》。
第四步:输入案件的具体信息,必填项必须填写。
三、代理人申请网上立案
第一步:进入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点击我的,选择“代理人”身份,返回首页——点击“我要立案”——选择想要立案的类型,点击确定。
第二步:同意跳转至黑龙江法院微诉讼小程序——点击申请立案。
第三步:选择法院——选择立案的案件类型与申请类别——勾选同意《立案须知》。
第四步:输入案件的具体信息,必填项必须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