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园发生暴力事件的预防措施加强对师生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预防校园欺凌暴力方案?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预防校园欺凌暴力方案(防暴力伤害和防欺凌防治方案及措施)

预防校园欺凌暴力方案

1、校园发生暴力事件的预防措施

加强对师生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严格门卫登记、管理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加强对校内有精神病症状病人的监控;加强对精神病人的关心,劝其在家休养治疗,经济待遇上给予照顾帮助。

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模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2、校园发生暴力事件的处理程序一旦发生学校暴力事件,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报警。可按紧急报警按钮或打“110”报警电话。

立即报告局安管科。先口头、后书面。

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送往就近医院抢救,并通知家属。

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学校派应变能力强、口才较好的老师与歹徒周旋,尽力规劝其中之犯罪;同时学校要全力保护好在现场或附近的学生,并迅速疏散至安全的地方。

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处理。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和善后处理。

3、教职工应对意外突发事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应对意外突发事件,要落实教职工岗位责任制。

教职工既承担着教学和管理的任务,还承担着维护学校和学生安全的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岗位责任制两个层面。作为一般意义上的教职工,每个人都有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在发现影响学生安全的隐患时,有责任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在遇到学生安全受侵害或伤害时,有责任采取措施,保护学生。作为一定工作岗位上的教职工,还要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管理的责任,如班主任对学生的日常安全管理,科任老师对学生的课堂安全管理,实验课、体育课、劳动课安全管理等。

近年来,中小学幼儿园不时发生学生打架斗殴致人伤亡事件。有两个特点,一是原因是一些琐事,矛盾本来不大;二是很多都是第二次打架,致人伤亡,且不少是受欺负者致欺负者伤亡,有时是致多人伤亡,表明矛盾进一步激化。针对这些情况,如果有教职工发现矛盾比较早,及时进行化解制止,将有关情况向班主任反映,由班主任进一步作工作,彻底化解矛盾,这些事故就有可能避免。这里就要求每一个教职工都落实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制,除了干好自己的具体岗位工作,还要履行维护学生安全的职责,要求教职员工在发现各类危及学生安全的问题时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发现学生打架,要履行职责?发现学生课间活动有危险行为,遇到学生意外受伤,寄宿制学校发现学生身体异常,遇到学生在学校周围遭遇侵害,都要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

某学校一教师发现班上一学生没来上课,就给该生家里打电话,无人接,遂打电话给该生的父亲,其父当时在外地,未接电话,老师连续拨打,其父考虑是否有重要事情,接了电话,老师向其通报了情况,其父预感可能有什么事情,立即打电话让其附近的亲戚去家里查看,结果发现该生与其奶奶煤气中毒,立即送医院,经及时抢救脱离危险。学生没有到校上课,老师有必要与家长进行沟通。此事件中就是因为老师的一份责任心,挽救了两个人的生命。

这个问题,说明了教职工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应该尽到什么责任,必须做那些事情。

(2)应对意外突发事件,应将关口前移,通过安全教育抓好防范工作。

学生在校内的安全,需要教师进行教育,学生在校外的安全,也需要教师进行必要的教育。有一些安全事故,我们没有办法有效防范,但对学生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却是教师能做到的,也是教师必须做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应对意外突发事件,应关口前移,注重防范,在日常管理中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自救逃生能力和自我调适能力,从而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减少学生在事故中遭受伤害。从这个角度上说,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也就成为应对意外突发事件的一个前卫环节。包括日常行为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安全教育、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课堂安全教育、体育活动安全教育、实验安全教育、劳动安全教育、大型活动安全教育、出行安全教育、游泳安全教育、防暴力侵害安全教育、社会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等。全体教师必须掌握对学生进行公共安全教育的基本知识,相关安全管理岗位的教职工还要掌握特殊的安全教育知识,这也是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所要求的。

安全教育要做到计划、课时、教材、教师、教案、考核六落实;要有丰富多彩的形式,比如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宣传栏、板报、演讲、征文等等;要适合学生的年龄阶段;结合地域和季节特点;要有针对性,有实际可操作性;要渗透到学生的日常管理中,渗透到课堂教学中,渗透到实践活动中。要通过安全教育避免学生习惯性违规,避免主观过错,避免无知事故。

3、应对意外突发事件,要落实有效的防范应对措施。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由此要引起我们的注意,重要环节、重大活动一定要落实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再如,我省曾经发生的组织学生种蓖麻学生误食中毒事件,组织者是团口部门,教育局曾提出意见,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但大量学生误食中毒说明教育和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

大型活动要制定专门的应急预案,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工作措施;要配备必要的应急用具(如手电筒);要排查交通、场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要和相关协作单位沟通,督促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出现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发布正确指令。

外出活动,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和措施,要配备必要的应急用具,定期点名,尤其是对小学生、幼儿,要保持联络畅通。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要和协作单位协调做好应对工作,必要时争取事发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

(4)应对意外突发事件,教职工要掌握必要的应急技能。

应对意外突发事件要求加强对教职工的应急技能训练。教职工是应对具体意外突发事件的一线工作人员,掌握必要的应急技能,往往能迅速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而缺乏技能,有时可能贻误时机,甚至酿成事故。

教师要掌握灾害事故的简单处置技能、指导学生疏散逃生自救技能、对受伤学生的简单救护技能、指导学生进行心理调适的技能。

(5)应对意外突发事件,要以确保师生的安全为首要目标。

近年来,省内外发生了过多起不法分子或精神病人在校外或闯入校园侵害师生的案件。学校要有应对此类情况的措施,首先是要加强门卫管理,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严防不法分子闯入校园。这方面,有些学校的措施值得借鉴,一旦不法分子强行闯入校园准备实施侵害,学校设定一种警报铃声,向全校师生报警。所有男教师迅速赶赴现场,参与制止侵害,所有女教师迅速下到班级,保护学生。当歹徒伺机逃跑时,如果警力还没有到场,学校人员没有充分把握控制歹徒,为了防止其情急之下实施更大的侵害,可以让他先跑出去,再想办法配合公安部门控制。防暴力侵害的主要目标不是控制歹徒,而是保护学生。

各种意外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都要首先确保师生人身安全,要及时采取疏散、转移、对学生进行保护等措施,采取其他处置措施也要慎重妥当,以防危及学生安全,同时要教育学生以人身安全为重,积极自救逃生。不能让学生参与与其年龄不符的处置工作。

比如火灾发生后,在报警的同时,应及时打开消防通道,迅速组织学生逃生。

(6)应对意外突发事件,要善于运用法律政策武器维护学校、学生和自身的权益。社会必将走向法治。当前,民众维权意识越来越强,但时常夹杂着无理要求和过激行为,在一些涉及学生非正常死亡案件中,学校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一些不法分子扰乱学校秩序、针对师生实施不法侵害的活动时有发生。另外,学生与教师之间、教师与教师之间、教师与学校之间的矛盾也时有发生,易引发事端。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禁止任何人利用任何手段扰乱社会秩序。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国家和社会遭受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就要求教职工要不断增强自身法律政策素质,在遇到意外突发事件时,能分清责任,尽到责任,在事故责任追究过程中,依据责任和实际情况有效维护学校、学生和自身的权益。在学校、学生和自身受到不法侵害时,要善于保护现场、掌握证据,善于寻求法律政策支持,解决损害师生和学校权益的问题。

对于校园及周边的稳定安全隐患,各地政府一般都有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都有公安、司法、工商、卫生、文化、新闻出版等相关职能部门,那么校园周边发现有影响师生安全的隐患,我们就要借助这个平台,积极向有关部门反应,争取支持和解决问题。要通过教职工的积极反应,推动这种协调解决机制。紫阳沉船事件中学校发现报废船只继续运营接送学生,存在安全隐患,应该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

要增强法律政策素质,教职工就要积极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学习,不断进行研究。

(7)应对意外突发事件,教职工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意外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要及时请求专业部门协助。比如较大的火灾事故、传染病事故、食品卫生事故、校舍倒塌事故、自然灾害、师生意外受伤较重的情况、刑事案件等。遇此情况,教职工要及时报警、报告,要积极向专业工作人员提供详细情况,提供人力、物力支持,积极配合开展工作。在校外活动中发生意外突发事件,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反应求助,及时向当地群众求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