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保荐代表人的自律管理,不断提升专业能力水平和执业质量,12月11日,中国证券业协会根据《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建立保荐代表人名单分类机制,公布“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A(综合执业信息)”、“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B(机构验证类)”、“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C(处罚处分类)”这是新规则下首次公布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保荐代表人报考科目?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保荐代表人报考科目(5901名保荐代表人首次分类公布)

保荐代表人报考科目

为进一步加强对保荐代表人的自律管理,不断提升专业能力水平和执业质量,12月11日,中国证券业协会根据《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建立保荐代表人名单分类机制,公布“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A(综合执业信息)”、“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B(机构验证类)”、“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C(处罚处分类)”。这是新规则下首次公布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

分类名单A(综合执业信息)为全体保荐代表人综合执业信息名单,根据是否存在效力期限内不良诚信信息及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结果是否达到基本要求,分类公示全体保荐代表人执业信息。

根据该名单,目前我国共有保荐代表5901人,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占79.38%,具有5年以上从业经历的占75.74%,保荐过3个以上保荐项目(已发行)的占比25.61%,无不良诚信信息的占98.10%,整体呈现出高学历、专业化的特征。

分类名单B(机构验证类)为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结果未达到基本要求、所在机构验证其专业能力的保荐代表人名单,公示相关保荐代表人专业能力水平验证材料情况、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成绩分数段及执业信息。

分类名单C(处罚处分类)为最近三年内受过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行业自律组织纪律处分或自律管理措施的保荐代表人名单,公示相关保荐代表人处罚处分信息及执业信息。目前共99人在列。

12月4日,《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发布并实施,调整保荐代表人管理模式,强化保荐机构对保荐代表人的管理责任,将保荐代表人准入资格考试改为非准入型的水平评价测试,将事前执业资格管理改为事后执业登记管理;加强保荐代表人执业行为自律管理,建立保荐代表人执业行为持续动态跟踪公示机制。同时通过完善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保荐代表人名单分类管理、公示和推广以及即时响应等多种自律管理机制,构建市场化的自律约束、声誉约束机制。

我国实施证券保荐制度已16年,保荐代表人从首批609名到现在近6000人,增长10倍,这和注册制改革相关。企业上市进度加快,更多企业踏上IPO征程,券商投行对于保荐代表人需求相应增加。此外,个人申请保荐代表人资格时担任过项目协办人及通过保代考试两项重要条件均被取消,替代为“非准入型的水平评价测试”,让保荐代表人队伍迅速扩容。另一方面,新规则通过分类公示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等,压实保荐人和所在机构责任。

“保荐人越来越多,原来的制度红利少了。但现在保荐责任大,市场会自动淘汰一些。”一位老保代说,名单分类公示主要是动态集中展示保荐人信息,C类有一定威慑力。

来源: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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