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开展的《天津市保险公司2018年度经营评价指标体系》测评工作中,光大永明人寿天津分公司荣获“2018年度天津市保险公司经营评价指标体系A类”评价。

此次评选工作自今年4月份开始,根据原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经营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保监发〔2015〕80 号)文件的精神,按照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印发的《天津市保险公司 2018 年度经营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实施方案》,对保险公司速度规模、效益质量、社会贡献等方面进行严格测评。在天津市51家产、寿险公司中,有16家公司获评A类。在29家寿险公司中,仅有7家获评“A类”,20家获评“B类”,2家获评“C类”。光大永明人寿天津分公司综合评价成绩优异,在众多寿险公司中脱颖而出,得到评价组的一致认可,最终被评为“2018年度天津市保险公司经营评价指标体系A类”。

保险公司综合评级标准(光大永明人寿天津分公司获评)(1)

光大永明人寿天津分公司将不断增强合规经营意识,提高客户服务水平,创新经营管理模式,为天津市保险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延伸阅读

经营评价体系是保险公司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营评价体系、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分类监管评价体系三套指标体系分别从经营效果、服务水平和风险状况三个不同的角度对保险公司进行评价。经营评价指标体系主要从速度规模、效益质量和社会贡献三个方面评价保险公司的经营效果;服务评价指标体系主要从销售、承保、理赔等保险消费者直接感知的服务环节评价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分类监管则是从保险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拥有的资本实力和风险管理能力来评价公司的风险状况。三套指标体系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依存,一起构成了“三位一体”完整的保险公司监管评价体系,共同促进保险业防范风险、科学发展、提升服务质量。

经营评价体系从速度规模、效益质量、社会贡献三个方面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价,目的是引导保险公司提高管理水平,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其中,速度规模反映保险公司的发展态势;效益质量反映保险公司的经营结果,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社会贡献反映保险经营的社会效益,是保险公司发挥保险功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要求。速度规模、效益质量和社会贡献三者的权重分别为30%、50%和20%

(责任编辑:李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