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 石狮日报以《商铺挖孔开窗 居民不堪其扰》为题,报道了阳光城丽兹公馆小区沿街商铺挖孔开窗,近一年来在墙体上挖孔开设了三四十个窗户,引发小区业主投诉报道见报后,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商铺里通风口可以拆掉吗?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商铺里通风口可以拆掉吗(居民不堪其扰续)

商铺里通风口可以拆掉吗

5月11日, 石狮日报以《商铺挖孔开窗 居民不堪其扰》为题,报道了阳光城丽兹公馆小区沿街商铺挖孔开窗,近一年来在墙体上挖孔开设了三四十个窗户,引发小区业主投诉。报道见报后,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商铺堵上了好几个窟窿,事件有了初步成效。”昨日一早,阳光城丽兹公馆小区居民邱女士和物业罗经理对记者说。记者立即前往现场查看,发现该小区西墙上新近挖开的六个窟窿已经被封堵住。

小区物业部门邓主管介绍,5月10日下午,在城管部门的执法督促下,一家商铺及时整改,堵住在墙体上挖开的六个窟窿,城管部门还作了清场处理。小区居民庄女士说,按照《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民法典》规定,墙体是不能随便改变现状的,这次商铺及时整改,堵住了窟窿,是一个好的迹象,希望私挖开窗问题能尽快得到妥善解决。

记者查询了《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其中第四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五十条规定,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的使用与维护,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管理规约或者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以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决定,遵守公序良俗,维护良好邻里关系,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在外墙开设门窗、破坏外立面,改变设计图纸确定的卫生间、厨房位置;侵占或者损坏公共场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违法搭盖建筑物、构筑物,挖掘房屋地下空间;擅自改变规划用途,将住宅、车位(库)、储藏间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等行为。第五十一条规定,房屋装饰装修损坏共用设施设备、污染共用部位的,由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负责修复、清洁、恢复原状。

有关人士指出,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让人们懂法、守法、用法,在法律框架内处事、行事。邓主管表示,作为物业服务工作人员,他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和义务,协调好各方,把小区存在的问题处理好,维护居民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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