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沥镇中山路的一名户主,私自将报建4层的楼房加建至6层其邻居担心违建存在安全隐患,向横沥镇多个部门投诉,4个月过去,这一违建行为没有得到遏制投诉人透露,屡次投诉没有结果,可能与屋主儿子在横沥供电分局担任副局长有关昨日下午,横沥镇城建和执法部门回应称,将勒令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11月12日《南方都市报》),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阻碍执法社会影响?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阻碍执法社会影响(没有权力荫蔽哪有)

阻碍执法社会影响

横沥镇中山路的一名户主,私自将报建4层的楼房加建至6层。其邻居担心违建存在安全隐患,向横沥镇多个部门投诉,4个月过去,这一违建行为没有得到遏制。投诉人透露,屡次投诉没有结果,可能与屋主儿子在横沥供电分局担任副局长有关。昨日下午,横沥镇城建和执法部门回应称,将勒令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11月12日《南方都市报》)

私自给楼房加高,其危险性不言自喻。以本案为例,“地基结构是20年前的,最多只能承受4层”。加高到6层高,必定“头重脚轻”,容易出现拉裂、地陷等现象。而且在地震、内涝等自然灾害中,也容易发生事故。该楼房位于横沥镇最为繁华的街道,倘若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叫停、拆除违建是执法部门的必须动作。

然而,令人诧异的是,投诉人举报了4个月,执法部门却只用眼神执法。尽管,监管部门一再解释:“多次派执法人员去现场处理,要求其停止作业,可等执法人员一走,他们又偷偷复工。”表面看,执法部门也很无奈。但执法部门在4个月时间里,只是巡视一下,既没有约谈违建责任人,也没有强制性叫停动作,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8条明确规定:“如果违法行为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改正其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方式,以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从执行看,相关部门7月18日已下发过停工整改通知。可停工令为何没有硬措施保障?试问,倘若违建的是普通群众,有关部门会这么软么?这让人很难不怀疑,电力局副局长的权力荫蔽,才是“眼神执法”的根。

目前,相关部门已表态,“加高的几层属于违建,执法部门将先让自行拆除违建部分,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拆,将对违建部分进行强拆。”相信不久既被拆除。但问题是,倘若没有媒体曝光,是不是违建楼一直“眼神执法”中屹立不倒呢?因此,有关部门在拆除违建的同时,更要查一查“眼神执法”背后有没有利益纠葛,是不是权力在以违建的形式耍泼?

近年来,地方政府拆除了“高出出平湖”、高层出别墅等一大批“最牛违建”。但无须讳言,执法部门每一次与违建的斗法,都异常艰辛。何以处理违建成了拉锯战?我想权力的隐蔽,肯定是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有关部门有必要曝光一下,“最牛违建”、最难拆违建的业主是谁?是不是在存在以权违建的现象?也只有让这些业主出来曝曝光,才能让违建的处理更顺利、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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