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成发改要素价〔2022〕182号),从2022年7月起,我公司居民(含“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合表居民用户及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气销售价格将实施联动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用气价格标准

居民用气第一阶梯气价每立方米由2.02元调整为2.18元,第二阶梯气价每立方米由2.43元调整为2.59元,第三阶梯气价每立方米由3.04元调整为3.20元;合表用户居民用气和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每立方米由2.22元调整为2.38元。

价格调整执行时间

按文件精神,我司将自2022年7月1日起开始启动抄表计量工作,以当期抄表读数作为执行原气价的止数,后续产生气量按调整后气价执行。居民气价联动调整后,“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各阶梯气量仍按原标准执行,采暖用户优惠政策继续有效,尚未申办多人口家庭或采暖认定的用户可至我公司微网厅或线下营业厅办理。

用户可通过我司网站、微信公众号“成都燃气962777”查询,或拨打962777热线咨询相关居民用气价格调整相关情况我公司将一如既往做好供气安全保障,在气源采购、输配体系建设、抢险应急等方面下大力气、花真功夫,同时依托线上线下多渠道高效受理客户业务需求,持续提升服务质量,以实际行动践行“以情输送温暖,用心点燃幸福”的服务宗旨。

居民气价联动调整政策解读

此次调整居民气价的原因?Q

A

根据当前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居民气价由燃气经营企业购气价格 地方价格部门核定的配气价格构成,其中配气价格相对恒定,燃气企业购气价格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由上游气源单位与燃气企业以基准门站价格(四川为1.53元/立方米)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确定。若购气价格发生变化,根据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居民气价同向调整。2021年4月1日起,上游气源单位首次对燃气企业购气价格进行上浮,按照从严从紧的原则,确定了本次居民气价联动调整方案。

当前气价产生波动的原因?Q

A

尽管全省天然气产量领跑全国,但国内天然气供应按照全国“一盘棋”统一调配,加之我国45%左右的天然气消费量还需进口,国际气价变化也会对国内天然气使用成本产生影响,因此气价也会产生波动。

此次价格调整根据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实施,没有再次召开听证会,有依据吗?Q

A

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后,经听证和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我市建立了《成都市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明确“机制内容经听证会认同,以后同类事项不再重复举行价格听证会”,其余程序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有关规定履行。

本次调价文件的实施范围是什么?Q

A

根据《四川省定价目录》,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市、县分级管理,本次调价文件实施范围为中心城区“5 1”区域,其余区(市)县居民气价由当地负责按程序调整。

对低保家庭等困难群体有相应的保障措施吗?Q

A

此次居民气价调整后,对低保家庭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在以往补贴基础上,给予新增补贴3.84元/月,补贴资金由相关区财政承担。

成都市居民燃气价格第一阶梯(关于居民用气价格联动调整的通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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