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 遇”

2019年元旦刚过,正是深冬时节、严寒时分,北国长春的室外温度下降到零下20几度。已是深夜,街路上有车不时驶过,但行人很少——这时候,谁还愿意出来呢?

这时,宽城区公安分局凯旋路派出所副所长李放正带领民警和辅警,在辖区街路和背街小巷执行巡逻任务。他们四警两辅,车巡和步巡交替换班,接受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的指令,随时处理群众的求助和报警,同时进行场所的安全检查、可疑人的治安盘查,也包括发现打击现行违法犯罪活动。

刚刚从车巡换班到步巡。李放说,咱们正好活动活动,松松筋骨。在派出所工作了多年,辖区的人和事儿太熟悉了。步巡一段,看到还在营业的超市和小旅店,李放他们就进去看看,最放心不下的还是防火。

“这元旦过了就是春节,老刘你可千万别来个火烧旺运啊,要是那样可是哭都找不着调。” “放心吧,虽然话儿是听出茧子了,可肯定是记在心里头了。” “歇歇喝口热水吧?”“不了不了。”

从小路出来走上了长新街。大家突然发现远处地上一个黑影,来到近前,才看清是一名男子躺在路边,再仔细一看,这男子只穿了一条短裤,其他衣物四散在旁。看神态、闻酒气,这位肯定是喝“大”了。“酒鬼是碰到过不少,可是“艳遇”的事儿可不多见啊。”李放调侃了一句,连忙脱下了警服大衣盖在男子身上。

这名男子应该是刚刚倒在地上不久,没被冻伤,不过看来真是没少喝,任李放和战友怎么呼唤询问,这哥们儿还是沉迷于酒精的麻醉中,自顾自地呓语。翻查了一下他的衣物,没找到手机和身份证等能查证确认的信息,没办法,大家伙只好把男子扶上巡逻车,准备送回派出所进一步工作。上车的时候,李放开玩笑说:寒冬深夜、无人路边、衣衫不整,今晚的“艳遇”有故事啊。

连载我的浪漫情事(我的创建故事艳)(1)

李放和战友们把醉酒男子扶坐在派出所大厅。“兄弟,先帮你把衣服穿上吧,别着凉,再说也太不雅观了。” “我热,我不穿衣服,”醉酒男子先是死命地阻挡,“你们真是我兄弟,我得谢谢我兄弟。”谁也没成想,还没等给他穿上衣服,醉酒男子竟突然扑通给民警跪下了。“坐下、坐下,坐下也能说谢谢。” “不行不行,我得跪、我得跪。”民警只好抱起醉酒男子,把他安放在长椅上,好说歹说是帮他把衣服穿上了。李放擦了一下额头上的汗说:今晚不但有“艳遇”,还肌肤相亲了。

喝了些热水,过了些时候,醉酒男子的神智稍有恢复。李放和战友与他唠起了家常,“在哪工作啊”,“家里还有谁啊”,“和谁喝的啊”,“手机有没有啊”…….不知被民警的哪句话勾起了伤心事,醉酒男子突然大声哭诉起来,派出所的民警们都当起了听众。听着听着,李放突然问道:“你叫什么名字?”醉酒男子一楞:“我叫杜某某。”李放脸上露出笑容,这下,咱们终于可以从这场“艳遇”中脱身了。

经过查询比对,民警确认醉酒男子确系杜某某,并很快与其家人取得了联系。“太谢谢你们了,要不是有你们,就这天,他肯定冻死了。”深夜零点,醉酒男子的爱人赶到派出所,把他接回家。

这是2019年1月3日发生的真实故事,也是派出所民警特别是夜巡民警大多经历和处置过的警情。虽然我们讲述得很轻松,其实我们有些沉重,必须表达。

我们都不愿碰上这样的醉酒警情。醉酒本就伤身,深冬严寒,醉酒倒地,极易冻伤甚至死亡,一顿大酒付出生命代价,值吗?

我们都不想看到这样的醉酒警情。衣衫不蔽,几近裸体,神智不清,言行失当,似缘酒、似缘醉,实为耻、实为丑,对吗?

我们坚决依法处置这样的醉酒警情。醉酒后肆意妄为者有之、扰乱治安者有之、侮辱推搡民警甚至暴力袭警者有之,酒醒后,违法者往往是头脑中一片空白,但法律绝不会因你醉酒而空白,知道吗?

作者简介:吴威威,女,25岁,毕业于兰州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学士学位,现任长春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处“长春公安宣传”微信公众号编辑,长春市公安文联会员。自2016年入职以来,她参与编发长春公安新媒体稿件6700余篇,策划了长春公安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唱响我和我的祖国、扫黑除恶·向人民报告等警营文化月活动,创作了《三个女人“一台戏”》、《我是一滴水,折射大海的光芒》等优秀公安通讯作品,成为基层战友的心声代言人。

连载我的浪漫情事(我的创建故事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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